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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章 泰山旅社谜案(3)(2 / 2)

日子过得清贫,丈夫性情木讷,无法满足她的情感需求,她便开始装神弄鬼骗钱,后来又与多个男人有染。

1985年,她认识了被开除公职的大学生田庆荣,两人一拍即合,合伙偷大庆的落地油倒卖,关系越来越亲密。

田庆荣对她很大方,不仅分她油款,还借了近万元给她。可当田庆荣提出让她离婚嫁给他时,刘国芹犹豫了——她想要的是钱,不是婚姻。

1987年底,田庆荣因胆囊炎手术住院,花光了积蓄,出院后无法再偷油,便开始频繁向刘国芹索要欠款和油款,还不断逼婚,让她不堪其扰。

“我当时就想,只要他死了,钱就不用还了,也没人逼我离婚了。”刘国芹抹着眼泪说。她假意答应和田庆荣一起去江南游玩,将他骗至泰安三联旅社。

1月1日,田庆荣感冒,她趁机在水里下了呋喃丹,骗他喝下。可田庆荣喝后只是呕吐,没有死亡。

1月4日夜里,她又以“扎针治呕吐”为由,将大号缝衣针狠狠扎向田庆荣的胸口,想直接刺中心脏,却误扎进肝部。

田庆荣剧痛之下挣扎呼救,她慌了神,扑上去死死掐住他的脖子,足足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田庆荣不再动弹。

杀人后,她给田庆荣盖好棉被,用棉袄蒙头,清理了呕吐物和血迹,伪造出自杀的假象。

次日凌晨,她谎称去济宁女儿家取钱,逃到了单县,还发电报回家要钱,准备继续潜逃,没想到终究没能逃过法网。

第七章 正义枪响,罪恶终结

1988年6月16日,泰山区公安分局将案件移送泰山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刘国芹。

经过数月的审查起诉,11月19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看守所内公开审理此案。

囚服加身的刘国芹戴着手铐脚镣,头发凌乱,目光呆滞地站在被告席上。当法官庄严宣告:

“被告人刘国芹犯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嘴角扯出一丝难言的苦笑。

法官询问是否上诉,她机械地喊出:“我要上诉!”

1989年元月5日,距离案发整整一年。清晨五时许,刘国芹被再次提审。

法官向她宣读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立即执行死刑。

“还有什么遗言?”法官问道。

刘国芹低着头,声音微弱却清晰:“人是我害死的,我偿命。”

当天上午,刘国芹被押赴泰安市六郎坟刑场。寒风凛冽,警笛长鸣,随着一声正义的枪响,这个背负着血债的女人,结束了她罪恶的一生。

从泰安旅社的诡异男尸,到大庆雪原的身份追查,再到单县的千里擒凶,历经一年时间,五省市辗转,办案民警顶风冒雪、日夜奔波,终于揭开了这起伪装自杀的谋杀案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