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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章 一块钢片:南宁焚尸案背后的生死追凶(2 / 2)

新的寻人启事被迅速拟定,这次增加了关键信息:“男性,35-45岁,身高约1.65-1.75米,右腿或左腿有残疾,走路跛行,曾于1990年代接受过腿部骨科手术。”

启事通过电视、报纸、社区公告栏广泛传播,悬赏金额提高到五万元。

等待的日子格外漫长。专案组办公室的烟灰缸每天都被填满又倒空,电话铃声每响起一次,所有人的目光都会齐刷刷地投向接电话的人。

直到第七天下午,一个中年男人犹豫着走进了青秀分局接待室。

“我……我想提供个线索。”男人搓着手,显得有些紧张,“我有个朋友,叫李云龙,重庆来的,在南宁打工好几年了。他一个多月前突然不见了,怎么都联系不上。”

接待民警立刻警觉起来:“他有什么特征吗?”

“四十来岁,身高大概一米七五吧。”男人回忆着,“对了,他腿有点跛,说是小时候摔伤过,做过手术。十一月底那会儿,他说要去青秀区见个朋友,之后就没消息了。”

所有信息都对得上。

专案组迅速行动,一组人立即赶赴重庆云阳县李云龙老家调查,另一组人开始在南宁排查李云龙的社会关系。

重庆方面传来好消息:李云龙父母证实,儿子确实在八岁时因股骨头坏死,在重庆一家医院接受了手术,植入过钢制固定板。

两位老人还翻出了一张泛黄的手术同意书复印件,上面的手术日期是1992年3月17日。

与此同时,南宁方面的调查也有重大发现。

在对李云龙租住地附近走访时,一名摩的司机回忆说,11月26日晚上,他载着李云龙和一个广东口音的男人去了华康招待所。“两人看上去挺熟的,一路上有说有笑。”

华康招待所位于南宁老城区,是一家价格低廉的私人旅馆。

侦查员调取入住记录时,一个名字跳了出来:黄喜和,广东汕尾人,11月10日至11月28日期间入住504房间。

更关键的是,前台服务员清楚记得:“11月28日中午退房的那个广东客人,走的时候拖着一个深色的大旅行箱,箱子看起来特别沉,他搬起来很费劲。”

所有线索开始向一点汇聚。

504房间在黄喜和退房后已经打扫过,并接待过两批新客人。

当侦查员第一次进入房间时,看到的是一片整洁:白色墙壁粉刷一新,米色地砖干净发亮,木质床板也没有任何污渍。

但苏相谋没有离开。他站在房间中央,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有一丝极淡的、不同于消毒水的气味,像是某种腥味被强行掩盖后残留的痕迹。

“把墙皮刮开。”他忽然说。

技术员面面相觑,但还是照做了。当美工刀划开墙面最外层的白色涂料时,

“鲁米诺!”苏相谋命令道。

喷雾喷洒在房间各个角落。在紫外线灯的照射下,令人震惊的画面出现了:

地板缝隙里、床板背面、墙壁涂料下层,甚至天花板的角落,都浮现出大片大片的蓝绿色荧光——那是血液与鲁米诺试剂反应后的典型现象。

这间看似整洁的房间,曾经是一个血腥的分尸现场。

法医初步判断,血迹喷溅模式符合分尸特征,出血量至少在三升以上。

而在招待所三楼杂物间,侦查员还找到了一把非旅馆所有的铁锤,锤头缝隙中检测到了微量人体组织。

证据链正在快速闭合。2007年12月15日,在广州警方的配合下,潜逃回汕尾老家的黄喜和在自家阁楼中被抓获。

最初的四十八小时审讯,黄喜和始终保持沉默,要么低头不语,要么反复说“我不知道”“我没杀人”。

直到苏相谋将504房间的血迹照片、那把铁锤的鉴定报告、旅行箱购买凭证的复印件,以及从灰烬中提取的那块不锈钢片,一字排开放在他面前。

黄喜和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这块钢片,”苏相谋用手指轻轻敲了敲照片,“是从你烧掉的尸体腿里取出来的。

李云龙八岁时就把它装进身体里,跟了他二十多年。你以为一把火能烧掉一切,但它活下来了——它在灰烬里等着我们,告诉我们死者是谁,告诉我们他经历过什么。”

长时间的沉默后,黄喜和终于开口,声音沙哑干涩:“我和李云龙……是做传销认识的。后来一起吸上了毒。”

2007年11月26日晚上,在华康招待所504房间,两人因为传销款项的分成问题发生激烈争吵。

吸毒后的黄喜和精神亢奋,情绪失控,抓起手边的铁锤砸向了李云龙的头部。

“等我清醒过来,他已经没气了。”黄喜和低着头,不敢看桌上的照片,“我害怕,就想把尸体处理掉……

买了刀和锯子,还有那个大旅行箱。分尸花了一整天,血流得到处都是。后来我又去买油漆,把墙和地板都刷了一遍……”

他以为天衣无缝。分尸、焚尸、抛尸,每一步都精心设计。他选择开发区荒地进行焚烧,是因为那里人烟稀少;

他选择旅行箱运尸,是因为它普通而不起眼;他粉刷房间掩盖血迹,是因为相信这样就能抹去所有证据。

但他没有想到,一块十多年前植入人体的钢片,能够在700度的高温中幸存;他更没有想到,南宁警方会从七块看似相同的金属碎片中,找出那唯一的不同;

他没想到法医能通过4厘米的胫骨长度差,推断出死者是个瘸子;他没想到刑侦技术已经发展到,能从刷过油漆的墙壁下,找到被掩盖的血迹。

2008年12月2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黄喜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起案件后来被国内刑侦学界称为“钢片索魂案”,成为中国刑事侦查史上的经典案例。

它不仅展现了法庭科学在物证检验方面的突破,更体现了刑侦人员“不放过任何细微线索”的专业精神。

那块在灰烬中幸存的钢片,如今静静地躺在南宁市公安局物证陈列室的一个玻璃展柜里。

它表面依然光洁,边缘的小孔清晰可见,旁边的标签上写着简单的说明:“2007·11·29焚尸案关键物证,通过此物证确定尸源,破获案件。”

每一个参观者走到这里都会驻足良久。他们看到的不仅是一块金属片,更是一个关于正义的故事——

即使身体化为灰烬,真相也终将以某种方式存活下来,在时间中等待被发现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