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蠢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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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琴一向怕这个公公,赶紧摆手:“没有,爸!我没有任何意见,今天大嫂闹出来的事情,都是她自已的想法,和我们没关系。”

方芝华暗骂王琴是蠢货。

姜婉几乎把台子都搭好了,她也不知道把握。

平时就知道在她面前骂陆家两个老不死的偏心二房和三房,还偷摸往那边送东西,现在明明有机会可以从老不死手里扣好处,她却就知道退缩。

如果王琴不说这样的话,她也可以顺势就站在姜婉那边。

他们三家联合起来,就是公公再发火,也拿他们没办法。

毕竟法不责众。

可现在王琴都这样的表态了,她再站在姜婉那边就不合适了。

让公公看着,好像她和姜婉是一伙似的。

那可不行,姜婉今天凭一已之力得罪家里所有人了,她肯定不能让大家觉得她和她是一伙的。

她谨慎笑道,“爸,你也别怪大嫂!她可能就是一时想岔了。”

又看向姜婉,“大嫂,你快向爸道个歉,今天这事情就算过去了!”

陆卫国欣慰的看着她。

三个儿媳,他最满意的就是方芝华。

做事有分寸,进退有度,很有长媳风范,可惜她不是长媳。

随即他又厌恶的看向姜婉。

之前觉得这个长媳是个闷嘴葫芦,除了长的好看点,其他根本拿不出手。

现在突然之间又变的像个炮仗脾气,也不知道是发什么疯。

姜婉心里鄙视,都这个时候了,女主还要装好儿媳,不仅自已装还非得踩自已一脚。

明明自已想分家到不行,却不想自已说出来。

原书里面,方芝华其实分家念头很强烈。

她想做生意,但手里钱不多,为的就是分家后从陆卫国手里分他攥着的钱。

按理说,陆卫国手里应该是有些钱的。

陆砚当兵后,前六年是每个月雷打不动寄十块回来,后面四年是每个月二十,这720+960就是1680。

家里十多亩地种出来的粮食,加上乔慧英还养了十多只鸡和十多只鸭,每年还喂两头猪。

偶尔,陆卫国还带着两个儿子出去打零工,一年下来,多多少少也能赚个小几百块钱。

这些东西换的钱,按照陆家的吃喝标准,是够家里吃用还有多的。

陆砚娶她,是陆砚自已花的钱。

陆明尘和陆志远两兄弟娶媳妇,彩礼是一百八,其他啥都没有。

所以按照这样计算,这么多年下来,陆卫国手里最起码应该有两千块,只多不少。

女主也是这么算的,按照四人份,她怎么着也能分个五六百。

但书里说,陆卫国手里的钱也不过就是一千来块。

方芝华要分家的时候,先是撺掇王琴闹事,然后和原主又说了许多漂亮话,也让原主站在她那边。

所以她和陆卫国谈判的时候,还挺有底气。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陆卫国最后和她达成协议,家里的一千来块钱都给她当生意启动资金,条件就是不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