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死刑宣判!(1 / 2)

一个小时。

六十分钟。

三千六百秒。

对于法庭内的某些人来说,这只不过是刷几个短视频的时间。

但对于被告席上的李国栋来说,这每一秒都像是在被钝刀子割肉。

法庭大门紧闭。

李国栋瘫坐在椅子上,身上的高定西装已经被冷汗湿透,黏糊糊地贴在背上。

他不停地抖动着双腿,眼神涣散。

不用宣判他也知道自己完了,至于那几个小畜生,与他何关?!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厚重的法庭大门,终于在万众瞩目中缓缓开启。

全体起立。

三位法官鱼贯而入。

走在最前面的审判长陈国正,步履沉稳,面容冷峻。

细心的人会发现,仅仅过了一个小时,这位老法官似乎变了。

他那原本有些佝偻的背脊,此刻挺得笔直,像是一杆宁折不弯的标枪。

他眼中的疲惫与纠结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

三人落座。

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繁琐的过场。

陈国正双手扶案,目光如电,缓缓扫视全场。

那一刻,喧闹的法庭瞬间死寂,连呼吸声都变得微不可闻。

“经审理查明。”

陈国正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出。

“被告人李天赐、赵子豪等五人,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对受害人王乐实施了有组织、有预谋的持续性霸凌。其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肉体殴打、精神羞辱,以及利用家庭背景对受害人亲属进行生计威胁。”

“上述行为,直接导致受害人王乐陷入极度绝望,被迫以结束生命的方式来换取家人的安宁。其行为逻辑清晰,分工明确,且使用了‘湿毛巾裹瓶子’等特定手段规避伤情鉴定,主观恶性极深。”

“另查明,被告人李国栋,作为监护人及法律从业者,非但未履行管教职责,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规避法律制裁的犯罪方法,甚至灌输极端错误的法律观念,系本案恶性升级的始作俑者。”

陈国正顿了顿,目光扫过被告席上那些面如死灰的面孔,手中法槌轻握,声音陡然拔高。

“经合议庭休庭评议,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本院认为。”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更在于逻辑,在于对正义永恒的追求。”

“立法之初衷,乃是为了惩恶扬善,为了保护弱小。”

“《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之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心智尚未成熟、因无知而犯错的少年,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说到这里,陈国正话锋一转,声音陡然严厉。

“但是!”

“法律绝不是罪恶的避风港,更不是恶魔手中的免死金牌!”

“当所谓的‘孩子’,心智已经成熟到能够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犯罪;当他们的手段残忍到令人发指;当他们的主观恶意已经突破了人类良知的底线。”

“他们,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

“而是披着童装的暴徒!”

这番话一出,旁听席上的资深律师们脸色大变。

几个老法学专家更是惊得把眼镜都掉在了地上。

“这是……”一个老律师颤抖着手,满脸不可置信,“这话的意思是要突破刑事责任年龄的限制?这是在挑战现行法理啊!”

“疯了!这个合议庭疯了!”

“在没有任何司法解释的情况下给未成年人判刑?!他们当最高法是摆设吗?!”

但陈国正没有理会台下的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