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死刑宣判!(2 / 2)

他拿起了早已写好的判决书,双手微微颤抖,但语气却坚定异常。

“经合议庭评议,现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全体起立!”

哗啦啦~~

所有人站了起来。

李国栋是被法警架起来的,他的腿已经软得像面条一样。

“第一,关于被告人李国栋。”

陈国正冷冷地看着这个同行中的败类。

“被告人李国栋,身为执业律师,身为父亲,知法犯法。”

“其不仅未履行监护职责,反而向未成年人传授‘湿毛巾裹瓶子’等反侦察手段,灌输‘未成年人杀人无罪’的极端错误思想。”

“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其虽未直接动手,但却是整个霸凌、虐杀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与精神控制者!”

“其行为,已构成教唆杀人罪!”

“且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手段极其隐蔽,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依《刑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判处被告人李国栋.......”

陈国正深吸一口气,重重吐出两个字:

“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取消律师执业证书!”

虽然早有预料,但当“死刑”两个字真的从审判长口中说出时,现场还是爆发了一阵惊呼。

李国栋双眼一翻,整个人直接瘫软在地。

“不……不!我是律师!我是为了教育孩子!我没有杀人!我不服!我不服啊!”

他发疯似的嘶吼,却被两名法警死死按在地上,像一条待宰的死狗。

陈国正看都没看他一眼,目光转向了羁押栏。

那里的五个少年,此刻终于感觉到了死亡的冰冷。

他们看着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军师”李国栋被判了死刑,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瑟瑟发抖。

“第二,关于五个未成年被告。”

“虽然《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限制了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四周岁,但是本院在此采纳原告律师张伟的辩护意见!”

“引入‘主观恶意’作为量刑考量的核心标准!”

“当未成年人的主观恶意极大,且利用年龄优势规避法律制裁时,其年龄不再成为免责事由!”

“李天赐、赵子豪等人,虽生理年龄未满十四周岁,但其犯罪心理之成熟、手段之毒辣、后果之严重,已远超常人!”

“若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若不严惩,不足以慰亡灵!”

“若不严惩,法律将沦为恶魔的帮凶!”

“故,本庭在此突破刑事责任年龄限制!”

“关于被告人王强、赵博,此二人虽系从犯,但在霸凌过程中,多次协助主犯按压受害人手脚,充当帮凶,且在庭审中毫无悔罪表现。”

“虽未满十四周岁,但其主观恶性已具备成年人特征。”

“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个少年听到“死刑”二字,直接吓尿了裤子,瘫软在栏杆上嚎啕大哭。

“妈!救我!我不想死啊!”

“我再也不敢了!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