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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手机还没有手电筒这个功能,所以雷良只能靠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一点点亮光照亮。手机上的这点光微弱的就跟没有一样,雷良也就是图个心里踏实。他的手一直都摸着墙根,脚下探着路,只有这样他才能勉强不摔倒。
其实雷良完全可以往超市的另一个方向走的,那边是一条大路,路边都是装着路灯的,根本不用像现在这样走的那么辛苦。可是那条大路太远,一走就要走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太绕了。
为了可以少走点路,雷良一般都会选择走小胡同回家。有的时候天气晴朗,天上还有星星、月亮照亮,还是可以看清楚路的。然而天气差的时候就只能摸黑了。
雷良估摸着大概走到胡同中央的时候,他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抗议他走的太慢。
雷良摸了摸肚子,加快了脚步。他这脚步一加快,手就脱离墙根了,走着走着,还跑了起来。他越跑越欢,越跑越欢,一个不留神被绊倒在了地上。
“哎呦,我的膝盖啊!疼死我了!是什么东西绊的我,我得看看。”
雷良拿过手机在地上照着,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把他给绊倒了,手机慢慢移动着,一寸寸照过去。雷良发现地上有一滩红色的**。
雷良心下一菱。
这不会是血吧!
他打着胆子用手指沾了一点,放到鼻子sp;真的是血!
雷良的手机再是移了一移,他发现在血堆旁边竟然还躺着一个人。雷良心神顿时慌了,大喊一声“妈呀”,起身就跑了。他一路没敢回头,直到跑到家里为止。
雷良一到家就把门给关上了,把门关的严严实实的,还插上了插销,之后才开了灯。他颤抖着靠着门坐了下来,他的四肢微微的颤抖着,心脏跳动的很剧烈。
雷良的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坐在地上良久才缓过神来。
咕噜咕噜......
雷良的肚子又开始叫了,他看看手上的空塑料袋子,突然笑了。刚才跑的太急,泡面和配菜都掉在路上了。他从地上站了起来,走到桌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家里除了水再没别的吃的了,肚子还在咕噜咕噜叫个不停。镇定下来的雷良,脑子里有一个念头。他想再回去看看......
刚才跑的太快,没怎么看清楚,只是看见地上有一滩血和一个人,潜意识里就自动认为那是一个死人了,其实那人也有可能还活着。
好奇心害死猫,雷良拿上手电筒出了门,他要一探究竟,顺便把泡面捡回来,不然今天晚上就要挨饿了。
出了门之后,雷良有一瞬间的犹豫,再次进入黑暗之中,刚才那种害怕的感觉又出现了。他紧了紧手上的手电筒,脚下一挪一挪的往前走。
借着手电筒的光,雷良看到那人就躺在胡同正中央的位置,他的泡面就掉在那人身旁。雷良快走几步走到了胡同中央,手电筒的光打在了那人脸上,然而雷良的眼睛确实闭上的,他害怕自己看到的会是一片血肉模糊的景象。
犹豫两三秒之后,雷良还是把眼睛给睁开了。他定睛一看,这人正是刚才砸超市遇到的那个买打火机的年强人。
雷良小心翼翼的将手放在年轻人的鼻子底下探了探鼻息,果然已经没有了呼吸。雷良再是将手放在年轻人的辛苦上探了探,心脏也已经停止跳动了。
此时的雷良真想尖叫一声,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这真是太可怕、太恐怖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立马逃走,因为他看到了年轻人手腕上的手表。
在手电筒的照射下,手表熠熠生辉,闪瞎了雷良的狗眼,他探手过去,在手表的表面上摸了摸,手感细腻而光滑。
雷良毫不犹豫的将手表从年轻人手上摘下来放进了口袋里。拿完手表还没完,雷良还把年轻人身上的所有口袋都掏了一遍,把钱包和所有的零钱都拿走了。拿上前,雷良心满意足的走了,连泡面也忘了拿。
雷良靠着这一次的奇遇,发了一笔小洋才。钱包里有好几千块,还有好些卡,只可惜他不知道密码,所以不能用。雷良在钱包里还找到了一张身份证。
“原来他叫耿齐啊!这个名字不错,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