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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大圣、八戒、沙僧联手把名字从辣条猪肉脯手里抢回民心(2 / 2)

孙悟空突然拍案而起,金箍棒“噌”地立起:“俺老孙保唐僧西天取经,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是为护佑苍生!这等腌臜东西也配用俺的名号?”他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响起一片附和,有老人喊道:“不能让大圣的名号蒙尘!”

被告律师试图狡辩:“‘齐天大圣’是民间传说人物,属于公共领域,任何人都能用。”

“公共领域不代表可以肆意糟蹋!”王源立刻反驳,调出一组数据,“我们做过调查,83%的受访者认为‘齐天大圣’是‘勇敢正义’的象征,而被告产品的低俗广告,已经造成公众认知混淆。”

猪八戒的案子更具戏剧性。当贾玲把包装上的“猪鼻子”图案与猪八戒年轻时的画像(由网友绘制,还原他天蓬元帅时期的样貌)摆在一起时,连法官都忍不住笑了。

“法官大人您看,”贾玲指着画像,“我当事人本是天庭元帅,因错被贬,却始终心怀善意。被告用这种滑稽形象误导消费者,明显是侵犯名誉权!”

猪八戒适时抹了把脸:“俺老猪就算投了猪胎,也从没丢过天庭的脸面,这包装……这不是埋汰人吗?”

沙僧的“沙和尚牌凉茶”案则多了份温情。他拿出几封感谢信,都是偏远山区的孩子写的:“沙和尚是老实人,他的凉茶肯定不掺假,我才买的。”可实际上,该品牌多次因质量问题被投诉。

“这些孩子是信任‘沙和尚’才买的,”沙僧声音低沉,“被告辜负的不是俺的名号,是百姓的信任。”

庭审间隙,孙悟空跑到走廊透气,正撞见辣条厂商老板偷偷打电话:“就说我愿意赔钱,赶紧把这案子了了,没想到这猴子的名号这么值钱……”

这话恰好被路过的王源录了下来。二次开庭时,录音一播放,被告老板的脸瞬间惨白。

最终判决下来:

- 辣条厂商注销“齐天大圣”商标,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款项用于“神话文化保护基金”。

- 猪肉脯品牌停止使用“天蓬元帅”字样,重新设计包装并支付赔偿金,猪八戒将赔偿金捐给了养猪户合作社。

- 凉茶品牌下架所有“沙和尚”相关产品,发布声明澄清,并资助沙僧家乡修了条“诚信路”。

拿到判决书那天,孙悟空把金箍棒扛在肩上,突然笑得像个孩子:“俺的名号,还是俺自己说了算!”

猪八戒抱着刚买的正版“天蓬元帅”玩偶(王俊凯团队帮忙设计的公益周边),咧着嘴直乐。

沙僧看着手机里“诚信路”奠基的照片,默默念了句“阿弥陀佛”。

夕阳下,众人走出法院,孙悟空的金箍棒在余晖里闪着光,像在宣告:有些名号,是刻在人心上的,谁也抢不走,谁也玷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