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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太不说话,也没有回头。
“从你身边夺走她的又不是我,是我吗?不是吧?才不是……谁从你身边夺走她,难道那个人不应该是她喜欢的人吗?她不是同性恋,不会喜欢我,所以我夺不走她,而导致她伤心,可是她伤心了吗?”
“如果她因此伤心,因此收到伤害,不就说明她在吃醋吗?这样你该开心才对,可是,可是如果她觉得你们是朋友,听见你有女朋友应该会替你开心,她自己也会开心,既然她也开心,那我怎么会伤害了她?”
“难道使她为你开心也算被我伤害了?这样的话,无论她对我是你女朋友这件事开不开心,我都不会伤害到她,说出那种谎言,到后来伤害到的只有我啊!”
难怪人们讨厌谎言,你以为说谎能伤害别人,结果只有自己是一头栽进去无可救药的笨蛋。
梁太始终不发一语,拉开大门走了进去。
十五分钟前,期待与他相见,想起之间一起散步时他将大手搁在我脑袋上,我伸手握住他的手从自己脑袋上移开,手接触的一瞬间,那一瞬间就全明白了,我喜欢他,可是时间无法停止于十五分钟前,十五分钟后,这份喜欢被判定为外球。
“我才是连被甩的机会也没有。”
花花躺在自己脚边,那只恶猫不知何时也趴在矮墙上,半眯着眼睛看着我,它从围墙上跳了下来,摇着尾巴慢悠悠地从我眼前离开。
忘记邻居需要几天?
你会怎么填?
一眨眼,一个小时,隔天早上,还是二十四小时,七天?
那么忘记喜欢的邻居呢?
那么忘记喜欢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