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八年,二月初二。东洲,科罗拉多河谷(今亚利桑那州边界)。
这里是金山卫势力范围的最南端,也是文明与野蛮的分界线。
荒凉的戈壁滩上,狂风卷着红色沙砾,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生疼。一支由五百名 “神机营骑兵” 组成的巡逻队,正静静列阵在这片死寂的河谷中。
他们身穿土黄色防尘风衣,胸前挂着卡宾枪,神情肃穆,像一堵沉默的土黄城墙。
在他们对面五百步外,则是一群不速之客。
那是一支约两千人的骑兵队伍。没有统一的军服,许多人赤裸上身,肌肉虬结,脸上涂着狰狞的红黑油彩。他们骑着瘦高的野马,手里攥着粗糙的长矛,只有极少数人握着从西班牙人手中缴获的锈剑。
他们才是这片荒原真正的主人——阿帕奇人。
“停!”
孙得胜勒住战马,举起右手。身后的神机营骑兵齐刷刷举起手中的 “天启三式”卡宾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对面那一片彩绘的人影。
“王爷,这帮野人太难缠了。”孙得胜眯起眼睛看着对面,“他们躲在石头缝里放冷箭,咱们的装甲车还跑不过他们的马。要不要调飞艇过来?”
“不用。”
李苏掀开防弹马车的车帘,缓缓走下马车。他看着对面那群如狼似虎的骑兵,眼神里没有一丝杀气,只有商人习惯性的冷静打量与算计。
“杀了他们容易。”李苏淡淡道,“但谁替我们去恶心西班牙人?”
他说着,一步一步走向两军阵前的空地。
“把箱子抬上来。”
十几只沉重的樟木大箱,被士兵吃力地抬到阵前空地。
阿帕奇人的首领策马而出——那是一个肩宽背阔的壮汉,人称“疯马”。他手里挥舞着一把卷刃的西班牙长剑,嘴里发出高亢刺耳的怪叫,既是挑衅,也是展示自己的勇武。
“我不跟你们打。”
李苏大声说。通译在一旁飞快地翻译过去。
“打开!”
“哐当——”
箱盖被猛地掀开。阳光下,一片耀眼的雪亮寒光暴射而出,刺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睛。
那不是金银,而是整整一千把崭新的锰钢马刀。
这是本溪钢铁厂专门为骑兵打造的利器。刀身狭长微弯,刀背厚实,刀刃经特殊油淬处理,泛着一丝幽蓝的寒光。
除了马刀,箱子里还整齐码放着几百支大明淘汰下来的燧发枪。
疯马的眼睛顿时直了。
作为战士,他比谁都清楚武器的意义。
“想要吗?”
李苏随手拿起一把战刀,往旁边一块凸起的岩石劈去。
“锵!”
岩石立刻被削去一角,切口平滑如镜,而刀刃却毫发无损。
疯马咽了口唾沫,纵身下马,一把抢过李苏手里的刀,挥舞了几下,刀锋切开空气,发出低沉的嗡鸣。他脸上渐渐浮现出贪婪而狂喜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