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的局势彻底稳定下来,摄政王李贞的权威日益巩固。就在这万象更新之际,晋王府内宅传来喜讯。晋王侧妃刘月玲历经十月怀胎,顺利诞下一名男婴。
消息传出,晋王一系的官员们无不欢欣鼓舞。
在这个时代,子嗣的繁衍,尤其是男丁的降生,意味着权力后继有人,派系的未来有了更坚实的寄托。
李贞之子的诞生,仿佛给这个新兴的政治集团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连日的忙碌与紧张都似乎被这新生命带来的喜悦冲淡了几分。
道贺的官员络绎不绝,晋王府门前车水马龙,喜庆的气氛甚至短暂盖过了朝堂上的肃杀。
李贞自是欣喜,事业后继有人混合着权力巅峰的成就感,让他意气风发。
为示庆贺,也为了进一步收拢天下人心,他以小皇帝李孝的名义,接连发布数道重要诏书。
首先便是大赦天下。除了十恶不赦等重罪,其余囚犯视情节轻重予以减刑或释放,以此显示新朝的宽仁,缓和吴王时期留下的严苛气氛。
紧接着,宣布增开恩科。于次年春增设一次科举考试,广纳天下贤才。
诏书明确表示,此次恩科将打破门第之见,侧重实务策论,旨在选拔真正能安邦定国、治理地方的人才。
这道命令如同在略显沉寂的士林中投下一块巨石,激起千层浪。
无数寒门学子乃至有志于新朝的官吏都开始摩拳擦掌,期盼在这新旧交替之际博取功名,跻身新朝堂。
与此同时,一个从地方上传来的好消息更坚定了李贞深化改革的决心。
此前在他控制区域内试行的“乡老议政”制度,经过一段时间实践,取得了出乎意料的良好效果。
由地方推选德高望重的长者、乡绅、乃至有声誉的庶民代表组成的乡、镇级议政会,在协助官府推行政令、调解乡里纠纷、兴修水利、教化风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胥吏贪腐,还涌现出一批颇具体察民情、处事公允的基层能人。
基于此,李贞力排众议,发布了一道堪称石破天惊的诏书: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确立“议会”制度。
诏书明确规定,乡镇议会每年一选,县级议会两年一选,州府级议会三年一选。
议会虽无最终决策权,但对地方赋税、徭役、公共工程、学政等事务拥有审议、建议和监督之权,地方官员的重大决策需通报同级议会。
这道诏令,旨在将底层的声音部分纳入统治结构,虽仍是皇权下的有限参与,却已是对传统官僚体系的巨大冲击。
更大的变革接踵而至。针对大唐藩镇割据、尾大不掉的沉疴,李贞与心腹谋臣经过周密筹划,推出了全新的地方行政架构改革方案。
他宣布,将大唐原有的道、州、县三级行政体制重新规划,划分为十八个行省,如直隶、河东、河南、江南、陇右等,在行省之下,设府、州、县。
同时,设立一套职权分明、相互制约的省级官职。
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通常掌管一省或数省(如重要的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军政大权,是真正的封疆大吏,但侧重于军事协调与重大政务统筹,且任期有限,定期轮换,以防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