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庭看了三分钟,放下文件,抬头看向伊藤:
“伊藤局长,我能用中文发言吗?
我的日语还不够流利。”
“可以,我们有翻译。”伊藤点头。
陈文庭清了清嗓子,用中文说道:
“首先,我代表五洲电子,感谢通产省组织这次会议。
这体现了东瀛政府对企业纠纷的重视,也体现了法治精神。”
陈文庭开口,就给东瀛政府扣上一顶高帽子。
随即话锋一转:“对于东瀛家电协会的指控,我们完全否认。
五洲电子所有在东瀛销售的产品,都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
我们不仅没有侵权,反而……”
陈文庭从公文包里取出另一份文件,推到桌子中央。
林潮宗旗下智库,早就分析推演过东瀛企业,过往商战惯用手段。
专利起诉就是最常用手段之一。
这几年,和五洲电子竞争,也没少用!
林潮宗又岂能没有防备。
林潮宗在北美接到,东瀛传来东瀛电子企业集体诉讼后,立马让陈文庭带着准备的资料,来东瀛应诉。
陈文庭心中有底,并不慌张,不紧不慢的说道:
“反而,我们有证据表明,东瀛企业涉嫌侵犯我们持有的专利。”
“这不可能。”索尼铃木健太郎第一个站起来,愤怒向陈文庭质问:“陈先生,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很清楚。”陈文庭语气平静的说道:
“伊藤局长,这是我方提交的反诉证据。
清单包括米国RCA公司,于1975年申请的高对比度显像管涂层技术。
该专利于1986年随RCA资产,一同转让给五洲电子。
飞利浦公司1979年授权的视频信号处理集成电路,授权范围包括东瀛市场。
还有……”
陈文庭一口气念了八个专利号,每个都来自欧美老牌电子企业,每个都在东瀛完成了专利登记。
“这不可能!”松下的佐藤一郎脸色发白:
“那些专利……有些已经过期了!”
“没有过期。”陈文庭摇头道:
“佐藤先生,您说的可能是东瀛本土的专利期限。
但请注意,这些专利大多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进入东瀛的,保护期限统一为二十年。
比如RCA的那个涂层专利,申请日是1975年6月,到期日是1995年6月——还有七年。”
陈文庭又看向伊藤:“伊藤局长,根据东瀛《专利法》第68条,如果一方指控侵权,另一方可以提出反诉,要求合并审理。
我方正式提出反诉申请,并请求法院在判决前,先对东瀛企业的相关产品进行侵权调查。”
伊藤眉头紧锁。
事情的发展超出了他的预期。
原本以为,这次会议是单方面的施压,用专利大棒,逼这个五洲电子低头,要么支付高额许可费,要么退出东瀛市场。
这是东瀛企业,对付外国竞争者的惯用手段,屡试不爽。
但没想到,对方不仅不怕,还反过来掏出了一堆欧美老牌专利。
这就有些麻烦了。
因为如果五洲电子真的拥有这些专利的所有权或授权,那索尼、松下们可能真的侵权。
那些专利……很多确实是东瀛彩电技术的基础。
“陈先生!”伊藤试图缓和气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