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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本日记本,蓝色的封皮,边角已经磨损发毛。我一页一页翻下去,看见自己二十年前写的那些字——那时候的字比现在工整,一笔一划的,透着股学生气。
日记记的都是些琐事:今天食堂的菜不好吃,明天要交论文,后天跟室友吵架了。我一页一页翻着,不知道小雅为什么要给我看这个。
翻到最后几页,我的手指停住了。
那一页上,只有一行字: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请把我的骨灰撒在长江里。别告诉任何人。别让我妈知道。”
我的手开始发抖。
这是……我写的?
我不记得了。完全不记得了。
我抬起头看小雅。她就那么看着我,眼睛红红的,但没哭。
“妈。”她说,“这日记本,是二十年前你丢的。你记得吗?”
二十年前,我丢过日记本?
我使劲想,想起来了。
那一年我十八岁,在九江读高三。有一天放学回家,发现书包被划了一道口子,里面几本书和那本日记本都不见了。我心疼了好几天,后来也就算了。以为是小偷拿走了,偷了也就偷了。
可这日记本怎么会……
“这不是小偷拿的。”小雅说,“是你自己扔的。”
“我扔的?”
“对。”她说,“你把它扔进了长江里。”
我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小雅深吸一口气,把那个文件袋推到我面前。
“妈,你看看这个。”
我打开文件袋,从里面抽出一沓纸。
最上面那张,是一份遗嘱的复印件。
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我的字迹。
遗嘱上写着:“本人潇潇,生于一九八八年六月十一日,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立此遗嘱。如我意外身故,名下所有财产归母亲所有。遗体火化,骨灰撒入长江,不设灵位,不办丧事,不通知任何人。”
落款处,有我的签名,还有日期。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一日。
整整二十年前。
我愣住了。
我不记得写过这个。完全不记得。
可那明明是我的字,我的签名,我的……
“妈。”小雅的声音很轻,轻得像一根针掉在地上,“你十八岁那年,是不是想过……不活了?”
我的脑子里轰的一声响。
十八岁。
那年我高三。那年我爸刚去世。那年我妈改嫁,带着我搬到一个陌生男人家里。那男人有个儿子,比我小两岁,看我的眼神让我浑身不舒服。我妈让我忍着,说等考上大学就好了。可我觉得等不到那时候了。
那年三月,我站在长江边上,站了很久很久。
后来呢?
后来我怎么回来的?
我记不得了。真的记不得了。
我只记得那年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家,再也没回去过。后来遇见陈默,结婚,生小雅,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那些事,那些人,我都刻意不去想。时间久了,就好像真的忘了。
可小雅怎么会有这些?
“这些东西哪来的?”我的声音发哑。
“周老板。”小雅说,“就是盘给我们店的那个周老板。”
周老板?那个五十多岁的男人?
“他以前是渔民。”小雅说,“二十年前,他在长江里打鱼,捞上来一个书包。书包里有几本书,一本日记,还有这封遗嘱。他把东西收着,想着也许有一天能找到失主。后来他把书包里的书当废品卖了,但日记和遗嘱留下了。”
“他一直留着?”
“对。”小雅说,“他说他女儿也是那年出生的,他看见那封遗嘱,心里难受,就没舍得扔。后来他在九江开了文具店,一开就是二十年。今年要转让的时候,他收拾仓库,又翻出这些东西。他看了日记上的名字,叫潇潇,觉得耳熟。再一想,我妈妈的名字不就是潇潇吗?”
我想起那天来店里的中年女人。她说“听说过”,说“你女儿盘下了周老板的店”。
她是周老板的老婆。
“这些东西……他让你转交给我?”
小雅摇摇头。
“他没有。”她说,“他把这些东西交给我,让我自己决定要不要给你看。他说他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让你知道。最后他决定把选择权给我。”
“你什么时候拿到的?”
“昨天。”小雅说,“那个包裹。”
昨天。
昨天她拆开包裹,看见这些东西。昨天晚上她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今天她什么都没说,还给我过生日,给我送礼物,跟我一起吃饭。
她才十二岁。
“妈。”小雅抬起头看我,眼睛还是红红的,但没哭,“你那时候,是不是很苦?”
我没说话。
“我知道你不想提以前的事。”她说,“你从来不跟我说姥姥家的事,也不说你是从哪里长大的。我一直以为你是嫌烦不想说。可我现在知道了,你不是嫌烦,你是……”
她没说完。
我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
她终于哭了。
我也哭了。
我们就那么抱着,哭了很久。
后来陈默听见动静跑过来,看见我们俩这样,吓了一跳,问怎么了。小雅从他怀里挣脱出来,把那些东西递给他看。
陈默看完,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走过来,把我们俩都抱住。
那天晚上,小雅把那本日记从头到尾给我念了一遍。
我听着那些字,那些我二十年前亲手写下的字,像听另一个人的人生。
日记里写的那些事,有一些我隐约记得,有一些完全不记得。但有一件事我记得很清楚。
那年三月十一号,我确实去了江边。
那天是我生日,十八岁生日。我爸去世三个月,我妈改嫁一个月。我站在江边,看着浑浊的江水,想了很多很多。
最后我没跳。
不是因为怕死,是因为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要是死了,我妈怎么办?她刚死了丈夫,又改嫁到一个新家,本来就过得不容易。我再死了,她怎么活?
我把书包扔进了江里。那里面装着我的日记,还有我前一天晚上写的遗嘱。然后我转身往回走,走了很久很久,走回家。
后来我再也没提过这件事。慢慢地,就真的忘了。
如果不是小雅翻出这些东西,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起来。
念完最后一页日记,小雅抬起头看我。
“妈。”她说,“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那天没跳。”她说,“要不然,就没有我了。”
我看着她,眼泪又涌上来。
“妈。”她又说,“我把这家店盘下来,不是因为想做老板。”
“那为什么?”
“因为……”她低下头,声音很小,“因为我听周老板说,他以前在这条江边打鱼。我在想,也许有一天,能碰见你当年扔下去的东西。也许能帮你找回来。”
我愣住了。
所以,这就是她盘下那家店的原因?
不是为了做老板,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帮我找回二十年前扔掉的东西?
“你傻不傻?”我说,“这都二十年了,东西怎么可能还在?”
“可它真的在啊。”小雅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周老板捡到了。他等了二十年,等着找到你。妈,你说这是不是天意?”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默在旁边咳了一声:“那个……周老板人呢?”
“他搬去上海了。”小雅说,“但他说,如果妈想见他,他可以回来。”
我摇了摇头。
“不用了。”我说,“替我谢谢他就行。”
那天晚上,我把那些东西收起来,放进柜子里。小雅在旁边看着,忽然说:
“妈,那个遗嘱上的日期,是三月十一号。”
“嗯。”
“今天也是三月十一号。”
我愣了一下。
对。今天是我生日,三月十一号。二十年前那天,也是三月十一号。
“正好二十年。”小雅说。
我没说话。
“妈。”她忽然抱住我,“以后你的每一个三月十一号,我都陪你过。好不好?”
我抱紧她。
“好。”
窗外的风还在吹,江边的夜很静。我抱着我的女儿,想着二十年前站在江边的那个十八岁的姑娘。
她不知道,二十年后的今天,会有一个人把她从江里捞起来。
这个人是我女儿。
她今年十二岁。她用攒了十二年的压岁钱,盘下了一家文具店。
文具店的名字叫“小雅”。
是她的小名,也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