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凌月冰冷的目光洒在周围人的脸上,攥着萧莠子的手离开,他那对好看的眸子肃然如寒星,“你既然看见了他,为什么不把话说清楚”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没有他南宫承烨,还有你殷凌月这个称职的男朋友在身边啊,萧莠子自认为已经是丢了芝麻捡西瓜了”
萧莠子那蜡黄的皮肤被朝阳染上了一层金灿灿的霜,但那甜美的笑容却是恒古不变,使得静默时冷峻如冰的殷凌月此时也可以冰雪消融。
“萧莠子,他这么对你,你真的不在乎吗”
“我在乎的是他对我好呵呵,从小,奶奶就说我是一只顺毛狗,若是有人掏心窝子地对我好,我反而会被宠的不知东南西北既然人家不喜欢我,对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我为什么还要热脸贴冷屁股”
“是真心话吗”
殷凌月停下脚步,他那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又不失柔美,眼中尽是患得患失
“萧莠子,我很怕你会再回到他的身边”
萧莠子的手心在他手背上拍了拍,“怎么会呢毕竟,那个在深坑里陪我度过好几天,并用自己身体里的鲜血浇灌我生命的人是殷凌月;毕竟,那个说我是刁妇,逼我下跪认错,掰断我手腕的人是南宫承烨谁好谁坏,我萧莠子不是两三岁的孩子,肯定可以分得清的”
萧莠子用嘴角的笑掩饰掉内心全部的失落,为了殷凌月对她的这份真心,为了这份温凉的感动,她不想将一个人的伤痛扩大到两个人
既然南宫承烨不认识她,那就当做自始至终不认识吧,这样便可以省略掉了三个人的麻烦
“殷凌月,我不在乎南宫承烨把我伤得更深,因为,越是伤我,越是在帮我,帮我彻底忘了他”
萧莠子最后的语气变得很轻很轻,大概,她也不确定,到底能不能彻底忘了他吧
“啊”
萧莠子本想从缸里舀一舀子水做饭,但手腕的疼痛却使她丢了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