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敲槌那声比金箍棒更响——大圣、八戒、沙僧联手把名字从辣条猪肉脯手里抢回民心》
(接上文雷音寺版权纠纷案)
王元宝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手指抖得像筛糠。他盯着“东土禅院”四个字看了半晌,突然抬头问唐僧:“大师,这名字能行吗?”唐僧递给他一串开过光的菩提子:“心诚则灵,名字只是个念想,关键在行事。”
旁边的张艺兴立刻打开平板,展示出早就备好的设计图:“王老板您看,‘东土禅院’的匾额用隶书题写,配着莲花纹浮雕,既保留禅意又不失辨识度。我们还设计了系列文创——比如刻着《心经》片段的书签,还有素面陶瓷香炉,保证既合规又有市场。”
王元宝看着图上雅致的设计,再对比自己之前弄的那些镶金镀银的俗气装饰,脸涨得通红:“早知道……早找你们设计了。”
这时,孙悟空突然从门外跳进来,手里举着张皱巴巴的商标注册证,上面“齐天大圣”四个字被圈了又圈。“俺老孙刚去查了,居然有人把‘齐天大圣’注册成了辣条商标!”他气得金箍棒在地上戳出好几个坑,“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俺要起诉!”
猪八戒跟在后面,手里攥着包“天蓬元帅牌猪肉脯”,腮帮子鼓鼓的:“还有这个!俺老猪的名号也被用了,这肉脯味道还不正宗!”
众人顿时笑作一团。王俊凯赶紧拿出平板电脑:“大圣、天蓬元帅,商标侵权案我们接了!正好雷音寺这个案子刚理顺,咱们趁热打铁,给这些滥用名号的商家点颜色看看。”
王源已经麻利地建了个新文件夹,命名为“神话人物形象权案”,里面分门别类存好了资料:“大圣您看,这是《商标法》关于‘恶意注册’的条款,对方把‘齐天大圣’用在辣条上,明显是搭您的名气,属于恶意抢注。”
“还有俺!”猪八戒把猪肉脯往桌上一拍,“这包装上画的猪鼻子长俩鼻孔,俺老猪明明是个帅小伙,这不是毁俺形象吗?”
贾玲拿起猪肉脯看了看,突然笑出声:“老猪你别气,这包装设计得还没你本人一半帅呢,告他个侵犯肖像权没跑!”
一直没说话的沙僧突然开口,手里举着个“沙和尚牌凉茶”:“师父,大师兄,二师兄,俺也……”
“一起告!”孙悟空一挥手,金箍棒“哐当”一声杵在地上,“管他是谁,敢动咱们师徒的名号,定要他赔个底朝天!”
唐僧无奈地摇摇头,却从袖中取出一本《金刚经》,翻开其中一页递给王俊凯:“佛法讲‘相由心生’,这些名号背后是百姓的敬重,不该被如此轻慢。俊凯,此案便拜托了。”
王俊凯接过经书,发现里面夹着几张百姓的证词——有老人说“齐天大圣是英雄,不能被辣条玷污”,有小孩写“我心中的天蓬元帅是勇敢的天神,不是猪肉脯”。
“师父放心,”王俊凯指尖在证词上轻轻点了点,“我们不仅要赢回名号,更要守住大家心里的敬重。”
窗外的夕阳恰好落在“东土禅院”的设计图上,莲花纹浮雕的阴影在纸上缓缓移动,像在为这场即将到来的新官司,铺展一层庄严的底色。
孙悟空侵权案开庭当天,法庭里挤得满满当当。原告席上,孙悟空坐得笔直,金箍棒斜靠在椅边,反光的金属面映出他眼里的火。被告席上,辣条厂商老板缩着脖子,手里的纸巾捏得湿透。
“法官大人,”王俊凯举起证据板,上面是“齐天大圣”商标注册信息与孙悟空的经典形象对比,“‘齐天大圣’作为家喻户晓的神话英雄,其形象承载着文化意义与公众情感。被告将该名称用于辣条包装,不仅与英雄形象相悖,更涉嫌误导公众——谁会把降妖除魔的大圣和辣条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