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是唱给朋友的歌,表现的是对友情的珍重和朋友间的相处态度,经典到刚一推出就拿到了香港十大中文金曲奖。
但是在大陆这首歌的流行程度远胜港岛和台岛,甚至因为这首歌在大陆的异常流行,给了很多人“大陆人看重义气”的感觉,也属于“推歌及人”了。
农大甚至在彝族年轻人群体里,这歌都非常流行,但是被周至这样一改,再用吉他SOLO伴奏唱出来,竟然比原唱更加好听,也算是惊喜了。
“小苗,一会儿等肘子唱完,你就冲出去,扑到他怀里亲他一口。”冯雪珊今晚将小顺子交给了吉列婶子带,自己也过来放松一下,见状就将麦小苗拉到一边轻声出主意。
“干嘛呀?不好意思吧?”麦小苗满眼里都是小心心,回答着冯雪珊的同时,眼睛还看着周至的背影。
“傻瓜,彝族姑娘很热情的,而且她们好像还特别喜欢会唱歌的。”冯雪珊看着台下,语气里有点恨铁不成钢:“你不让大家知道周至是有主的,一会儿肘子就被别人拉跑了。”
“啊?不会吧?”麦小苗说道:“乡里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啊。”
“这不是还有很多别的乡来的吗?!”冯雪珊都差点嚷出来了。
“听雪珊的没错!”梁红不知道什么时候鬼鬼祟祟地开始偷听,现在也突然插嘴:“看看
“有吗?”麦小苗好奇地朝台下看去。
“你给我出去吧你!”说话间一曲已经唱完了,梁红是行动派,干脆一把就把麦小苗推了出去。
麦小苗顺势扑到了周至的怀里,想着反正都这样了,倒也听劝,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肘子唱得太棒了!以前都没听你唱过!”
周至一手搂着麦小苗下台,一面跟台下欢呼喝采的人群挥手致谢:“是有好久都没有唱过歌了。”
“肘子唱得不错啊。”冯雪珊也过来了:“这首都可以灌唱片了,你到凉山来两年,唱歌更有进步了啊。”
“这里可是歌舞之乡,一会儿等阿紫一开口你就知道了。”周至笑道:“要没点进步那还行?”
“那我们还是跳舞去吧,”冯雪珊拉起了麦小苗的手:“小苗要教我跳那什么……”
“左脚舞。”麦小苗说道:“那个倒是挺好学的。”
舞台DJ那里又将音乐切换到了欢快的彝族舞曲,几人刚从舞台上下来,就被拉到了人群里。
“诶这就开始了吗?”梁红问道:“怎么调啊?”
“简单得很,主打一个开心就好。”肘子笑道:“小苗是高手,大家跟她跳。”
河滩上烧起了三个火堆,大家就围着三个火堆转着圈子跳。
梁红的运动天赋极好,没两下就摸清楚了门道:“这和迪斯科基本差不多,把迪斯科扭屁股的动作变成扭屁股加小脚步,最后加了一个踢腿的动作就行了,来跟我做,扭扭扭扭扭扭扭踢,一二三十五六七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