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立即调取何胜凯的档案:
何胜凯,男,1980年出生,时年29岁,遵义市长征镇坪丰村人,初中文化,曾因邻里宅基地纠纷将邻居打成轻伤。
2005年12月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何胜凯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3月25日,何胜凯刑满释放,距今仅一年多时间。
档案中还记载,何胜凯曾系统学习过一段时间拳击,身体素质极佳,爆发力强,这与监控中凶手敏捷的身手完全吻合。
所有线索都指向了何胜凯,警方当即决定对其展开抓捕。
专案组民警分成多个小组,前往何胜凯的老家、曾经的落脚点以及可能接触的社会关系进行秘密排查。
经过四天四夜的连续奋战,民警最终锁定了何胜凯的藏身之处——他在市区一处偏僻的出租屋里落脚。
10月18日中午12时许,抓捕小组趁着何胜凯外出买东西的时机,在出租屋附近的小巷里将其成功抓获。
面对警方的审讯,何胜凯起初还试图狡辩,但当警方出示了现场遗留的物证、监控录像等证据后,他很快就低下头,承认了自己在遵义中院持刀行凶的犯罪事实。
据他供述,出狱后,他始终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心中的怨恨日积月累,最终滋生了报复的念头。
他专门挑选了曾经驳回自己上诉的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目标,甚至明确表示“只杀穿制服的人”。
而他案发前询问院长办公室的位置,正是想将法院院长列为首要袭击目标,只是未能得逞。
为了还原作案经过,10月19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六天,何胜凯在大批民警的押解下前往案发现场指认。
当押解车队抵达遵义中院门口时,周围已经挤满了愤怒的群众。
大家得知眼前这个面色平静的男子就是制造惨案的凶手后,纷纷怒斥其残忍行径,有人举起了写有“严惩凶手”的牌子,现场气氛十分凝重。
何胜凯面对群众的谴责,脸上没有丝毫愧疚,反而时不时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令人不寒而栗。
随着审讯的深入,何胜凯扭曲的人生轨迹逐渐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他是家中四姐弟中唯一的男孩,本应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却从小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里。
父亲嗜赌如命,还经常对母亲拳打脚踢,在何胜凯九岁那年,不堪忍受的母亲选择离婚。
姐弟四人被拆分,何胜凯和二姐跟着父亲生活,大姐和三姐则随母亲改嫁。
离婚后的父亲更是变本加厉,整日酗酒赌博,对两个孩子不管不顾,家里的生活陷入绝境。
懂事的二姐早早辍学,靠捡废品、打零工挣钱,硬是咬牙供养何胜凯读完了初中。
何胜凯也曾有过不甘平庸的念头,他深知读书是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出狱后在家自学,最终拿到了高中文凭,这在当时的农村已经算是不错的学历。
父亲在一次酗酒过量后突发疾病去世,何胜凯和二姐终于得以与母亲、姐姐们团聚。
一家人齐心协力打拼,日子渐渐有了起色,不仅盖起了一栋三层小楼,还买了临街铺面出租,在当地算得上是富裕家庭。
眼看着生活越来越好,何胜凯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2003年,他经人介绍结婚,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即将开启。
没想到新婚仅仅20天,妻子就因为嫌弃他家境普通、性格孤僻,跟着别人跑了。
这场突如其来的打击,成为了何胜凯人生的转折点。
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性格愈发偏执,心中的自卑与愤怒交织,逐渐扭曲了他的价值观。
2005年,他与邻居因宅基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原本只是小小的矛盾,却在何胜凯的冲动之下愈演愈烈。
最终他失去理智,将邻居打成轻伤,也为自己招致了两年半的牢狱之灾。
监狱的生活不仅没有让他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让他更加仇视社会。
他将自己的不幸全部归咎于他人,认为是妻子的背叛、邻居的计较、法院的“不公”导致了自己的悲惨境遇。
出狱后,这种仇视心理愈发严重,他开始变得疑神疑鬼,甚至觉得家人也想害他。
家里做的饭他坚决不吃,总是自己单独做饭,或者在外就餐,与家人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疏远。
在这段时间里,何胜凯迷上了一些宣扬暴力、黑社会题材的书籍,书中的血腥情节和报复手段让他深陷其中,逐渐萌生了用极端方式报复社会的念头。
他开始暗中策划袭击行动,先是从家里找出一把收藏的尖刀,又在超市里趁店员不注意偷了另一把。
为了隐藏凶器,他特意跑到商场买了一件宽松的女士睡衣,将两把刀包裹在里面,以此躲避可能的检查。
2009年10月14日上午,何胜凯做好了所有准备,他换上深色衣服,戴上鸭舌帽,将藏有凶器的睡衣抱在怀里,独自一人前往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他一路上都在脑海中演练作案过程,内心的怨恨与兴奋交织,眼神也变得越来越疯狂。
抵达法院后,他按照事先策划好的方案,径直闯入大厅,制造了那场震惊全国的血色惨案。
行凶之后,他跑到附近的公园,将两把凶器扔进了水池深处,又在偏僻的角落点燃了身上沾血的衣服,试图销毁证据,逃避法律的制裁。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何胜凯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终究没能逃过警方的严密侦查。
2010年7月21日,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何胜凯因对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满,蓄意报复社会,持刀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刺杀四名工作人员,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极其凶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人身危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且系累犯,实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何胜凯提出上诉。2011年2月1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
庭审现场,何胜凯被法警带上法庭后,始终东张西望,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丝毫没有面临生死审判的敬畏之心。
当审判长宣读刑事裁定书时,他突然大声叫嚷:“这是一起政治案件!”
被法警制止后,在被带离法庭的过程中,他又狂躁地用方言大喊大叫,态度极为嚣张。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宣判结束后,何胜凯的二姐何胜先拿着判决书,在法庭外失声痛哭。她哽咽着说:“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他,他是个罪犯,但对我来说,他是个弟弟。”
这个曾经承载着家人希望的男孩,最终在仇恨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仅夺走了他人的生命,也毁掉了自己和两个家庭的幸福。
这起被网友称为“贵州杨佳案”的恶性袭击事件,因其与2008年上海杨佳袭警案的作案手段相似,都造成了司法机关人员伤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
法律专家指出,何胜凯的悲剧,既源于其自身性格的缺陷和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暴露出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的不足。
一场纠纷平息后,若当事人心中的怨气未能得到有效疏导,就可能埋下仇恨的种子,最终以极端方式爆发,伤害无辜者,也危害社会稳定。
如今,遵义中院的大厅早已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国徽依旧在阳光下闪耀,象征着司法的公正与威严。
但那场30秒的血色惊魂,却成为了所有亲历者和遵义市民心中难以磨灭的记忆。
它时刻警示着我们,司法公正不仅需要严谨的判决,更需要注重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和心理疏导;
而每个社会个体,在面对挫折与不公时,也应选择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而非被仇恨吞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毕竟,生命只有一次,任何冲动的行为,都将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