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晚上就能冻的梆硬!
今日大雪开始落下,这一排无头人身上多了层棉被。
掛在那里,像极了长安大户拿出来显摆的腊肉,怕你看不到,又怕你看到了!
“风不够大!”
选择在大雪突袭其实就是选择了大风和厚雪。
积雪能最大程度的掩盖轰隆隆的马蹄声,大风能把马蹄声带走!
两者齐聚,突袭的骑兵就能最大限度逼近目標!
离目標的距离越近,目標反应时间也就越短,很难组成抵抗。
一旦战马的优势发挥出来,就能实现以少打多!
当年,李靖就是利用天气,用三千人突袭了頡利可汗,一战定乾坤!
一看到大雪来了,曹变蛟就觉得浑身燥热。
虽然长刀的刀柄冰寒刺骨,可曹变蛟却感受不到寒意。
袭营,是他的最爱!
熟悉辽东天气的熊廷弼看了看天色,轻声道:
“晚间的雪会更大,晚间的风也会更大,倒是可以一试!”
“那我们合计一下”
“好!”
熊廷弼喜欢和余令说话,因为余令说话不咬文嚼字,因为余令不摆架子。
最难得的是余令愿意听他说!
在先前,没有人听他说!
不管是最开始的太常寺少卿姚宗文,还是后面的王化贞.......
这两人根本就不听建议,哪怕是对的,他们也不听。
不是他们不知道对错,而是自己熊廷弼和他们不是一路人!
他们习惯以“自己人”来判断是非!
他们把朝堂的那一套带到了军伍上。
不管你说的是对还是错,我先反驳,反驳了不算我还要弹劾!
有理没理都要搅三分!
现在就挺好,自己有事时候不愿意说话,余令也非得让自己开口说几句。
这才是做事的人,大家的心是齐的。
简单的商议后,曹变蛟离开了,五百人悄然离开的军营!
熊廷弼也跟著一起走了。
他其实一直很好奇余令的打法,他想亲自去看看,看看队伍是如何配合的!
队伍里的小黄脸开心极了。
按照选拔的標准他是没有资格选到这五百人里面去的。
一万人里挑五百,怎么轮都轮不到他身上去!
可谁叫小黄脸会识字呢
靠著能,还能写一点,小黄脸成了五百人中的一员。
这一次他要负责记录军功,確定每个小队的斩获!
天降大雪,奈曼部的首领袞楚克最怕的就是天降大雪!
大明的斥候还在四周环绕,这群人不但像兔子一样不好抓,还像狐狸一样狡猾。
人多了他们会躲起来……
人少了,他们就会突然杀出!
探马,探马,做的就是侦察的活,三五个探马一起出动根本就活不了。
小队骑兵一起出,大明人会望风而逃。
自从余令到了兀良哈,奈曼部已经好久没有得到那里的消息了!
先前他们奈曼部是跳板,和兀良哈的建奴探子连成线。
把兀良哈探子探查的各种消息传到科尔沁部!
最后由科尔沁部传到瀋阳。
现在这条线断了,奈曼部得不到消息,也就意味著建奴失去了兀良哈的消息。
消息已经不及时了,已经乱了,这是战场的大忌。
如今天降大雪,袞楚克最怕大明突然发起突袭!
一队队的骑兵派出,在探查方圆三十里的消息。
他们不敢走远,只要敢过五十里这条线,叶赫部的春哥就会突然衝出来。
本想著靠著给奴儿当狗可以在草原站住脚!
如今看来不行了,狗主人就算是想救也来不及了!
余令这群人太阴险了,他们根本就不是勇士,不敢和草原最古老的部落的男儿一对一决斗!
这才短短的几日,奈曼部已经伤亡了一百多人!
余令是真的贱啊,把人杀了就算了,还往人身上藏炸药。
有的藏,有的不藏,真真假假,假假真真!
现在大雪来了,外面还有匹马在嘶鸣!
马背上三具冻僵的尸体叠在一起,別想著远远地用鉤子鉤开。
尸体脱的精光,一盆凉水浇上去冻的贼结实。
奈曼部族人想动,可没有人敢动,谁也不知道这个有没有火药!
万一有呢
陈默高和王不二对视了一眼,两人很有默契的裹了裹身上的羊皮毯子。
跟著人群蹲在一起,瑟瑟发抖!
这两人竟然混到奈曼部来了!
在草原,不是所有的部族都不喜欢大明,也有喜欢大明的。
他们和那一边的朝鲜一样,虽不起眼,却对大明死心塌地。
草原也有,有那么一群人对大明死心塌地。
一个人口只有一百人的小部族就很喜欢大明,因为这个部族已经学会种地了。
他们认为大明就是好,就是比草原好!
陈默高和王不二就是靠著这个部族混到了奈曼部!
天气冷的能把人冻死,可这二位怀里的水囊里还各装著四斤冰冷的火油。
一旦曹变蛟杀来,二人就开始放火!
里应外合,助曹变蛟拿下奈曼部!
奈曼部懂了,用套马绳子勾住尸体,用蛮力把尸体从马背上扯了下来!
没有爆炸,没有响声!
战马得到了解脱,它饿了,它准备回家,战马一动,绑在它尾巴上的一根细绳突然绷直,轰的一声巨响!
这一次战马没死,收拾尸体的那几个奴隶没了!
“不行啊,这招不好用了,得换个法子!”
王不二点了点头,轻声道:
“我是军中的猛將,是大队长,你为什么非要把我拉著一起来!”
陈默高看著王不二认真道:
“因为我善,因为你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