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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很简单就三条:第一牟韩誓永远效忠大汉国皇帝陛下。第二牟韩为大汉国附属王国帝国本着互助友好的道德与牟韩功守同盟任何对协议一方的攻击都将视为对同盟的挑衅。第三本着迅反应迅支援的基本原则牟韩国在都城划出一个适当大小的土地无偿租借给帝国军队当作基地使用帝国驻牟韩军队的规模视情况而定驻牟汉军开支与花费由牟韩承担

这份协议在李云看来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不平等条约但是在牟韩王高节看来却是一根救命稻草要知道牟韩王高节本来就担心马韩和辰韩伺机攻打他这下子好了有了这份协议哈哈牟韩国的统治就永远稳固了。

至于汉人烧了自己的都城那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了多烧几个也无所谓而牟韩官方则立刻下意识的将汉人排除在这次战争之外选择性的忽视了。

这便是棒子的好处他们永远不会记恨强者只会臣服强者以至于许多年后牟韩的教科书中根本没有汉军进攻过牟韩的记载。

马韩和辰韩见车韩签了这样一份协议立刻就一惊一乍的嚷着也要加入进来李云自然也乐得多两个帮他提供军队的帮手。

十月十九日马韩车韩辰韩的国王一起来到辽东城签署了北方共同防御条约简称北约。北约组织后来展迅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集体安全防御组织同时也是一个其他民族或地区并入大汉国的桥头堡。

第三十一节 法制

北方共同防御条约签定一个月后辽东城下了纷飞的小雪本就泥泞的道路开始变得更加难行。

不过在辽西的沼泽地区由于天气开始变得严寒在某些地方沼泽开始结冻使得原本狭窄的通道变得通畅起来来自帝国各地的商会成员们一面诅咒着该死的天气一面在辽东军队的护送下朝着辽东城进。

由于是冬季即使是高句丽人也不会把手上多余的牲畜变卖所以这个季节注定了辽东地区的贸易属于单向贸易即商人们只需要将内地的物资运送到辽东而没有半头牲畜可以拉回内地这种贸易的结算方式是以现金进行结算的。

所以商人们并没有多大的热情纯粹是完成任务一般谁叫从辽东贩运牲畜回帝国内地的利益远现金支付。

在这个冬季辽东方面的需求已经由最初的军械转向价值昂贵的丝绸食盐以及某些特殊物品当然一直大热的自是熟练的工匠。

由于帝国现在的政策注定了大规模移民垦边属于不可行为了补偿辽东方面对人口缺口的损失少府和丞相府破例对各地往辽东方向的自由移民不加限制更应辽东方面的要求特别鼓励各地工匠移民。

同时临邛商会的诸人也格外看重了辽东地区的投资前景大量的资金趁着冬季的闲暇机会涌入辽东城各种手工作坊纷纷兴建只是碍于目前的人口问题。才得不到真正地展。

但是任谁都看的出在辽东当地建立一个作坊对于自己生意的帮助再加之辽东地区的作坊帝国已经承诺五年不征缴商业税所以各地的商家自是不会放过这样的一个机会就连洛阳宁家也在辽东城中开设了几个大小不一的作坊。派驻了一批熟练的工匠进驻似乎有意图与李云修复关系以求得参与到每年那利润庞大地边境牲畜贸易中去。

对于宁阀的示好李云自然不是白痴与宁阀这样一个有着庞大地方势力的家族为敌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也并没有为难他们反而征询了临邛商会总会成员的意见。

不过目前看来临邛商会与宁阀的斗争已经越来越趋向白热化凭借优良的做工以及低廉的价格。临邛方面的商品以物美价廉的优势开始向宁阀地传统商业势力范围洛阳以及河东起全面的冲刺一路上破关斩将若不是由于铁器等产品产量一直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其无论生产多少总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恐怕宁问现在就得面临全面的经济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们眼瞅着宁阀就要被自己斗跨了如何肯罢手

这一年多采临邛商会各巨头的展远远出了李云原先的估计在捆绑了各自利益后放弃恩怨团结起来的卓王孙与张正范这两个老狐狸在五月初由于对地方教育以及水利事业作出地突出贡献已被蜀郡太守窦常分别举为贤良方正。得天子接见。分赐关内侯的荣耀。这标志着这两个商人最终走出地方影响距离世家门阀的脚步近了一步。

张家女婿司马相如也被举为孝廉。在长安论策时以华丽的诗赋打动本就酷爱写诗卖弄文笔的刘彻得授蜀郡广安县令的实缺。

而其余罗家子弟也分别出仕得授各地实缺一时间在利益的纽带维系下临邛商会的子弟们在以蜀郡为中心形成了一个新地官员集团。

由于这个新地集团地成员主要来自商人世家且大都是在临邛的官学中进修过所以无论是政治主张还是精神面貌这批官员都与其余学派完全不同。

他们只看重现实和只以提高治地百姓生活水平为目标完全抛弃了学术间地纷争这些顶着儒家或者法家子弟头衔的官员甚至可以随口背诵包括韩非子左氏春秋论语庄子等各家典籍。

与现有学派不同在李云的影响下他们并不认为上古周公三皇时期就有多么美好在思想上他们坚持以人为本格物致至的理念在法制上他们一方面坚持严格执行帝国达到法律尊重法律的基础另一方面在量刑以及裁判方面他们又与法家子弟有着截然相反的意见在法家思想看来一旦确认犯罪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上的规定来处罚罪犯。

但事实上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其实早在孝文皇帝时期就有法家思想家提出了新的法家理论。

针对秦帝国灭亡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家过于执着于法律本身而忽视了人性方面的思考所谓秦法“不别亲疏不论贵贱一断于法”

这种做法即使在现代法制较为公平的时候也是不可取的更何况是在这对宗族地方乡土感情极为看重的封建时代。

再加之秦法有着“严而少恩”的特色其核心思想以“尊主”为主曾一度被秦始皇等秦国统治者推崇为规范社会一切行为协调所有社会关系的唯一准则导致法律的##化以至于僵化。法律的威严固然确立起来了但是它与人情人之常情、民心的截然对立也同步形成。法律的国家镇压功能被有意彰显结果是震慑力严重过剩亲和力明显不足。其积弊所在仅从上下两个方面稍加注意就可以洞察无疑:就君臣关系而言与君主专制体制相适应秦相李斯为邀宠固权竟然上书秦二世劝其“行督责之术”公开鼓吹君主应该“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使得“群臣百姓救过不给”造就了君臣离心的局面;就国家与民众的关系而言百姓只能感受到法律对自己的控制和统治却无从体悟保护和保障功能地存在以至于陈胜在动员同行戍卒揭竿而起的时候只需要确认戍守途中“失期法皆斩”的硬性规定就足以形成铤而走险、死中求生的共识。这可以说明。过于刚性、刻板而缺乏柔润、变通的法律与人性、人情存在着太大的距离难以使人心归向。其实秦朝政治被汉人屡屡指责为“暴政”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秦律的酷奇。

大汉法律虽然基本上继承于秦法但是在执行方面自高祖以来就有着本质的区别不少有识之士先后提出了“执法宽平议法从轻”地思想理念。

譬如孝文皇帝时期就曾以“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三项要求为取士标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