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晚晚叹了一口气,赤脚踏在冰凉的地板砖上,将门打开。
“饿了吧?”秦隋英从她身边的缝隙里挤进门,将一个硕大的保温桶放在桌上,自顾自的打开,饭菜的香气顿时在室内弥漫。
辛苦了一天,连晚饭都没有吃,在这种时候有人敲门为她送来饭菜,哪怕不是对方亲手做的,要拒绝也很难。
因为,不断拒绝一个人,是一件很费力气的事情,特别是当对方心心念念想要讨好你的时候。
高智商的人,一般情商也相当的高,在有些时候,他们的人际关系显得僵硬,不过是因为他们懒得费心去处理这些事情。
而当他们有需要的时候,往往可以成为相当讨喜的人。
在陆晚晚面前,秦隋英就是这样的存在。
她坐在桌前,拿着筷子,看着殷勤的打开冰箱给她找果汁的男人,忽然问:“你每天的工作,不忙吗?”
“忙。”秦隋英头也没回,进厨房里把杯子冲洗了一下,倒了一杯果汁,放在陆晚晚面前的桌子上:“但是我习惯了。”
陆晚晚点了点头,没多少什么,一筷子一筷子的吃着饭。
她今天难得的没有摆出抗拒的态度,没有开口赶他走,于是秦隋英便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果汁,看着她吃饭。
“不是已经说好,之后就只当朋友了吗?”陆晚晚吃完,放下筷子:“还有必要这么对我吗?”
秦隋英将杯子放在桌上:“如果作为朋友,会让你比较没有心理压力,那当朋友也可以。”
陆晚晚听懂了,心里叹了一口气。
曾经,她不懂她自己对秦隋英的执着,那份爱强烈到死过一次,都无法释怀。
可是现在,她同样不懂秦隋英对她的执着。
明明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明明她已经这样冷漠的抗拒过、阻止过、拒绝过,他还是留在她身边,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
“如果我永远都不会接受呢?”陆晚晚问。
“那就要看我的本事了。”秦隋英抿唇一笑,妖气横生。
很难想象,一个即将踏入二十八岁大关,成天与冰凉的数字与利益为伍的男人,能笑得那么勾人。
“人啊,都是健忘的。”秦隋英凑近她几分,微微眯着眼,语气低沉,像是蛊惑:“曾经的事情,我觉得很后悔,很遗憾。可是,生命的长度远比那一瞬间要长,我一直在,你就总会看见我的好。”
“可是,我忘不掉你的坏。”陆晚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