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略一思考后,贾赦微微点头后说道。
“家丑不可外扬,这些儿子明白。”
“既然母亲发话了,儿子遵命便是。”
“刚好各位族老都在,今日便将主脉分家之事敲定吧,也免得夜长梦多。”
一旁的王夫人见状心里很是不甘,还想再说些什么,但是在被贾老太太看了一眼后,王夫人也只能是咬着牙认下了这个结果。
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简单了,荣国府的大头都是大房的,包括族产爵产等。
二房能够带走的,也只有二房名下的财产外加公中的三分之一现银。
也是在主持分家的过程中,这些贾氏一族的族老们才深刻意识到了,荣国府的衰败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偌大一个荣国府,手里能够动用的现银只有区区的几万两,随时处在停摆的边缘。
就在荣国府闹着分家的时候,王熙凤房中,在得到了这个消息后,王熙凤心中一喜。
这真是天赐良机啊,自己的机会来了。
眼下贾老太太和王夫人必然都被分家之事搞得焦头烂额,无心他顾。
如此一来,自己不就可以浑水摸鱼,尽快查探投毒案的证据了嘛。
王熙凤也是快速展开了行动。
深夜,乾清宫中,天佑帝正在静静的等候着。
就在刚才,锦衣卫成功从邬阁老府中将夜宴图替换出来送到了宫中。
天佑帝随后便命造办处的裱画师仔细检查夜宴图,看看其中的玄机。
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后,裱画师成功从夜宴图画轴之中取出了藏在其中的帛布。
而后夏守忠将帛布呈递到了天佑帝面前。
“陛下,这便是裱画师从夜宴图画轴之中取出的一份密信。”
“奴婢全程监视,裱画师没有任何小动作。”
“而且裱画师仔细检查再三确认,这幅画轴没有被打开的痕迹。”
听到这里,天佑帝微微点头,而后接过帛布打开查看了起来。
(PS:第一百一十二章中详细提及了夜宴图原版密信的内容,若是忘了的老哥可以回去重温一下。)
在看完了密信之后,天佑帝面色阴沉笑了笑。
“好个荣国府,好个荣国府啊,当真是苦心孤诣,筹谋多年。”
“夏守忠,朕记得宁国府有个嫡女,一直寄居在荣国府对吧,有没有这档子事。”
天佑帝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因为帛布的内容已经被贾琅安排人给重新书写了。
在原版密信之中,除了阐述了天佑帝和隐太子为了构陷义忠亲王,一手炮制巫蛊魇镇案的真相外,还交代了自己有个私生子以及掌握着贾敬一个机密,必要时可以以此威胁宁国府协助保护自己最后的子嗣。
因此在重新编制的密信之中,前面的内容全部一致,但在私生子这一段,贾琅命人修改了一下,把义忠亲王掌握贾敬的机密,改成了贾政的秘密。
而且这个秘密的内容也很简单,说的是贾政与贾敬的夫人有染。
因此天佑帝下意识就想到了一直住在荣国府的贾惜春。
夏守忠听后赶忙答复道。
“陛下,确有其事。”
“宁国府贾敬嫡女贾惜春,这么多年一直都住在荣国府,跟宁国府没有来往。”
“在宁国公重新光复宁国府后,贾惜春也没有回到宁国府,而是继续待在荣国府。”
听到这里,天佑帝越发肯定了这封密信的内容。
看来贾政是真的跟贾敬的夫人有染,搞不好这贾惜春就是两人所生的野种。
如此也能解释为何贾敬的夫人早早亡故,而贾敬在考中了进士之后,又心灰意冷放弃了一切,选择了常年在道观修道。
这分明就是贾敬发现了夫人与贾政有染,却顾虑颇多,不能宣泄仇恨,只能是弄死了淫妇然后以修道来逃避现实。
而贾惜春这个野种宁国府自然不会好好养,所以荣国府接到府中养活起来。
否则的话,没有道理贾惜春不在宁国府住,而是在荣国府长住。
既然如此,那义忠亲王私生子的事情自然也是真的了。
如此看来,这个余孽如今就在荣国府的掌握之中。
荣国府中和义忠亲王私生子年龄适配之人只有一个,那便是贾宝玉。
而且荣国府还一个劲的渲染贾宝玉衔玉而生,祥瑞之兆,搞得人尽皆知。
这摆明了就是心怀叵测啊。
从古至今,用玄学搞事的都是些什么人,狐鸣篝火,鱼腹藏书的陈胜吴广,斩白蛇起义的赤龙刘邦,再加上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
凡是宣扬祥瑞之兆的,基本都是图谋不轨。
这代表了什么,很明显荣国府是打算早早为贾宝玉造势啊,等到找到合适时机,怕是荣国府就要把当年义忠亲王之事大白于天下,然后拥戴着贾宝玉这个义忠亲王的私生子造反了。
天佑帝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儿,心中顿时也是杀机一片。
原本天佑帝就因为荣国府一直搞事情对荣国府不耐烦。
如今荣国府居然还参与到了义忠亲王余孽的事情里,真是自寻死路。
天佑帝当即看向了夏守忠询问道。
“夏守忠,关于荣国府投毒林大人的事情,锦衣卫最近可有什么进展。”
夏守忠略一回忆后说道。
“回陛下,锦衣卫这边在荣国府内发展了内应,是宁国公介绍的,正在全力追查。”
听到这里,天佑帝有些好奇问道。
“是嘛,什么人啊。”
“是荣国府长房的媳妇儿王熙凤。”
“此女是王氏的侄女,一直在荣国府管家,对荣国府的事情知之甚多。”
“她也是感觉到了荣国府日暮西山,大厦将倾,所以找到宁国公打算为自己留个后路。”
“宁国公御史便将她推荐给了锦衣卫,配合协助锦衣卫调查投毒案。”
听了夏守忠的回答后,天佑帝微微点头。
“原来如此,这样,再给锦衣卫一个月时间。”
“若是还追查不到具体的线索,那就按老规矩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