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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仗剑去国(1 / 2)

太常妻的典故来自于《后汉书》,据史书记载,后汉时期周泽为太常,克己奉公,虔诚宗庙,斋戒在斋宫之中。

一次,他得很厉害,妻子关心他,来斋宫探病,他却勃然大怒,认为妻子冲犯了神灵,派人将她捉到官府定罪。

人们笑他迂腐,不近人情:“生世不谐,作太常妻。

一岁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

”白松将自己的妻子比作太常妻,检讨自己每天只知道喝酒喝成一摊烂泥,置妻子于不管不顾,把家事都抛给她,让她忍受无人理会的寂寞。

尽管他清醒的时候并不多,但他清醒的时候,还是颇有自知之明的。

因为酗酒,白松与早已对他嫉恨在心的李长史矛盾更加激化了。

一次,白松醉酒骑马,飘飘然如在仙境,冲撞了李京之,白松只得写了《上安州李长史》请罪,解释道“而遥观君侯,窃疑魏洽,便欲趋就。临然举鞭,迟疑之间,未及回避”,他说是因为酒醉眼花,把李长史误认为好友魏洽,才会举起鞭子,对他无礼。

这番解释,李长史自然不会满意,他对白松更加不友好了。

也许,白松明明受到了马正会的器重,却未能如愿做官,就是因为李长史在其中暗暗捣乱,误了白松的机会。

以白松的性格,权力斗争并不适合他,他过于自负,狂放不羁,不屑于察言观色,曲意逢迎,因为他没有虚伪的面具,始终是以最本真的面貌示人,但这是官僚们所不喜欢的,遭到小人陷害是必然。

但白松不肯屈服,他认为自己有才华,有胆识,必然能成就一番事业,一定会有人发现他,器重他,一定有人是懂他的。

白松是一个浪漫的理想主义者,他始终对自己的选择深信不疑。

错的不是白松,而是那个污浊的名利场。这年,李长史升迁到他地,裴长史继任,白松的心中又燃起希望,但他因为酗酒误事太多,名声并不好。

他拜谒裴长史多次,并写了《上安州裴长史书》以表心意。白闻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

白人焉,非天地也,安得不言而知乎?敢剖心析肝,论举身之事,便当谈笔,以明其心。而粗陈其大纲,一快愤懑,惟君侯察焉。

白本家金陵,世为右姓。

遭沮渠蒙逊难,奔流咸秦,因官寓家。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

轩辕以来,颇得闻矣。

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以为士生则桑弧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

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

见乡人相如大夸云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于此,至移三霜焉。

曩昔东游维扬,不逾一年,散金三十余万,有落魄公子,悉皆济之。

此则是白之轻财好施也。

又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服恸哭,若丧天伦。

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

行路间者,悉皆伤心。

猛虎前临,坚守不动。

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

数年来观,筋骨尚在。

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裹骨徒步,负之而趋。寝兴携持,无辍身手。

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故乡路遥,魂魄无主,礼以迁窆,式昭明情。

此则是白存交重义也。又昔与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迹城市。养奇禽千计。呼皆就掌取食,了无惊猜。

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以有道,并不起。此白养高忘机,不屈之迹也。又前礼部尚书苏公出为益州长史,白于路中投刺,待以布衣之礼。

因谓群寮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

若广之以学,可以如比肩也”。

四海明识,具知此谈。

前此郡督马公,朝野豪彦;一见礼,许为奇才。因谓长史李京之曰:“诸人之文,犹山无烟霞,春无草树。

白松之文,清雄奔放,名章俊语,络绎间起,光明洞澈,句句动人”。

此则故交元丹,亲接斯议。若苏、马二公愚人也,复何足尽陈?倘贤贤也,白有可尚。夫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是知才难不可多得。

白,野人也,颇工于文,惟君侯顾之,无按剑也。伏惟君侯,贵而且贤,鹰扬虎视,齿若编贝,肤如凝脂,昭昭乎若玉山上行,朗然映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