坐在车上,林文娣的那双眼睛始终落向窗外,只是觉得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哥,可云姐他们现在真的就在附近的村子里吗?他们为啥不回山上呀?”
小孩子的问题总是一个接一个。
林重听了,忍俊不禁。
“那还用说吗?当然是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安排给他们呢。他们在这山上每天也得辛辛苦苦地工作,一点也不比你们想象当中的青松。”
而林向东则是看着林重。
“哥,那可云姐他们以后是不是能一直待在山下呀?”
对此林重却只是摇摇头。
“这还说不好呢。”
要是依照林重的心思,肯定是希望孟可云能留在这边,这里要比山上更加发达一些,最关键是不用担心吃喝的问题。只要有钱存在手里就能安全度日。
不过一想起骑在马背上驰骋在山里的那种感觉,林重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
“山上有山上的好,城里也有城里的,烦恼却不能一概而论,再说可云他们是啥想法也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
林向东若有所思,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就静静地待在自家哥哥的跟前。
顺着这条大路,他们的车子一直朝着乡间的方向而去,虽然天气已经逐渐转冷了,但打开窗子还是能嗅到一股子土地的味道。
这是最为质朴的一种气味了。
越是靠近林重的心里就越是激动唇角不自觉地露出一抹笑来,真希望能马上见到孟可云呢。
终于他们的车子停靠在了车站,而林重则带着两个小家伙走进了村庄里。
上次林重跟着吴书何来过一趟。
当时这村里的村民大部分对他们还是持怀疑态度的。
村里人自诩养过鸡鸭鹅鹅还养过些牛羊,就有了饲养动物的经验。
却殊不知跟山上的人比起来,他们还是差了一截。
但这次情况却不同了,刚一进村子林重就瞧见了一个孩子,正抱着怀里的一只肉兔子,小心翼翼地跑着呢。
看样子是把这兔子完全当成宠物了,朝着孩子家里一扫,里面竟然还有好几只。
细细的算算时间应该就是吴书何之前逮住的那两只,当时吴书何就说这母兔已经怀了,至于什么时候能生产不一定。
现在看来,吴书何计算得还真是没错,这一切都恰到好处,赶在年前让百姓们能好好地赚上一笔。
不只是兔子,这山间的许多猎物也都被送到这儿来了。
这会儿孟海达正站在一处笼子前,小心地给人家讲解着貉子应该如何饲养呢。
“这东西在我们山上,那可是一抓一大把,每到冬天的时候毛皮就成熟了,到时候小心地剥了毛,虽然肉吃不了多少,但毛皮是真值钱。”
孟海达一本正经地说着,山里人以前对钱是没什么概念的。
直到上一次大规模地下山,这才让他们对山下的世界有了简单的了解。
这会儿在讲解起来的时候,孟海达好像回到了大兴安岭的草原上仿佛还能想起驰骋在马背上的那种快感。
只可惜这村里没有驰骋的地方,最多就能让他在毛驴的背上过过瘾,就已经极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