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红薯换马
高华笑著点头,开始挑马。
其实他不懂。
但他知道一件事,那就是花的钱多不一定买到好东西,但钱少买到的东西肯定不好!
所以。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
他手指一匹枣红马:“这匹马多少酒”
嘎达斯竖起两根手指:“二十瓶!”
高华:“——”
他接著望向一匹青马:“这个呢”
嘎达斯回答道:“三十瓶!”
高华点头:“那这个我要了!”
嘎达斯:“————“
他望向高华:“你不再考虑考虑了”
高华摇头:“不了,就是它了!我等著它变白!”
嗯,青马也叫灰马,是指马匹刚出生时偏灰黑,隨著年龄增大逐渐变白的一种毛色。
很多白马其实並非天生是白色,白毛是后天慢慢长成。
老版西游记里的白龙马就是一匹青马。
老人家也有一匹小青马,1962年寿终正寢,满身白毛中杂有少许斑点,標本放在陕北的纪念馆里。
(这样。)
听到高华的话,嘎达斯不再言语。
千斤难买人家乐意。
白毛控一本满足。
然后。
他又挑了上好的十二匹马。
嘎达斯和吉日朗嘎满脸懵逼。
吉日朗嘎问道:“要这么多马做什么”
高华回答道:“厂里保卫科需要骑马巡逻,再就是我有一些朋友,他们也需要拉车的牲口————”
吉日朗嘎满脸黑线:“既然是拉车,为什么要挑儿马子”
儿马子就是未阉割的公马。
小公马一般在两岁去势,此时还未发育完全,因此依旧被头马允许留在马群,大约要到开春之后,小公马进入发情期,这时才会被老马赶出族群。
草原上更加奉行物竞天择。
落败的公马没有资格留下后代,於是被阉割,成为骑乘马或者肉用马————
不过在没阉割之前。
公马极其暴烈,就算是马术最好,体格强健的牧马人也很难爬上它的背,更別说普通牧民,亦或是高华这样马术稀鬆平常的汉人了。
但高华的回答很简单:“因为它漂亮!”
吉日朗嘎:“”
他承认,儿马子鬃毛很长,低头吃草时几乎盖住了半个身体。
但是————
突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强健的公马,发情时几乎是五条腿走路。
所以————
吉日朗嘎的嘴角露出猥琐的笑容:“好吧,只要你给酒,儿马子也卖了!”
因为额外给了白酒,买马的名头就从採购牲畜,变成了採购肉,自然而然,马的价格按照马肉计算。
一斤马肉四毛。
蒙古马个头比较矮小,一匹马也就六七百斤,算下来一匹不到三百元。
属实便宜。
高华的空间內有酒。
不过从老娄那弄来的洋酒肯定不合適,汾酒、西凤、茅台这样的好酒他又不捨得,二锅头、烧刀子、地瓜烧这样便宜酒他又没有库存————
所以。
高华小声问道:“要不把酒换成红薯我多给你们点,到时你们甭管是自己酿酒,还是自己吃都很合適啊!”
嘎达斯陷入沉思。
吉日朗嘎却瞪大眼睛:“果真吗安达”
高华:
吉日朗嘎满脸热切。
毕竟他是公社畜牧组的组长,全组六七百人的吃喝拉撒都是他在管,而农业组的人黑了心,要求他们拿一斤肉来换一斤细粮,红薯之类的粗粮好一些,一斤肉换五斤粗粮,简直不是个人!
嘎达斯也算明白了帐。
他竖起手指比划了一下:“七斤红薯抵一斤酒!”
毕竟五斤地瓜出一斤地瓜烧。
但从红薯到地瓜烧需要付出人工成本。
因此,需要多给两斤。
吉日朗嘎满脸忐忑。
高华欣然同意:“七斤就七斤!等下我给厂里打电话,让他们明天把红薯送过来!”
吉日朗嘎衝过来狠狠抱了高华一下,身上羊皮袍子的那股子羊膻味直衝高华天灵盖。
高华:“————“
他手指大青马、黄鬃马,以及一匹枣红色的儿马子:“我先把这三匹马弄走,过几天再来弄剩下的十匹马。”
吉日朗嘎皱眉问道:“你確定”
大青马和黄鬃马都是母马,脾气温和,就算是个孩子也能把它俩牵著走。
只是儿马子性格暴躁。
骑不成。
但高华却笑著说道:“没关係,我有家传的手艺能降服烈马。
吉日朗嘎根本不信。
高华慢慢上前。
枣红马当即警惕的抬起头,脖子上鬃毛飘扬,粗壮的肌肉清晰可见,十分威武。
吉日朗嘎满脸紧张。
嘎达斯握紧手中的套马杆,做好了隨时救援的准备。
高华缓缓扬起手,轻声说道:“別害怕,跟哥走,今后有上不完的小母马,吃不完的玉米和大豆————”
枣红马表示自己听不懂人话,低著头飞机耳,不安的刨著蹄子,噗嚕嚕喘著粗气,长长的马脸上满是你再过来一步老子两蹄子踹死你的样子————
此时。
一道肉眼无法分辨的光晕从高华掌心开始蔓延,迅速笼罩枣红马。
下一秒。
枣红马的眼神变得清澈起来,宛如大学生,有著一种没有被知识污染的美————
秦淮茹的特殊技能。
驯化。
何雨柱都被训成狗了,区区枣红马何足道哉
高华抓著马鬃,翻身上马。
嘎达斯只觉得自己的三观碎了一地。
儿马子让人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