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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荒漠之地,恐怖的尘沙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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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离注意到十位中有一位修者穿的非常厚,几乎是从头包到脚,只露着一双眼睛,而且皮肤非常棕黑,看上去就像是中东人。

“这是什么人?”

他询问郝仁,郝仁为人随和,立刻开始跟他介绍。

“这应该是尘沙境的人,真不容易,居然能从里面逃出来。”

郝仁的语气充满了感叹。

尘沙境?

陆离还没有听说过多少关于这个地方的情报,仅仅知道这也是七大灵境之一。

“尘沙境有什么特殊的吗?”他好奇的开口。

郝仁对陆离不知情的样子有些意外,忽然又想到了传闻中陆离的身世,被父母丢弃在偏僻小城十几年,还无法修炼遭人欺辱。

他忽然又理解了,心更怜悯了几分,细心解释。

“尘沙境,七大灵境之一,是除了天荒境、蛮荒境、仙天境之外,人口最多的灵境,跟它的名字一样,那里就是一片戈壁荒漠,生灵气息很稀少。”

“曾经的尘沙境,只是一个流放之地,各大灵境都将十恶不赦的犯人丢进去,因为尘沙境的入口就在仙天境,而出口却完全不固定。”

“出口每个月开放半个时辰,而且每次开放的地方都不固定,等人们发现的时候,早已经来不及了,所以进去的人很难再从里面出来了。”

“另外,尘沙境里面灵气稀少,也没有植被,修者进去很快境界就会一层一层跌落,所以才会沦为流放之地。”

陆离听完这些,简直震撼。

他这次看向台上那个尘沙境的男人的眼神已经变了,带着隐隐的佩服。

能从里面出来的,都是天选之子啊!

怪不得裹得这么厚,荒漠戈壁紫外线太强,太阳过意毒辣,不穿的厚一点浑身都得被晒掉一层皮,就算热的中暑也必须得裹着。

结果,郝仁却对那个男人摇头唏嘘。

“但是,这也只是饮鸩止渴,他们出来之后,大部分都会忍不住重新回去。”

陆离惊愕,“为什么?”

“因为尘沙境环境特殊,他们已经适应了,你知道这些年尘沙境如何从各大灵境的监狱变成七大灵境之一吗?”

陆离当然好奇,这简直就是一本逆袭爽文啊!

“为何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因为有一位大能被流放到那里之后,竟然自创了新的功法,名为御沙灵术。你看那人身上的衣服,其实并不是衣服,是一层薄薄的沙子,就是他们用御沙灵术制造出来的,衣服其实都在最里面。”

陆离闻言,仔细盯着打量,隐隐约约看到他们身上的沙黄色衣服一直在微微流动。

“还真是沙子!”

这件沙衣太帅了,陆离当场心动。

“那位大能无偿分享了自己的功法,随后带领尘沙境所有囚犯发起了反抗,陆神王提出,他们的实力已经达到了六大灵境的标准,所以容许他们加入成为第七大灵境。”

听到这,陆离瞬间眼神就暗了下去。

是啊,那个男人对妻女、对平民、对流放之地的囚犯都有怜悯之心,唯独对自己的儿子没有。

他嗤笑一声,现在越听说陆淮渊和南术的心善事迹,他就越觉得反胃。

陆离惊讶,“这魔神当年是个剑修?”

“只是他偏好用剑而已,别忘了,他可是货真价实的神!”

“不论什么武器,到了他手中都有弑天之能!”

“武器不是他的限制,哪怕徒手都可以灭了七大灵境!”

系统解释道。

陆离暗道一声爽,“够狂!我喜欢!”

这么叼霸天的身份,当然就最符合老子的身份!

魔神一出,谁与争锋!

不过很快他就反应过来了。

不对劲不对劲,这传销头子差点把咱给忽悠过去了!

“既然这魔神如此厉害,怎么会败在陆淮渊那厮的手下?”

系统:“不知道,宿主自行挖掘。”

陆离听着它干脆的不知道,嘴角不禁一抽。

只顾营销没有售后,差评!

“哎,这人有失蹄,马有失足嘛,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偶尔败一次,并不会显得他弱,反而让他的过往的胜利,更加具有含金量了不是吗?”

陆离:胡说八……你还真别说,狗系统说的还真有几分道理!

“随着宿主修炼弑天剑法,魔神的记忆也会慢慢觉醒,到时候,我说不定还要我问你呢。”

陆离摸了摸下巴,“好吧,那我看看这弑天神剑!”

空间戒内,弑天神剑安安静静的躺着。

陆离刚一拿出来,刺眼的金光便充满了整个房间,黑暗无所遁形。

金光大盛,气势磅礴!

神剑之威,足以撼天动地,剑刃不住的发出嗡鸣声,遥远的耳畔似乎传来龙鸣!

陆离震撼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仿佛就一瞬间,透过这柄剑,看到了那嗜血魔神的一生!

狂妄、肆意、霸道、不忿,唯独没有悲愤!

就连死的那一刻,似乎那魔神也是带着肆意的笑容,仿佛早就猜到自己有朝一日会重生归来!

这样的神剑,就算是真正无法修炼的废物,拿到手中也足以斩灭天际!

“这神剑看上去,可不像魔神的佩剑啊!”

嗜血魔神的弑天神剑,怎么会如此金光大盛,正气磅礴?

难道不应该全身血红,魔气缠绕?

谁见了会认为这是传闻中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头的佩剑?

系统解释,“无论是人是物,到了力量顶峰,都会呈现出这样一种状态,这是大道化我之境。”

大道化我之境!

妙哉!

“更何况,魔神是拥有神位的神仙,金光加身那是神力使然,与正义不正义并无关系。”

是世道的狭隘,赋予了这金光正义的名号,殊不知在天上神仙之眼,他们也不过是一群蝼蚁!

只有蝼蚁,才会对未知的力量充满畏惧!

陆离心潮澎湃,拿着弑天剑法细细端详,按照系统的说法,当年的魔神浑身上下的气质,也如同这弑天神剑一般!

那么自己若是修炼到巅峰,也会是如此金光加身!

正义凛然?

荒谬可笑!

有谁规定金光大盛就必须是灵修们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