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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县衙印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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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等人让一个门子带着四处逛了一圈,对县衙倒是有些印象。

这县衙分六进院落,大门东侧有一大鼓,叫“登闻鼓”,俗称“喊冤大鼓”,供百姓申诉冤屈的,知县听到鼓声立即传唤击鼓人,上堂受理,不过看那大鼓上的灰尘,估计也是好久不曾使用了。

穿过大门,就进入县衙的第一进院落,可看到东西各有房屋六间,这就是赋役房,是收取赋税钱粮的场所。

前方有县衙的第二道门-仪门,顾名思义,即“礼仪之门”。仪门通常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知县上任、迎接贵宾、举行重大庆典活动的时候才会打开。封建礼制讲究东尊西卑,故两侧角门,东角门称“人门”,供知县平常出入,西角门称“鬼门”,通常也是关闭不开的,只有在提审人犯,押解死囚赴刑才打开。

进入仪门,到了县衙的第二进院落“六部房”,中央称“六部”,地方称“六房”,六房配合知县管理地方一应事务。

六部房成对称设置,清一色的青砖灰瓦,六檩硬山前廊式。“吏”“户”“礼”居东,“兵”“刑”“工”居西。

每房的负责人称典吏,办事的人员统称为胥吏。他们大多都是科举无望之人,通过掏钱纳粟被选用的,吏房,设典吏1名(亦称“吏书”),胥吏1名,管理本县所属吏员的升迁调补,下委任状,以及登记本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做官的情况。吏房是管官吏的,有权有势,在知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户房,设典吏1名(亦称“户书”),胥吏1名,主管全县征收税银,交粮纳税,并把所收皇粮折成银两,然后签点银匠将碎散银两入炉融化铸成元宝(50两)、中锭(10两)、锞子(5两)等型号,上解朝廷国库。另外,户房还掌管钱粮地清册等。如遇灾荒三年,户房还具体经办赈灾放粮等事宜。

礼房,设典吏1名(亦称“礼书”),胥吏1名。该房主管祭神、祭孔、庆典等事。科举考试时协助知县、教谕等考官组织考生应试、监场、发放和收缴考卷等。还主管知县出巡时的仪卫、鼓乐和祭孔时的佾生,生员参加乡试时,礼房组织“送学”、“宾学”等礼节仪式。礼房下设柬房,设柬书1名,掌管知县的信件、名片和帖子,以及出示县谕,办理请柬等。

兵房,设典吏1名(亦称“兵书”),胥吏1名,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丁壮。另如驿站、铺兵、城防、剿匪等事宜亦属兵房管辖。

刑房,设典吏1名(亦称刑书),攒典1名,其职责是主管全县民事、刑事案件。其下有仵作4名,看监禁卒8名。

工房,设典吏1人(亦称“工书”),胥吏1人,主管全县蚕桑、织造、修筑署衙庙堂、兴修水利等。

再往前就是快班房,三班衙役,指快班、壮班、皂班,与禁卒、门子、仵作、稳婆等统称为衙役。快班就是捕快,专管民、刑案件,相当于现在的刑警队;壮班,管征粮纳税,相当于现在的税务局;皂班,在升堂时旁边站立的衙役,专管打板子。

过了“六部房”,进门之处是大堂,是县令日常升堂处理事务的地方。

进入大堂,可看到堂内正中悬挂匾额“明镜高悬”。

匾额下有公案、座椅,公案上摆放有令签、朱笔和惊堂木。令签有两种颜色,一种是黑色,一种是红色,黑色用于较轻的刑罚,如打板子,而红色一般不动用,只有在判处死刑的时候才使用,公案两侧列有县令仪仗,又叫“执事”,即桐棍,皮塑,肃静牌和刑具,如水火棍、执杖、老虎凳、拶子等。

大堂内东西两侧分别是钱粮库和武备库,户房将收集的田赋丁银除上交外,地方还要留存一部分,供地方日常开支及灾荒年间赈灾济荒,这些开支银两及账册均存放在钱粮库,由县丞负责,其职能相当于今天的财务会计室。

西侧的武备库,是存放所有的刑具,以及县衙所有兵器、刑具清单地地方,平常由刑房和兵房典吏负责管理。

无论钱粮还是武备,平时虽由县丞、典吏管理,但其调度使用却都由知县一人说了算,县丞、典吏并没有实权。

过了大堂,就到了县衙的第四进院落,叫二堂,到二堂之前,首先看到“宅门”,宅门是通往内宅的咽喉之地,旁边设有“门子房”,相当于现在的保卫科,有人想见县令大人首先得通过门子。

穿过宅门,还有一道屏门,由四扇转门组成。跟仪门一样,只有在有重大活动时才开,平时用于挡隔人们视线,屏风上方悬有匾额“思补堂”,原称“退思堂”,均为退思补过之意。在这里知县主要是用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

二堂东西两侧分别是“简房”和“招房”,“简房”掌握知县的信件、名片、贴子,属礼房的下设机构,而“招房”属刑房的下设机构,主要事务是勘验、票务、档案等。

过了二堂,就到了知县日常生活起居的地方--内宅。东厢房为客房,招待上级或同窗好友住宿的,西厢房是侍女仆从居住之所,各有房间六间。内宅也叫“勤慎堂”,进入里边,可看到中间是客厅,有一些秘密案件、不公开的案件都在此处审理,一般又叫“三堂”,东梢间是卧室,西梢间是书房。

往内就是六进院落,内有餐厅和厨房,除此之外便是杂役人员居住的地方。

(此处县衙采用平遥县衙建制为模型,有所增减,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