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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抠脚大汉打碎夸父之足,获得最配你体力值的千斤锤一个,你力能扛鼎,特此奖励。”

林清越:

什么叫做最配我体力值

什么叫做力能扛鼎

女孩子会喜欢这个

她才不要。

她转身,拿也不拿那大铁锤,转身就走。

然而一走,那个大锤竟然一蹦一蹦的跟在她后面,每蹦一下都砸出一个小坑,“砰”的声音还巨响。

呵,还跟上瘾了。

林清越甩开脚步,突然在满地红花中飞奔起来

看你怎么跟

然而她跑得飞快,后面那个大铁锤竟然还跟的挺快

“砰砰砰”

一个坑一个坑砸得又快又急。

八角盘里响起一个轻笑声。

林清越知道自己被追着跑的声音肯定传出去了,莫名的感觉到有点羞耻,她只好认命的停下来,回过头看着它。

好,你赢了,我要你了。

百里洛川懒,能用脑子的他绝对不想出手。

这一花一世界的“点点飞红雨”中的规则只说打败对方,而且还不论方法。如果是他去对战那个夸父之足,他只需要在它动手之前提议“谁先捡起地上一朵花瓣”就赢了,那脚趾那么大,还能有他手灵活否则也不会称为最简单的一关了。

对面的大家闺秀拿着百里洛川的骰子,好奇的打量。

百里洛川一边注意着林清越那边的动静,一边看着那闺秀将骰子一扔。

骰子在地上打着转,不一会儿,便落定。

两个骰子重合在一起,只在上面有一个点数。

一点

她看向百里洛川。

百里洛川神色淡淡,拿过骰子,一扔。

骰子在地上转悠的时候,八角盘里陆续传来各人破关的声音,而林清越被奖励“千斤锤”的声音也响了起来,不一会儿便想起了“砰砰砰”的声音。

他忍不住发出一声笑。

她肯定不想要。

而在这个时候,地面的骰子也终于落定,就在两个骰子将要落定的时候,“砰”的一声,两个骰子相互碰撞,化为粉末。

百里洛川将骰子的粉末一拂,看着她:“承让了。”

那个闺秀看着她一眼,接着化为烟雾,只剩下一把团扇掉落在地。

百里洛川的袖子一拂,那把团扇卷到他的手里,团扇落到他的手里,变成了一根红线。

接着,一把女声在他的耳边响起。

“鱼传尺素,月老缠线,大家闺秀传达情丝总是千回百转。此为一线牵,可以绑定任意一人,化无形为有形,阻止他人三次行动。”

百里洛川拿着那一根红线,眼角飘过角盘,一展。

勾了勾嘴唇。

林青则看着自己对面站着的白衣少侠,她还没动手,她怀里的丑家伙已经跑了出来,挥舞着自己的大钳子,“咔嚓咔嚓”,朝着那个人跑去。那人拿起长剑对着丑家伙一挥,可惜这把锋利的剑如何碰得了这个丑家伙半分,剑“咔嚓”一声断裂,丑家伙横冲直撞,“砰”的撞到他身上,然后,那个人竟然软绵绵一倒,消失了。

林青则一愣。

有点快,有点出乎意料。

地上的那把断剑重新组合,变成了一根针,落到了林青则的手里。

梨花针,刺破一切,如遇天陨石,穿破之后便毁灭。

谢听澜看着眼前的独行客。

年老的他双眼藏着深深的绝望,仿佛可以蛊惑人心,让人也感觉到一种绝望。

谢听澜也觉得心神一震,恍惚间,一个少女站在他的面前,一双眼睛璀璨明亮,她歪着头:“我要你很好很好的,你能开心,快乐,别人的眼光无所谓呀,我养你呀。”

然而下一刻,他就看到自己将她的神魂一分分的封锁,钉入万葬之地,她的眼睛一分分的黯淡下去,最终消失在他的眼前。

他猛地睁开眼,一瞬间,刚才的恍惚已经不见,他看着那个独行人,声音冷淡无波:“没有谁能阻止我。”

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那个人影突然碎裂,然后,只剩下一根拐杖,又缩小,变成了一根木簪。

归去来兮簪。化而为杖,瞬间可移十里到上百里。

迦夜一伸手,看着对面这个红衣魔王,一伸手,握住了他的脖子。

敢这样看他

论疯魔,谁比得过他

他的手一捏,直接将红衣魔王给捏死,像是扔破布一样一扔。

他的红色衣服落地,变成一块红布,落到他面前。

朱颜裳,冬暖夏凉,当初纺织娘所织,除了穿起来舒服没什么特别之处。

迦夜嫌弃的看着这朱颜裳,想起这件衣服就穿在那个不男不女的人身上,冷哼一声。

就算没衣服穿他也不要穿那个东西穿过的

谁敢看,他就将他的眼睛挖下来

顾南瑄在书海里面已经过完了一生,从青年读到中年,从中年读到老年,白发苍苍一脸苍老,然而他依然很平静,毫无焦躁。

当他将最后一本书读完的时候,书海里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在临死之际,他突然间醍醐灌顶,猛地醒来,醒来,还在点点飞红雨中,不过只过了一眨眼。

他转头,身边的那个寂寞书生已经不见,一重重的书落下来,然后化为一本书。

他捡起来。

无字书,无中生有,书藏万物,一旦打开,书中一页可变成实物出来,但一月最多用一次,本书一共十页,放出什么,全凭运气。

至此,六个人全部过关。

林清越扛着大铁锤,一脸生无可恋,便听到一道女声在八角盘上响起。

“角盘一线牵,珍惜这段缘。温柔闺秀牵手抠脚大汉,可牵手三次无法甩掉,请好好珍惜这机会。”

林清越:

其他人:重口味

、第七十四章:开挂的鸡生

经过刚才那通过八角盘传入大家耳朵里的声音,除了知道林清越身份,所有人都认为林清越是个名副其实的“大汉”了,能用手将夸父之足给锤碎的人,也不知道是怎样的牛高马大。

这女人,喜欢这种男人

林清越嘴角一勾,瞅着自己的手,甩不开是么那么比比谁手劲大呗。

刚好试试她右手是不是能把人握哭

而她正这样想着,忽然便觉得有什么落到自己手里,她立马一握

然而一握,却是一团绵软,她低头,却见自己手里握了一个棉花一样的东西,她心里奇怪,拿起来一看,她将自己的手一松开,却见那绵软的东西突然在手指尖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