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3章:风声青萍之末(2 / 2)

魏昶君闭了闭眼,似乎在凝聚最后的精神,然后睁开,一字一句,清晰吐出。

“一,凡我红袍子民,于寰宇各地经营,其总资产估值折算资产超过五百万者,不论其行当为何,主事者须于本诏颁布之日起,半年之内,将其商号总部、总账房、及核心子弟,迁回直隶、山东、辽东三省之天津、青岛、大连、营口等朝廷指定之十二处口岸新城,原有各地产业,可照常经营,然中枢决策,须归于新迁总部。”

赵铁鹰运笔如飞,笔下墨迹淋漓,力透纸背。

这一条,是要将那些海外巨贾的“大脑”和“心脏”,强行搬回朝廷的眼皮子底下。

“二,迁回之时,准许携带其合法经营所得之资产,然,须按资产多寡,比例认购朝廷所发之‘十年期国家振兴与边疆开发特别债券’,此债券年息二厘,十年还本,所募资金,专项用于关内铁路延伸、电报网络扩建、辽东及西域新省之码头、道路、学校、医院等基础营造,认购比例,分档详定,另附细则,此乃为国出力,亦为尔等长远之利。”

这是软硬兼施。

允许你带钱回来,但必须拿出一部分,以购买“债券”的形式,投入到国家最需要、但也最能产生长远效益的基础建设中去。

既是“剪羊毛”,也是引导资产流向,更是将他们的利益,与国家的整体发展深度捆绑。

“三,逾期不迁,或阳奉阴违、虚与委蛇、转移隐匿核心资产者......”

魏昶君顿了顿,眼中寒光一闪。

“经查实,其所有资产,不论在何处,皆视为叛产,一概收归国有。”

最后一句,杀机凛然,不留余地。

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没有“法不责众”的侥幸。

要么回来,接受监管,利益捆绑,要么,失去一切。

文稿在三天之内拟定完善,以最高规格,通过电报和专门信使,发往红袍遍布全球的商站。

同时,魏昶君特意吩咐。

“将此文书核心条款,译成法揽西、英吉利、德意志、罗刹、佛朗机等七国文字,刊登于上述各地及全球主要报章之显要位置。

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红袍的规矩,立下了。”

这不是内政,这是昭告世界。

既是警告那些心怀异志的海外巨贾,也是向其他可能存在的势力,展示红袍政权掌控全局的决心与能力。

文书一出,举世皆惊。

最先反应过来的,依旧是那些对政策变动最为敏感的金融市场。

欧罗巴,轮敦交易所。

当译成英文的《全球经济主体集中管理暂行文书》核心条款被贴在布告栏上,并由舌人高声宣读后,原本嘈杂的交易大厅,出现了刹那的死寂。

紧接着,巨大的喧嚣几乎要掀翻屋顶。

“上帝啊,里长疯了,这是抢劫!毫不掩饰的抢劫!”

一个持有大量“南洋橡胶与航运公司”股票的红袍裔经纪人不顾形象地尖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