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狩猎黄羊,满载而归!
马队在雪夜飞驰。
因为要进行的围猎,害怕惊动猎物,除开几个领队的人外,所有人都禁止说话。
一百多猎人和猎狗群,跟在几个最有经验的老猎人身后,在漆黑的雪夜中向西北方向疾行。
几乎每个牧民都牵了狗,有的人甚至牵了两条狗。
毛茸茸的蒙古獒,身体短而粗壮,大长腿方便在雪地上奔跑,身手矫健,浑没有后世那些杂交獒犬的臃肿和笨拙。
厚厚的云层仿佛触手可及,周遭漆黑不见五指。
高华努力睁大眼睛,但仍然看不见任何东西,嚇得他以为自己得了夜盲症,忙不迭偷偷把脑袋藏进空间,所见五彩斑斕,这才放下心来。
马队狗群悄然夜行,走了一段上坡路后开始下坡。
秩序井然。
这时,远处突然有几道电光闪烁。
高华知道这是別的牧业小组发来的信號。
草原广袤。
围猎之时如果没有无人机,热成像,雪地摩托之类的现代工具加持,那么就只能多带上人和狗,只有篱笆扎得足够紧,才能儘可能多的获得更多的猎物。
至於物种灭绝————
在如今这个吃不饱饭的年代,不需要考虑这种事情。
走了整整一夜。
马队终於踏上一片平坦的大草甸。
带队的老猎人加快脚步,所有人都紧隨其后,秩序井然,犹如一支训练有素的骑兵部队。
可惜时代变了。
若是放在五六百年前,拥有这样火力和纪律性的部落,分分钟就会崛起草原,统一蒙古,挥师南下,逐鹿中原————
而现在。
他们只能冒著风雪,和南边来的汉人一起在草原上打猎,甚至汉人要拿走大部分猎物————
嗯,其实他们也不亏。
轧钢厂付出的是暖水瓶、搪瓷盆之类牧民完全无法自给自足的工业品。
离指定地点越近,队伍中的紧张气氛就越浓。
草原上天黑是一瞬间的事情,天亮其实也是一瞬间的事情。
就在高华愣神的功夫。
天空已不再是铁幕一块,已能隱约看到云层在向东南移动,云层间也已透出灰白的顏色。
黑夜消散。
远处的景象尽收眼底。
雪原上,密密麻麻趴著成千上万只黄羊!
(蒙原羚。)
几乎是一瞬间。
黄羊群也发现了围拢而来的猎人。
拔腿就跑。
雪原上瞬间出现了无数道黄色的闪电!
毕竟黄羊只是俗称,人家的学名叫做蒙原羚,是牛科、原羚属的一种羚羊,极其善於奔跑,最高时速为90公里每小时!
但快不过子弹。
砰砰砰!
眼前的黄羊群数量足够庞大,高华觉得完全不需要瞄准,隨便朝著空地开一枪,说不定就会有哪只黄羊闪电般撞过来主动挨枪子————
炒豆般的枪声中,一头头黄羊应声而倒。
枪声。
獒犬的吠叫声。
人类的大声呼喊。
种种声音交织在一起,惊天动地,如排炮滚雷轰击而去,嚇得雪原上的黄羊没头苍蝇般到处乱撞。
这时候没人说传统逞英雄。
大家都在开枪。
没人用套马杆、绳索、弓箭这样效率低下的工具。
从歷次捕猎活动中能逃脱性命的黄羊都是胆大心细之辈,短暂惊慌,它们渐渐匯成群,奔向东北边的小山丘,只要逃到那里,再衝下山坡,就能摆脱猎人的视线。
至於猎人的马匹和獒犬。
这些行动迟缓的傢伙只配跟在它们身后吃屁!
羊群跑。
牧民们排成直线骑著马向前追。
高华不再开枪。
无他。
马术太烂。
他担心自己仅凭藉双腿控马,会在开枪的时候从马背上掉下来。
黄羊群贴地飞行一般冲向山丘,牧民们基本被甩在了身后。
这时候枪声不断,他们也不敢放狗去追。
不过围猎的精髓在於一个围”字。
当黄羊群终於爬上山丘,迎接它们的不是自由,而是枪声!
另一支狩猎队也赶来了。
朝伦巴特尔当即率领眾人后撤。
无他。
会有流弹。
反正他们这边打的猎物足够多,上百只黄羊,几千斤肉,足够他们处理很久了。
跳下马。
高华跟在眾人的身后在雪原上寻找倒下的黄羊。
如此低的温度,猎物一旦中枪必然快速失温而死,根本不需要后续补枪,只需要將已经快要冻硬的黄羊拖回来即可。
片刻功夫。
上百只黄羊堆积如山。
朝伦巴特尔大声道:“得赶快把羊运走,现在下了雪,狼也找不到吃的,我们这边的血腥味会很快把他们引来————”
赵国寧扬了扬手中的真理:“有这个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