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毛真是胡闹。”林北和陆坤、铁手、杰伊开车在纽约街头寻找,眼前车流如织,人海茫茫,哪里找得到人影。
“他也是觉得憋屈才跟那乐小姐出去的,”陆坤替罗细毛说话,“他说到了美国处处受气,连个看门的都敢小瞧咱们,你又不让他动手出气,就他那熊脾气,能舒服吗?”
“我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行事必须低调。”林北叹了口气。他何尝不知道罗细毛心里窝火,但刚到此地,如果太过招摇,结了仇家,以后的路会更难走。
“就算要低调,你也没必要跟那些人混在一起吧?”陆坤不以为然,“一个个穿得人模狗样,我看都是衣冠禽兽,没安好心。”
“人活在世上,要么改变环境,要么适应环境。”林北顿了顿,“在国内,我们或许还能搏一搏;可到了美国,就只能先学会适应。俗话说,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以为我愿意跟那些‘成功人士’周旋?我也是没办法。如果将来还想为养叔报仇,回龙川市夺回一切,我们就必须主动去适应这个环境。”
陆坤听了,心里莫名涌起一阵激荡。这么多年了,北哥还是那个北哥——从当初在垃圾场护着他们,带他们拼命讨生活;到现在亡命天涯,流落异国,他依然在默默扛着,想让大家过得好一点。
这时,林北手中的电话响了——是出门前王忠合给他方便联络的手机。来电的是蒋子墨,林北离开后他便留在宴会上陪着王忠合,此时打电话来问是否找到了罗细毛。
“子墨大哥,还没找到细毛。”林北说,“不过你放心,细毛虽然脾气急,但人很机警,不会有事。”
“那就好,”蒋子墨叮嘱,“找到他立刻告诉我,也让我安心。”
“一定。”
挂了电话,陆坤哼了一声:“装什么好心。他要是真关心细毛,怎么不自己出来找?”
“闭嘴!”林北厉声制止,“子墨大哥是养叔的儿子,养叔对我们有恩,我们不能对不起他!”
陆坤被林北严厉的眼神镇住,虽仍愤愤不平,却也没再开口。
林北早知道罗细毛、陆坤这帮人对蒋子墨不服气——毕竟蒋子墨从未在社团待过,更无尺寸之功。对此他暂时也无良策,如果没有蒋子墨这面旗帜,回到北川市就无法团结其他帮众。
杰伊加入得晚,不便多说;铁手向来话少,更不会插嘴。车厢里一时陷入沉默。
与此同时,罗细毛和乐月儿正紧跟着尼斯的车一路飞驰,很快拐进了皇后街。为抢时间,尼斯猛地一打方向盘,冲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这是条近路,穿过去能比走大路节省十来分钟。
乐月儿没多想,跟着开了进去。
小巷很窄,仅容一车通过。乐月儿跟在尼斯车后,打算等一出巷口就加速超车。尼斯瞥了眼后视镜,见她果然跟了进来,心中暗喜,故意放慢了车速。
乐月儿着急,猛按喇叭催促,却无可奈何。
罗细毛心里却蓦地一紧。他并不知道尼斯和乐月儿以往比赛是否都走这条路,但看这小巷阴暗无人,狭窄难行,一旦前后被堵,里面的人便是瓮中之鳖。再想到尼斯先前那不怀好意的笑容,以及此刻故意拖延的举动……
他一把拉住乐月儿的胳膊:“小妞,情况不太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