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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6章 如今的“灯塔国” 上(2 / 2)

“而爱泼斯坦案的曝光,也不过是西方精英们集体恶性的冰山一角,跟这些作恶本身比起来,爱泼斯坦案背后所体现出来的美国社会治理的失败,包括族群撕裂,党派内斗,秩序崩坏等一系列问题,才是真正的要害问题。”

“其中的邪教和吃人部分,证据模糊,我们放到后面看看有没有机会谈。”

天幕下。汉朝

“邪教?……吃人?……” 刘邦忽然觉得,跟这后世美国权贵的“娱乐”比起来,吕后整戚夫人那点事,简直都算“家事”了。

明朝。

朱元璋整个人都不好了,“求求你们了,搞点程朱理学吧,搞点咱这种被天幕批判的封建礼学吧。”

马皇后也是脸色惨白,马皇后一直觉得自己熟读史书,什么场面没见过啊,可这场面,还真没见过,确定不是商朝人复活在了美国?

“一直以来,在全世界的主流媒体当中,西方国家的那些衣冠楚楚的精英们,从来都是各种品德高尚,一表人才的代表人物。”

“这些人要么是腰缠万贯的商业巨子,要么权倾一国的达官显贵,要么是风头正盛的科技精英,就连爱泼斯坦这个人在东窗事发前,也被各路媒体吹得天花乱坠,比如慈善家、商业精英之类的头衔,也一直在他头顶上熠熠生辉。”

“这让我想到三体中的一段话:一个科学如此昌明的社会,必然拥有更高的文明和道德水准。当然,大刘紧接着就用后续的剧情证明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而且错的离谱。如今,现实也向我们证明了,大刘是对的。”

“我们知道西方主流基督教,讲究一个叫原罪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人生下来就需要赎罪,不赎罪,那么死后就会下地狱,做坏事当然更是要下地狱的,只有赎罪了才能上天堂。”

“那为什么爱泼斯坦案中,他们那些高层反而不担心下地狱这种事呢,对吧,这个问题很奇怪。而且网上好像没什么人提到这个问题。我接下来说一些我个人的理论。”

“大家都知道我一直有在学习马哲,虽然学的不是很深,但我简单的用我所学的知识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理论上来说信基督教、信上帝的西方人不应该做这种事的,毕竟按教义那是要下地狱的,可现实是他们比不信下地狱那一套的人,更加的肆无忌惮的违法犯罪,主打一个信上帝,但完全不怕下地狱。”

“这就是关于爱泼斯坦案中西方权贵阶层表现出的宗教伦理与行为背离现象,我们结合基督教理论与现实中的肆无忌惮,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首先是宗教伦理早就沦为了权力工具,也就是特权阶层的选择性赎罪。他们这个群体中有个东西,叫赎罪券。”

“赎罪券起源于11世纪十字军东征时期,教皇乌尔班二世宣称参军者可通过购买赎罪券减免罪罚。”

“在后来教会声称掌握“功德库”,储存着基督和圣徒的“超额功德”,可通过赎罪券分配给信徒。然后开始为不同罪行明码标价,赎罪券成为“罪罚期货”。”

“发展到最后,教皇利奥十世为修建圣彼得大教堂,发行“全效赎罪券”,宣称可赦免过去及未来一切罪行。”

天幕下,各朝各代都沉默了。

赎罪这种东西不是个例,最早在西周穆王的法典《吕刑》就有确立五刑赎金标准,疑罪从赎。各朝各代也都有这种制度。

但是他们可没听过赎一切罪恶的啊,不都是犯了些小错,交点罚款来代替鞭笞一类的皮肉之苦吗

至于十恶、真犯死罪如贪赃枉法、谋反、大逆、杀人、强盗等重罪,不可赎,怎么到了洋人那里,成了真正的赎罪券了,成了杀人许可证了??!!。

明朝,朱元璋望着天幕,深深的叹了口气:

“……这帮西洋人,直接把这玩意做成生意了。几百年了,还在做。还做得更精致、更体面,有基金会、有慈善、有审查报告、有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