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胜却不慌不忙,脸上依旧是那副胸有成竹的笑容。
他给王有文的酒杯满上,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来敬了敬。
“伯,您先别急。”他嘿嘿一笑。
“您想啊,咱们这小县城,来买我这卤肉、喝我这小酒的,都是些什么人?是厂里的工人,是下班的干部,是手头有几个闲钱想解解馋的普通老百姓。他们不图什么雅不雅的,就图个实惠,图个痛快!”
“我这名字,肉多,告诉大伙儿,我王全胜做买卖实在,给的肉分量足!酒多,说明咱这儿不仅有肉,还有好酒配着!一听就明白,一看就记住!”
“您想,往后几十年,可能会出来很多卖卤肉的,但大家一提起十字路口那家,脱口而出就是肉多酒多!这名号,它自己会走路,会往人耳朵里钻!”
王全胜心里想的却是更远的事。
后世那些卤味巨头,什么周黑鸭,绝味鸭脖,哪个不是简单粗暴,直截了当?
名字就是最大的招牌,就是最响亮的广告!
他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理念,提前二十年砸进这个小县城里!
王有文愣住了。
他咂摸着王全胜的话,一开始觉得是歪理,可细细一品,那股子俗气里头,竟然透出一种让人无法反驳的道理。
是啊,大俗即大雅。
它精准地抓住了这个时代普通人最朴素的渴望。
吃饱、吃好。
“肉多……酒多……”王有文反复咀嚼着这四个字,眼神从最开始的嫌弃,慢慢转为惊奇,最后竟透出一丝欣赏。
“你这小子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他指着王全胜,哭笑不得,但语气里的那份严厉已经烟消云散。
“乍一听俗不可耐,再一听,嘿!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说罢,他霍地一下站起身,带着几分酒意和文人的兴致,大步走向书房。
“笔墨伺候!”
片刻之后,一张大红纸铺在桌上。
王有文深吸一口气,饱蘸浓墨,手腕一沉,笔走龙蛇。
四个大字一挥而就,笔锋雄健,力透纸背,那股子朴实而又豪迈的劲儿,竟被他用毛笔给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
隔天,王全胜提着两瓶好酒,几包点心,敲开了县武装部家属院的门。
开门的正是虎志。
屋里的小桌上,已经摆了几个小菜,王阙正坐在一旁,剥着花生米。
“哟,全胜来了!”虎志见到他,蒲扇般的大手直接揽过他的肩膀,将他拽了进来。
“你小子是算准了我们哥俩今天要喝酒啊!”
“虎哥,阙哥。”王全胜笑着将东西放下,“这不是想着有日子没跟两位哥哥喝了嘛,心里惦记。”
酒过三巡,气氛正酣。王全胜放下酒杯,脸色变得郑重起来。
“虎哥,阙哥,有件事,想请两位哥哥帮个忙。”
虎志灌下一口酒,大手一挥。
“有事就说!跟我们还客气个啥!”
王全胜便将自己盘下店面,准备开卤肉店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店盘下来了,日子也定了,就怕开业那天有些不长眼的街溜子过来捣乱。”
这话点到即止,但虎志和王阙瞬间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