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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地凉风吹过我的脸颊,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的校园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异常的清冷,其实丢了辆自行车也没有什么,可没有希望,就没有绝望。费了这么半天的劲,却一无所获,现在的我,反倒希望林枫是在跟我耍花样,可

“应该没有吧。因为那就是他已知的宿命。”

既是已知,就无期待,既是宿命,又何来梦想。

“秦月芯,快看那边。”车子咯吱停了下来。林枫指着旁边,待我抬起头来,我才发现,我们已经到了学校花园里,而前方,在花香四溢的紫藤萝架包围着的中央,好像有什么在闪闪发光。我从自行车上下来,穿过开满了紫藤萝的架子,竟然看见,地上放着一圈点着的彩色蜡烛,而那蜡烛的中间,正是我的挂满了气球的自行车。车的篓子里,还放着那盏本来已经碎了的希望之灯,而此刻,它正闪烁着蓝色的荧荧之光,细小,却明亮。

只顾着惊讶的我,没有发觉身后的林枫冲着花丛里的一个人影轻轻点了下头,那人影就一闪不见了。

林枫走过来,拿起车篮子里的希望之灯,递给我,我用左手提着,看着灯身上,那一片一片仔细粘起来的玻璃,在烛光地照耀下,净白透亮。

林枫看看灯,又看着我说:“我觉得希望,就是在你绝望的时候,仍然会坚持下去的信念,就是在你遇到厌恶的事情时,仍然会相信美好的纯真。不会因为失去就没有了争取拥有的动力,也不会因为破碎就不再相信完美的存在。希望,对于我来说,就是勇气,面对一切都无所畏惧,敢于面对的勇气。”

我呆呆地看着一本正经的林枫,不敢相信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看到我竟然愣住了,他在我的脸前啪地打了个响指:“小超跑,是不是被我帅气的表演给震住了,有没有瞬间爱上我啊。”

天,还真是本性难改了,就深沉了一会,这就原形毕露了。

我“扑”地一下吹灭了希望之灯,害怕再烧一会它就只剩下灯壳了。然后看着林枫,严肃地问他:“这话是程修杰教你的吧,还有请问,你这是唱哪一出啊,为什么我的自行车会在这里”

听到我直入主题,林枫慌地开始手舞足蹈的给我解释起来:“这你可得谢谢我了,要不是我你的自行车就真的被偷走了。”他很嘚瑟地挑了一下眉,我没说话,等着他继续解释,“本来昨晚我是去给你送希望之灯的,结果在你的楼下就看到一个男生在开你的自行车锁,我本来以为他是你同学,结果看他开了半天才把锁给打开,而且还贼眉鼠眼地左顾右盼,”

他一边说一边我装作左顾右盼的样子,给我重现当时的情景:“我见他要把自行车推出来了,就试着喊道:“同学这是我女朋友的自行车。你是他朋友么谁知道还没有说完,他扔下自行车就跑了,结果你的自行车一倒,砸到了旁边的自行车,然后我也制造了一场自行车桥牌阵,害得我扶了半天。”

看他认真表演的样子,我真的忍不住要笑出来:“你说的都是真的”

他急忙说:“绝对真的,而且还纯天然,不加任何添加剂。”我终于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道:“这就叫做因果报应,哈哈哈,自作孽不可活。不过,你干嘛把我的自行车给弄走了”

林枫歪歪头:“本来我是想打电话给你的,可谁让你回复我时说话那么不客气啊。”

“所以你就想这样吓我,呵,你可真是够小肚鸡肠的,还是个男的呢”

“我是男的怎么了”林枫好像有点激动了,猛地抓住了我的右手,破的地方被他抓的生疼,我忍不住叫了起来:“疼啊。”吓得他赶忙放开了手,我摊开手查看伤势,这才发现伤着的地方已经变成乌青一片,而且肿的好高。

“要不我们去医务室”

我摇摇头:“没事,过几天就好了,我们回去吧。”

疼痛之中,林枫跟我说的有关希望的话已经被我忘在了脑后,我单手扶着车把,和林枫各自骑了车来到了宿舍楼下,下了车,林枫说道:“被敲坏的锁我已经扔掉了。车篮子里放着把新锁,钥匙就在上面,以后小心点。”

我冲他笑了笑说:“谢谢你啊,再见。”

林枫点点头说:“你的手,不行就上点消炎药。”

我恩了一声。

他看了我一眼:“好好的。”就骑上车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再次觉得生活真的是很奇妙,本该八竿子也打不着的两个人,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牵扯在了一起,不但认识,而且慢慢熟识,虽然到现在我也摸不清楚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不过每一次见面,他都向我呈现出不一样的一面,给我不一样的惊喜或者是惊吓。

拿起篮子里的新锁,将车锁好后,我提起修补好的希望之灯,看着那一片一片粘得整齐无缝的玻璃,我忍不住问自己:“这是他亲手做的么应该不像啊”不过不管怎样,现在的希望之灯又能挂在我的床头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再回到从前,我最希望自己拥有的品质,是“勇气”。

、我们的相遇,有心无意

记得于晟男说过大学的爱情对于她来说还不如她养的那只流浪猫值得她记忆,可我清楚,她的爱情跟那只流浪猫其实是一码事,所以说,她总是一个装坚强的小女人,让人又恨又疼,恨又恨不起,疼又疼的不好意思。

于晟男曾是我们四个中成绩最好的,尤其是英语。她常常遵循毛爷爷的教导,努力学习,天天向上。不过她可不是书呆子似的,只懂学习老师教的和书本上的,因为她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她不但努力学习我们的专业,同时还自学英语,管理,财经,会计等一切能跟经商挂上勾的,她那要出国留学,成立自己的公司的宏大志向,对于我们这一帮迷迷糊糊度日,潇洒作乐荒废人生的大学青年来说,是多么值得涕然泪下,大喝三声,,拍手称赞的事情啊。于是,就在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时,于晟男成了我们系参赛代表的不二人选。

晚上,我们一起去当英语演讲比赛的观众,叶倩因为有点不舒服,我就没有叫她来。在大厅的门口,正好碰上了刚到的赵一阳。我们都看到了对方,同时笑着打招呼道:“赵一阳”“月姐姐。”又异口同声地说“这么巧啊”看到我们两人说话都说的这么整齐,周围的人都笑了。

赵一阳和我同系的,不过认识他却是在我第一次到爱心公益社团报道时的时候,当时他一进大厅,看到我就问道:“学姐,爱心公益社团是在这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