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偷东西。
一开始只是偷吃的,偷地里的苞谷、树上的果子。后来偷钱,偷那些挂在晾衣绳上的衣服兜里的零钱。再后来什么都偷,能换钱的都偷。
1994年,他第一次被抓,劳动教养一年。
出来的时候,他十九岁,在大理一家饭店端盘子。
那家饭店生意还行,每天收拾桌子洗碗,一个月能挣几十块。他干活老实,老板也没太亏待他。
就在那家饭店,他认识了一个姑娘。
她叫黄敏,大理本地人,也是服务员。个子不高,皮肤很白,头发长长的,说话轻声细语。
她对段金泉好,不是那种虚情假意的好,是真心实意的好。给他带早饭,帮他洗衣服,他感冒的时候给他熬姜汤。
段金泉后来对警察说,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觉得活着有意思。
他们处对象了。白天一起干活,晚上沿着街边慢慢走。她说想开个小卖部,不用太大,能糊口就行。他说好,攒点钱就开。
但是钱从哪儿来呢?
他一个月挣几十块,攒一年也开不起店。她家里也穷,帮不上忙。段金泉想来想去,想出了一个办法——抢。
1997年,他去丽江“干一票”。结果还没得手,就被巡逻的警察撞上了。
法院判了十二年。他坐在被告席上,听着法官念判决书,脑子里想的全是她。她在哪儿?等他吗?
后来他才知道,他刚进去不久,她就走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儿,有人说去了外地打工,有人说嫁人了。总之,没了。
十二年,减刑,提前出来。2003年,段金泉走出监狱大门,站在太阳底下眯着眼睛。
他第一个念头是去找她。
他去了大理,去了他们以前待过的每一个地方。
饭店早就换老板了,没人认识他。他四处打听,得到的答案都一样:不知道,走了,别问了。
那天晚上,他蹲在一条巷子口,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心里空得像被人掏了一把。
他后来对警察说:“我当时想,这世上没有我的人了。一个都没有。”
他沿着铁路开始走。没有目的,就是走。走累了睡,睡醒了继续走。饿了捡垃圾换钱,没钱了就偷。
2004年春天,他走到昆明,在白塔路那片废弃工地落了脚。
四
杀戮的轨迹
从2004年4月到2007年4月,整整三年,段金泉沿着铁路线,在云南、湖南、广西三地流窜。
他的作案方式很固定:沿着铁路走,走到哪儿算哪儿,看到合适的女人就跟上去,敲晕,拖到偏僻处,侵犯,抢劫,杀人。
完事后沿着铁路离开,下一站是另一座城市。
2004年4月,昆明。
……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