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侯府千金外传
暮春的风最是没皮没脸,卷着夹道的柳絮往人脖颈里钻,活像侯府里那几个惯会偷懒耍滑的小丫鬟,非要凑到你跟前,把些家长里短的碎话往你耳朵里塞。
沈清沅坐在垂花门的紫藤架下,手里捏着一枚锃亮的铜板,指尖在那刻着“咸丰重宝”的字儿上摩挲来摩挲去,眉眼间带着三分醉意,七分算计。
方才老太太赏了一坛子十年陈的桃花酿,她本想着浅尝辄止,谁料这酒入口绵软,后劲却足,喝到第三盏时,脑袋就有些发沉,看那满架的紫藤花都像是攒动的铜钱串子,晃得人眼晕。
“小姐,您慢点儿喝,这桃花酿烈得很,仔细醉了头疼。”贴身丫鬟青禾端着一碟刚蒸好的玫瑰酥,小心翼翼地劝着,眼睛却忍不住往沈清沅手里的铜板上瞟。
她家小姐自打三年前从那不知名的异世穿来,就染上了个怪癖——爱钱。
不是侯府千金该有的那种,对金银珠宝的寻常喜爱,而是实打实的,把铜板看得比珍珠还重的那种爱。
就像此刻,明明面前摆着老太太赏的赤金镶玉的镯子,她瞧都不瞧一眼,反倒对着一枚不值钱的铜板,看得津津有味。
沈清沅打了个酒嗝,把铜板往阳光底下一凑,眯着眼瞧那上面的纹路,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青禾啊,你说这玩意儿,怎么就这么招人稀罕呢?你看这字儿,方方正正,这边儿,规规矩矩,不像有些人,看着人模狗样,肚子里净是些弯弯绕绕的坏水。”
青禾憋笑憋得肩膀直抖:“小姐,您又拿铜板说事儿呢。这要是让旁人听见了,指不定得说您堂堂定远侯府的嫡小姐,竟是个财迷。”
“财迷怎么了?”沈清沅把铜板往袖兜里一揣,拍了拍衣裳,理直气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一不偷二不抢,靠着自己的脑子赚银子,光明正大,有什么好羞的?”
这话倒是不假。
自打沈清沅穿来,定远侯府的日子那叫一个芝麻开花节节高。
先是帮着侯夫人打理中馈,把府里那些吃空饷的管事婆子一个个揪出来,清理了府里的蛀虫,每月省下的银子就够府里下人们添两身新衣裳。
后来又瞅准了京城里夫人小姐们爱俏的心思,弄了个“锦绣阁”,专卖些她画出来的新式首饰样子,还有那绣着新奇花样的手帕荷包,没半年就火遍了京城,赚得盆满钵满。
就连侯爷沈从安,都对着自家闺女竖起大拇指,说她是个会点石成金的活财神。
也就是老太太,偶尔会念叨几句,说女孩子家太过钻营银钱,失了大家闺秀的气度。可念叨归念叨,每次沈清沅给她奉上那些赚来的银子,让她拿去接济族里的穷亲戚时,老太太的嘴角都能咧到耳根子。
沈清沅又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桃花酿,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暖融融的,带着一股子桃花的甜香。她望着头顶上垂下来的紫藤花,花瓣紫莹莹的,像一串串紫色的铃铛,风一吹,就簌簌地落,落在她的发间,肩头,像是撒了一把碎紫。
“想当初我刚穿来的时候,”沈清沅慢悠悠地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几分戏谑,“原主那身子骨弱得跟林妹妹似的,三天两头就咳得撕心裂肺,府里的太医来了一拨又一拨,药方子开了一沓又一沓,愣是没见好。我还以为,我这刚穿越过来,就得跟着原主一起嗝屁,去阎王殿里报到呢。”
青禾听得一愣一愣的:“小姐,您说什么呢?什么穿越,什么原主?”
沈清沅摆摆手,嘿嘿一笑:“酒后胡言,酒后胡言。你就当我是喝多了,在说梦话呢。”
她总不能告诉青禾,自己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过来的,上辈子是个苦逼的社畜,每天挤地铁挤得脚不沾地,加班加到两眼发黑,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买个小房子安身,结果一场意外,就穿到了这个架空的大靖王朝,成了定远侯府的嫡小姐。
刚来的时候,她是真的慌。
陌生的朝代,陌生的人,还有原主留下来的一堆烂摊子——比如,原主暗恋着隔壁的永安侯世子顾昀之,为了他,又是写诗又是绣荷包,结果人家顾昀之看都不看一眼,转头就跟吏部尚书家的千金定了亲。原主伤心过度,一病不起,这才给了她可乘之机,占了这身子。
沈清沅刚穿来那会儿,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瘦弱的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活着。
先把这身子养好,再赚够足够的银子,然后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买个大宅子,雇几个听话的下人,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远离侯府的勾心斗角,远离京城的是是非非。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
她刚把身子养好,就发现这侯府里的水,比她想象的还要深。
大太太赵氏,也就是她的嫡母,看着温婉贤淑,实则面慈心狠,暗地里没少算计她;二太太李氏,是个墙头草,哪边风大往哪边倒;还有几个庶出的姐妹,一个个眼高于顶,总想着踩着她往上爬。
沈清沅可不是个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上辈子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什么勾心斗角没见过?对付这些后院里的女人,她有的是办法。
先是借着一场风寒,装病示弱,让那些想算计她的人放松警惕;然后再不动声色地收集证据,抓住了赵氏克扣下人月钱、偷偷转移府中财产的把柄,在一次家宴上,不动声色地把事情捅了出来,让赵氏颜面扫地,被侯爷禁足了三个月。
经此一役,府里再也没人敢小瞧她这个“病秧子”嫡小姐了。
沈清沅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笑了起来,笑得肩膀直颤,酒液都晃出了酒杯。
“小姐,您别笑了,再笑酒都洒了。”青禾赶紧递过一方帕子,给她擦了擦嘴角。
沈清沅接过帕子,擦了擦嘴,正想再说些什么,就听见院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伴随着丫鬟婆子的请安声,还有一个熟悉的,带着几分戏谑的声音:“听闻清沅妹妹今日得了老太太的桃花酿,特意过来讨杯酒喝,不知妹妹肯不肯赏脸?”
沈清沅抬眼望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的年轻男子,身姿挺拔,面如冠玉,嘴角噙着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不是永安侯世子顾昀之,又是谁?
沈清沅的眉头瞬间皱了起来,像打了个死结。
她这辈子,最不想见的人,就是顾昀之。
倒不是因为原主的那点破事儿,而是因为,这个顾昀之,实在是太烦人了。
自打她在京城里闯出了点名气,这个顾昀之就三天两头地往定远侯府跑,名义上是来找侯爷谈事,实际上,十有八九是冲着她来的。
一会儿说她的锦绣阁的首饰样式新奇,要给自家妹妹买几套;一会儿又说她写的那些关于经商的话本有意思,要跟她探讨探讨。
沈清沅心里跟明镜似的,这顾昀之,怕是后悔了。
后悔当初没看上原主,后悔现在看到她这么优秀,想回头来追。
可惜啊,她沈清沅,不是原主那个恋爱脑。
她对这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半点兴趣都没有。
“顾世子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沈清沅端起酒杯,慢条斯理地抿了一口,语气平淡,听不出半点情绪,“只是今日这桃花酿,是老太太赏给我的,我自己都舍不得多喝,怕是不能招待顾世子了。”
顾昀之闻言,也不恼,反而迈步走了进来,在沈清沅对面的石凳上坐下,自顾自地拿起桌上的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好酒。”顾昀之咂了咂嘴,赞道,“果然是十年陈的桃花酿,入口绵柔,回味悠长。清沅妹妹好福气。”
沈清沅翻了个白眼,心里暗道:福气个屁,要不是看在老太太的面子上,我才不喝这玩意儿呢。
“顾世子今日来,怕是不只是为了讨杯酒喝吧?”沈清沅放下酒杯,双手抱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有什么话,不妨直说,我这人喜欢痛快。”
顾昀之看着她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里面带着几分狡黠,几分疏离,还有几分漫不经心,心里不由得一阵痒痒。
他承认,他后悔了。
当初,他只觉得定远侯府的这位嫡小姐,是个病恹恹的,没什么趣味的小丫头,所以对她的示好视而不见。
可谁能想到,不过三年的时间,这个小丫头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不仅身子好了,人也变得聪慧伶俐,还凭着一己之力,把一个小小的锦绣阁,经营得风生水起。
京城里的贵女们,提起沈清沅,哪个不竖起大拇指?就连宫里的贵妃娘娘,都特意派人去锦绣阁,订了几套首饰。
这样的女子,才配得上他顾昀之。
“清沅妹妹,”顾昀之放下酒杯,身子微微前倾,眼神灼灼地看着她,“我今日来,是想跟你说件事。”
沈清沅心里咯噔一下,暗道:来了来了,该不会是想跟我表白吧?
她赶紧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停!顾世子,有话就说,但是,若是关于儿女情长的话,就不必说了。我沈清沅,志不在此。”
顾昀之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会这么直接,一时间竟有些语塞。
青禾在一旁,憋笑憋得脸都红了。
她家小姐,就是这么不给人留情面。
顾昀之轻咳了一声,掩饰住自己的尴尬,讪讪地说道:“清沅妹妹想多了,我今日来,是想跟你谈一桩生意。”
“生意?”沈清沅挑了挑眉,来了兴趣,“什么生意?”
“是这样的,”顾昀之正了正神色,说道,“我家在城南有一处铺子,地段极好,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生意做。我想着,妹妹的锦绣阁生意这么好,不如我们合作,在城南开一家分店?我出铺子,妹妹出技术和人手,利润我们五五分成,如何?”
沈清沅闻言,眼睛微微一亮。
城南那一带,是京城里的富人区,达官贵人云集,若是在那里开一家锦绣阁的分店,生意肯定差不了。
只是,五五分成?
她才不乐意呢。
她的锦绣阁,凭什么要分给他一半的利润?
沈清沅端起酒杯,抿了一口,慢悠悠地说道:“顾世子的提议,倒是不错。只是,五五分成,怕是不太合理吧?”
“哦?那妹妹觉得,怎么分合理?”顾昀之问道。
“我出技术,出人手,出货物,负责经营管理,你只出一个铺子。”沈清沅掰着手指头算道,“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拿七成,你拿三成,才对。”
顾昀之瞪大了眼睛,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七成?清沅妹妹,你这狮子大开口啊!那铺子的地段,可是寸土寸金,每年的租金都要上千两银子呢!”
“租金上千两又如何?”沈清沅嗤笑一声,“若是没有我的锦绣阁的招牌,没有我的那些新奇样式,就算你把铺子开在皇宫门口,也照样没人光顾。到时候,别说租金了,怕是连铺子都要赔进去。”
“你……”顾昀之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
不得不说,沈清沅说的是实话。
锦绣阁之所以这么火,靠的就是那些独一无二的样式,还有沈清沅那独到的经营理念。换了别人,还真不一定能把生意做起来。
“怎么样?顾世子,考虑考虑?”沈清沅挑眉看着他,嘴角带着一抹狡黠的笑,“若是你觉得不划算,那就算了。反正,想跟我合作的人,多了去了。”
顾昀之看着她那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心里又气又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