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高桌例行席会上勾心斗角无声无息的硝烟正在进行的时候,在塔尔卡,摩洛哥南部靠近沙漠边缘的一座小镇。夜风干燥,带着沙土的气息。白天的酷热散去,夜晚凉爽下来。
镇子角落一家不起眼的小酒吧里,灯光昏暗,音乐是低沉的当地民歌,声音开得不大。
空气里混合着烟草、啤酒、烤肉和汗水的味道。客人不多,本地人居多,零星有几个看起来像过路司机或冒险者的面孔。
在酒吧最里面,一个背靠砖墙、侧对门口的角落里,张杰和豺狼面对面坐着。两人中间的木头小桌上,摆着几个空的本地啤酒瓶,两个还盛着大半杯金黄色液体的厚玻璃杯,一碟吃了一半的烤鹰嘴豆泥,还有几片面饼。
从卡萨布兰卡出来后,他们一路换了两次车,绕了些路,才在这个偏离主要干道的小镇落脚。连续的高压行动和逃亡需要缓冲,直接赶往下一个集结点太显眼,也容易留下规律性的痕迹。
两人都换掉了白天的衣服。张杰穿了件灰色的棉质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领口松着。
豺狼则穿了一件深蓝色的polo衫,两人看起来都像是普通的旅人。
就这样,两人在酒吧的角落里一边聊着一边喝着。聊着聊着,豺狼就发现眼前这个男人比他的经历更加离奇一些。
豺狼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啤酒,冰凉的液体滑过喉咙,他舒服地眯了下眼,然后看向张杰。酒吧昏黄的光线下,张杰的脸半明半暗。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你为了一个女人,差点把自己送在了那个该死的仓库?”
看着豺狼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张杰咧了咧嘴,仰头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仿佛要把肺里最后一点郁闷也吐出来。
他揉了揉脸,笑着说道,“是啊,当时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脑子就像抽了风一样。不过现在好多了,我已经把那个女人永远送走了。”
豺狼看着他,摇了摇头,拿起酒瓶给两人的杯子都添满,“为了女人……哈。那你师傅,John wick,他又是怎么把你捡回去的?总不能也是因为女人吧?”
“狗。”张杰说,拿起杯子跟豺狼碰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什么?”豺狼没听清。
“一条狗。”张杰重复,喝了口酒,“那条叫黛西的狗。”
“沃德发克?你说居然是为了一条狗?”
“嗯哼!”
“哦,见鬼,那太不可思议了。对了,你说的是会转弯的子弹吗?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真想见识一下。”
“会有机会的。”张杰笑眯眯地说道。
“什么?你居然把那日本的大厕所给炸了?Oh y god, 你可真是个an!”
“你的意思是那一次整个克格勃都在围捕你们吗?那可太酷了,想不到你居然能从克格勃的围捕中逃生,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
“这就是Jas bond送你的手表吗?太酷了!”
酒精下肚,两人的话匣子打开了,酒精似乎打开了某个阀门。
张杰断断续续地讲着他成为“夜枭”之后经历的那些荒诞、危险又带着黑色幽默的任务片段,在莫斯科被克格勃追得满城跑,在东京和忍者捉迷藏,在伦敦卷入疯子教授和侦探的死亡游戏,还被迫跳了次楼……
他讲得并不连贯,有些细节含糊带过,但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和总能绝处逢生的运气,让豺狼听得津津有味。
听着张杰断断续续聊着他成为杀手后的那一些趣事,豺狼越发觉得这个男人真的挺有意思。
也许是酒精,也许是这远离杀戮场的昏暗酒吧,也许是张杰那些听起来离奇却又真实的经历打破了某种隔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