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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诗骨陈子昂(1 / 2)

诗骨陈子昂:从富二代“街溜子”到唐诗“硬脊梁”,靠摔琴出圈还凭风骨留名

第一章 初唐富二代的“叛逆期”:放着家业不管,偏要当文学卷王

唐高宗显庆四年(公元659年),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的陈家大院里,响起了一阵响亮的哭声——陈子昂出生了。这陈家可不是普通人家,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本地顶级富豪”,家里开矿、经商,钱多得花不完,用陈子昂后来的话说,就是“家累千金,僮仆数百”。

按说这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人生剧本本该是“继承家业、扩大生意、当个逍遥富豪”,可陈子昂偏不。小时候的他,完全是个“混世魔王”级别的富二代:每天不读书,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在街上游荡,要么遛狗打猎,要么喝酒赌钱,把“纨绔子弟”四个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街坊邻居见了都摇头:“陈家这大公子,可惜了这么好的家业,整天不务正业,早晚得把家败光!”就连家里的老管家都偷偷劝他爹:“老爷,您管管公子吧,再这么下去,咱们陈家的脸都要被他丢尽了!”

陈子昂爹也愁啊,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可陈子昂该咋玩还咋玩,丝毫不见收敛。有一次,他跟人在酒楼打架,把人打得鼻青脸肿,人家找上门来要赔偿,陈子昂爹只能乖乖掏钱,一边掏钱一边叹气:“这孩子,啥时候才能懂事啊!”

谁也没想到,让陈子昂“浪子回头”的,竟是一次偶然的“撞脸”——不是撞明星,是撞了个读书人。

那天,陈子昂又在街上瞎晃,看见一群人围着一个穿长衫的书生,听他讲经论道。陈子昂本来想凑过去起哄,结果走近一听,那书生讲的“经史子集”,虽然他听不懂,但莫名觉得“很厉害”;再看看书生身上的气质,温文尔雅,跟自己这满身“江湖气”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更扎心的是,旁边有人小声议论:“你看那书生,年纪轻轻就这么有学问,再看看陈家那公子,除了花钱啥也不会。”

陈子昂听完,脸一下子红了。他突然觉得,自己以前干的那些事,简直太幼稚、太可笑了——整天跟人打架、喝酒,除了浪费钱,啥也得不到,还被人看不起。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一次开始思考“人生意义”:“我不能再这么混下去了,我要读书,要当一个有学问的人,让别人看得起!”

第二天一早,陈子昂做了个让全家都震惊的决定:把家里的猎鹰、猎犬都卖了,把狐朋狗友都拉黑了,然后搬去了当地的书院,专心读书。这一转变,简直比“从奶茶不离手突然改成喝白开水”还极端——以前的“街溜子”,突然变成了“书院卷王”。

在书院里,陈子昂那股“富二代”的狠劲全用在了读书上。别人每天读两个时辰,他读五个时辰;别人遇到难题就放弃,他翻遍所有参考书,不弄懂不睡觉;有时候为了背一篇《论语》,他能站在院子里背到天亮,连书院的老夫子都说:“这陈子昂,以前是玩疯了,现在是读疯了,这股劲,将来必成大器!”

不过,陈子昂的“卷”,跟别人不一样——他不喜欢死记硬背,更喜欢“有自己的想法”。比如老师讲《诗经》,说“关关雎鸠”是写男女爱情的,陈子昂偏要插一嘴:“老师,我觉得这诗不仅写爱情,还写了‘君子求贤’的道理,就像雎鸠找配偶一样,君子找贤才也得用心啊!”

老师一开始觉得这学生“瞎抬杠”,可听他越说越有道理,最后竟被说服了。从那以后,老师不仅不反对他“抬杠”,还经常跟他讨论问题,说:“陈子昂这孩子,脑子活,有‘骨劲’,不像别的学生,只会跟着书本走。”

这时候的陈子昂,还没被叫做“诗骨”,但他的“骨”已经开始萌芽了——不盲从、不附和,有自己的主见,哪怕是面对老师,也敢说出自己的想法。而他不知道的是,几年后,他会带着这股“骨劲”,去长安闯出一片天,还会留下一个流传千年的“名场面”。

第二章 长安“出道战”:摔了百万琴,火了千万诗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陈子昂觉得“家乡的舞台太小了”,决定去长安闯一闯——毕竟长安是唐朝的都城,是文人墨客的聚集地,想当“有学问的人”,就得去长安刷存在感。

可刚到长安,陈子昂就碰了一鼻子灰。他带着自己写的诗稿,去拜见那些有名的文人、官员,结果人家要么不见他,要么接过诗稿随便翻两页就扔一边,客气点的会说“年轻人,再练练”,不客气的直接说“就这水平,还敢来长安献丑?”

陈子昂很郁闷:“我写的诗明明很好啊,为什么没人懂?”他在长安的客栈里待了一个多月,钱花了不少,名气却一点没涨,眼看就要从“富二代”变成“负二代”,他开始琢磨:“不行,得想个办法‘出圈’,让长安人都知道我陈子昂!”

要说陈子昂的脑回路,确实跟一般人不一样——别人想出圈,要么靠找人推荐,要么靠参加诗会,他偏要搞个“行为艺术”,而且还是“烧钱式行为艺术”。

有一天,长安街头出现了一个卖琴的人,手里拿着一把古琴,号称是“前朝名琴”,要价一百万钱(相当于现在几十万人民币)。路过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有人啧啧称奇,有人觉得太贵,没人敢买——毕竟一百万钱,不是谁都能拿出来的。

就在这时,陈子昂挤了进来,看都没仔细看琴,直接对卖琴人说:“这琴我买了!”

围观的人都惊呆了:“这年轻人是谁啊?这么有钱?”“怕不是个傻子吧?一百万买把琴?”

陈子昂没管别人的议论,付了钱,抱着琴对大家说:“我叫陈子昂,是蜀地来的读书人,最擅长弹琴。明天我在客栈举办‘弹琴大会’,欢迎大家来听!”

消息一下子传开了,长安的文人、官员、老百姓都知道了——有个叫陈子昂的富二代,花一百万买了把琴,还要开“弹琴大会”。大家都很好奇,想看看这琴到底有多好,想听听陈子昂到底弹得怎么样。

第二天,陈子昂的客栈里挤满了人,连窗外都爬满了看热闹的。大家坐好后,都盯着陈子昂手里的琴,等着他弹琴。

可陈子昂接下来的操作,直接让全场人都懵了——他把琴举起来,看了一眼,然后“啪”的一声,把琴摔在了地上!

一百万买的琴,就这么摔碎了!

全场瞬间安静,连掉根针都能听见。过了几秒,有人忍不住喊:“你疯了吗?这么贵的琴,怎么说摔就摔?”

陈子昂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大家别慌!我摔这琴,不是因为我疯了,是因为这琴再贵,也只是个玩意儿;而我写的诗,比这琴值钱一万倍!我来长安这么久,没人看我的诗,没人懂我的才华,今天我摔了这琴,就是想告诉大家:别只盯着这把破琴,看看我的诗吧!”

说完,他让人把自己的诗稿分发给在场的人。大家半信半疑地拿起诗稿,一开始只是随便看看,可越看越惊讶——这陈子昂的诗,跟当时长安流行的诗完全不一样!

当时长安流行的是“齐梁体”诗,讲究辞藻华丽,写的都是“花儿美、月亮圆、姑娘笑”,没什么实际内容,就像现在的“口水歌”;而陈子昂的诗,写的是“国家大事、百姓疾苦、人生理想”,语言刚健有力,读起来让人热血沸腾,就像现在的“励志金曲”。

比如他写的《感遇诗》里的一句:“兰若生春夏,芊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兰草和杜若生长在春夏,长得多茂盛啊!在空寂的山林里,它们的颜色最鲜艳,红色的花萼顶着紫色的花茎。这首诗不仅写了植物,还写了自己的“幽独”和“高洁”,比那些只写美景的诗有深度多了。

在场的文人看完诗稿,都忍不住赞叹:“这诗写得太好了!有骨气,有力量!”“原来诗还能这么写,以前的诗都白读了!”

就这样,陈子昂靠“摔琴荐诗”,一夜之间在长安火了——从“没人认识的蜀地书生”,变成了“长安文坛新贵”。以前那些不待见他的官员、文人,现在都主动来找他交朋友,想跟他讨论诗歌;老百姓也都知道了,有个叫陈子昂的诗人,诗写得好,还特别有魄力。

后来有人问陈子昂:“当时你就不怕摔了琴,大家还是不喜欢你的诗吗?”陈子昂笑着说:“我不怕!我对我的诗有信心,就算没人喜欢,我也敢摔这琴——大不了再回家继承家业呗!”

这话听着像开玩笑,其实藏着他的“骨劲”——他相信自己的才华,不迎合别人的喜好,哪怕赌上一百万,也要坚持自己的诗歌主张。而这次“摔琴出圈”,也让他离“诗骨”这个雅号,越来越近了。

第三章 硬刚“齐梁风”:要做唐诗的“脊梁骨”,不做“花架子”

在长安火了之后,陈子昂的诗很快就传遍了全国。有人喜欢他的诗,觉得“读着解气”;也有人反对他,觉得“太生硬,没文采”——这些反对的人,大多是喜欢“齐梁体”的老文人。

有一次,一个老文人当着很多人的面,故意刁难陈子昂:“陈子昂,你的诗写得太‘粗’了,没有齐梁诗的华丽,算什么好诗?你看人家写的‘流风拂枉渚,停云荫九皋’,多有文采!”

陈子昂一点都不慌,笑着回怼:“老先生,您说的齐梁诗,确实华丽,就像一件绣满了花的衣服,看着好看,可穿在身上不结实,一阵风就吹破了;而我的诗,虽然没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辞藻,却像一件粗布衣服,看着普通,可结实耐用,能挡风挡雨。写诗不是比谁的辞藻华丽,是比谁的诗有‘骨’——有思想,有力量,能让人记住!”

这番话,说得老文人哑口无言,也让在场的人都拍手叫好。从那以后,大家开始用“有骨”来形容陈子昂的诗,而“诗骨”这个雅号,也慢慢传开了。

陈子昂的“诗骨”,到底是什么?其实就是他提倡的“汉魏风骨”——学汉朝和三国时期的诗,写真实的情感,说有用的话,不搞虚头巴脑的东西。他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叫《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在文章里明确说:“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文章的正道已经衰败五百年了!汉魏时期的风骨,从晋朝到宋朝都没传下来,现在该轮到我们把它找回来了!

为了推广“汉魏风骨”,陈子昂写了很多诗做示范,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感遇诗》三十八首。这组诗,简直就是他的“朋友圈合集”——写他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什么都有,而且每一首都有“骨”。

比如他看到朝廷穷兵黩武,老百姓受苦,就写:“苍苍丁零塞,今古缅荒途。亭堠何摧兀,暴骨无全躯。黄沙幕南起,白日隐西隅。汉甲三十万,曾以事匈奴。但见沙场死,谁怜塞上孤?”——丁零塞这个地方,从古到今都是荒凉的路。边防的堡垒多残破啊,战死的士兵连完整的尸体都没有。黄沙从沙漠南边起来,太阳隐没在西边。汉朝有三十万士兵,曾经来攻打匈奴。可人们只看到沙场上的死亡,谁可怜那些在边塞孤独的人呢?

这首诗没有华丽的辞藻,却把战争的残酷、百姓的苦难写得入木三分,读起来让人心里发酸——这就是“有骨”的诗,能打动人,能让人思考。

再比如他写自己的理想,就写:“本为贵公子,平生实爱才。感时思报国,拔剑起蒿莱。西驰丁零塞,北上单于台。登山见千里,怀古心悠哉。谁言未忘祸,磨灭成尘埃。”——我本来是富贵人家的公子,这辈子最喜欢有才的人。看到国家有难,就想报效国家,从民间拔剑而起。向西奔驰到丁零塞,向北登上单于台。登上山看到千里之外的景色,怀念古代的英雄,心里感慨万千。谁说我忘了国家的祸患?我的壮志不会被磨灭成尘埃!

这首诗里的豪情壮志,比李白的诗还让人热血沸腾——这就是“有骨”的诗,有力量,有气魄,能让人看到诗人的胸怀。

陈子昂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他的影响下,越来越多的诗人开始放弃齐梁体,学他写“有骨”的诗。比如后来的李白,就特别崇拜陈子昂,说:“陈拾遗(陈子昂曾任左拾遗)横制颓波,天下质文翕然一变。”——陈子昂阻止了诗歌衰败的趋势,天下的文风都跟着变了。

可以说,没有陈子昂的“硬刚齐梁风”,就没有后来唐诗的“黄金时代”。他就像唐诗的“脊梁骨”,把以前软绵绵的诗风,变成了硬邦邦的诗骨,让唐诗能“站”起来,能“扛”起更多的情感和思想。

有人说,陈子昂是“唐诗的改革家”,可他自己不这么认为。他说:“我不是改革家,我只是把本来就有的‘好东西’找回来了。写诗就像做人,得有骨气,不能为了讨好别人,就丢了自己的本心。”

这话,不仅说出了他的诗歌主张,也说出了他的人生态度——不管是写诗,还是做人,都要有“骨”,不妥协,不盲从。而这种态度,也让他在仕途上,走得既精彩,又坎坷。

第四章 仕途上的“硬骨头”:敢跟武则天叫板,不怕被贬不怕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