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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 玉与砾。(1 / 2)

(本故事纯属虚构推理创作,如有雷同纯属意外巧合)。

一、书房遗物

永昌四十年,清明。

林明德在整理祖父林清轩的书房。老人已去世五年,这间屋子一直保持着原样,直到近日老宅翻修,家人才决定彻底清理。

午后的阳光透过雕花木窗,在青砖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空气中弥漫着旧书、陈墨和淡淡霉味混合的气息。林明德已经整理了三天,从满墙的书架开始,一本本拂去灰尘,分类存放。

此刻,他站在书房最里侧的红木柜前。这是祖父生前不让旁人碰的柜子,连祖母阿桑都说:“那里头是你祖父的私藏,他说要等合适的时候,让合适的人看。”

钥匙在祖母那里。三天前,阿桑将一把铜钥匙交给林明德:“你祖父临终前说,等你满五十岁,或者你觉得该看的时候,就打开看看。今年你四十九,但我觉得,是时候了。”

林明德握着那把冰凉的古铜钥匙,插入锁孔。“咔嗒”一声轻响,柜门开了。

柜内分三层。上层整齐叠放着书信、手稿;中层是几个锦盒;下层……林明德蹲下身,看见那里放着三样看似毫不相干的东西:

最左是一个紫檀木匣,雕龙纹,皇家规制,应是御赐之物。

中间是个简单的梨木盒,无装饰,却打磨得温润。

最右是个粗陶碗,碗里盛着几块灰扑扑的石头。

林明德先打开紫檀匣。黄绸衬底上,端放着一方青玉印章——不,不是普通印章,是玺。四寸见方,螭龙钮,底面阴刻篆文:“忠勤体国”。

他认出了这是景和二十五年,祖父林清轩因治河有功,皇帝亲赐的“忠勤体国”玉玺。虽非传国玉玺,却是臣子至高荣誉。据父亲说,祖父当年接玺时,只叩谢皇恩,回家后便束之高阁,从未示人。

玉玺触手温凉,玉质上乘,雕工精湛。但细看之下,螭龙的一只角有细微裂痕,像是曾经摔过。

林明德小心放回,打开中间的梨木盒。里面是一块玉佩,青白玉,雕如意云纹,穿红色旧丝绦。玉佩不大,质地普通,甚至有几处天然石纹。但被人摩挲得极润,边缘处几乎半透明。

这是林家的传家玉佩。林明德听父亲说过,这玉佩原是曾祖父——林清轩的父亲——年轻时在河滩捡的一块石头,自己打磨成佩,戴了一辈子。传给林清轩时,只说:“这不是什么值钱东西,但跟了我四十年,沾了点人气。你戴着,提醒自己从哪来。”

林清轩戴了它六十年,直到去世前才取下。

最后,林明德看向那个粗陶碗。碗是农家最普通的样式,碗口还有一处修补的锡疤。碗里装着五六块石头,大小不一,颜色灰褐,表面粗糙。但若细看,每块石头都被水流冲刷得圆润,在阳光下隐隐透出石英般的光泽。

这不是玉,连石头都算不上品——就是河滩上随手可拾的砾石。

玉玺、玉佩、砾石。

御赐之宝、传家之佩、无价之石。

三样东西并置柜中,跨越了材质、价值、意义的鸿沟。林明德坐在地上,对着这三样东西,忽然觉得祖父想告诉他什么,而他还没完全读懂。

窗外传来义学的钟声——那是祖父捐铸的钟,每日申时敲响,提醒学子“日已偏西,当惜光阴”。

钟声中,林明德仿佛看见祖父坐在对面,用那双洞察世事的眼睛看着他,等他自己悟出答案。

二、玉玺裂痕

林明德最先研究的是那方玉玺。

他查阅了祖父留下的笔记,在一本《景和纪事》中找到相关记载。不是正式史书,而是祖父的私人日记,用蝇头小楷写在泛黄的宣纸上:

“景和二十五年十月初七,晴。奉天殿受赐‘忠勤体国’玉玺。陛下亲授,百官观礼。玺重三斤七两,青玉,螭龙钮。礼成归家,置玺于案,独坐至夜。

阿桑问:何故不喜?答:非不喜,乃不敢喜。治河本分,何功之有?且今赐玺,明日或可赐罪。君恩如潮,涨落无常。

夜半梦醒,见玺在月光下泛冷光。忽忆少年时在山西矿场所见:矿工采玉,十死一生。一块美玉出世,下埋多少白骨?此玺光洁,谁知背后几多血泪?

遂藏玺于柜,不复示人。”

林明德继续翻,在后面几页看到另一段:

“景和二十六年三月十五,阴。沈焕之来访,言欲观御赐玉玺。出示之,沈把玩良久,叹:美玉难得,更难得陛下赏识。话中有话。

沈去后,阿桑拭玺,不慎落地。急拾起,见螭龙角裂细纹。吾反笑:裂得好。玉太完满,招人觊觎;有瑕,反得平安。

是夜,以锦盒藏玺,不复取出。”

读到这里,林明德轻轻抚摸玉玺上的裂痕。那道细纹经过几十年,已与玉质融为一体,不仔细看难以察觉。但指尖能感觉到那细微的凹凸。

他忽然明白了祖父的深意:玉玺代表皇权恩宠,是世俗价值的顶峰。但祖父看到的不是荣耀,而是代价——矿工的血汗、官场的算计、君恩的无常。所以他要藏起来,要让它“有瑕”。

美玉无瑕是理想,有瑕才是现实。而接受有瑕,是需要大智慧的。

林明德想起自己这些年的仕途。他四十九岁,官至翰林院学士,清贵而无实权。同僚中有人为他惋惜:“明德兄家世才学俱佳,何不谋个实缺?整日修史,有何前程?”

他总笑而不答。不是不想,而是见过太多“美玉”的结局——沈焕之当年何等风光,御赐之物满堂,最后抄家问斩;那些拼命往上爬的同僚,有的栽在党争,有的倒在贪腐,有的累死在任上。

像这方玉玺,完美时人人想看一眼,有裂痕后反而安全了。

但这样对吗?林明德问自己。为了安全而自我折损,是不是另一种懦弱?

他没有答案。只能继续看祖父的笔记。

三、玉佩人间

比起玉玺,玉佩的故事更让林明德动容。

笔记里关于玉佩的记载零散却温暖:

“永昌元年三月初三,父授玉佩。石质粗朴,父曰:此乃沱江河滩石,吾少年时拾之,自磨成佩。不值钱,但跟了我四十年。今予尔,望尔勿忘根本。

佩之,初觉粗粝,久则温润。每遇难决之事,摩挲此佩,便想起父亲在田埂上背影,心下遂安。”

“景和十五年蒙冤下狱,狱卒欲夺佩,吾紧握不放:此石可碎,不可夺。卒嗤:一块破石头,谁稀罕?然终未强取。

狱中三月,每夜握佩而眠。石质虽凉,却觉有温度——是父亲手掌余温?抑或吾心所生?不知。只知握之则心安,如孩童握父母手。”

“永昌二十五年,父去世十年。取佩细观,石纹如旧,然光泽愈润。阿桑曰:玉养人,人亦养玉。此石随你四十年,已非俗物。

吾笑:非玉养人,乃人养石。石本无情,因人而有情;石本无光,因人而有光。”

林明德放下笔记,拿起那块玉佩。确实,质地普通,雕工简单,市面上最多值几钱银子。但握在手中,却能感觉到一种奇异的温润——不是玉的凉润,而是一种更亲切的、类似肌肤的温度。

他想起小时候,常见祖父摩挲这块玉佩。那时不懂,问:“祖父,这石头好看吗?”

祖父把他抱到膝上:“不是好看不好看,是亲。”

“亲?”

“就像你摸小猫小狗,摸久了,它认得你的手;石头也一样,跟人久了,就沾了人气。”祖父把玉佩放在他小手里,“你摸摸看。”

林明德记得那种触感:微凉,光滑,有一点说不出的亲切。

如今他明白了,那不是玉的温度,是时间的温度,是三代人手掌叠加的温度。

一块河滩砾石,因为被一个人捡起、打磨、佩戴四十年,传给儿子又戴六十年,就有了魂魄。它的价值不在材质,而在传承;不在市场,而在记忆。

林明德忽然想:如果把这玉佩和玉玺并放,让人选,多数人会选玉玺——材质珍贵,御赐荣耀,象征权力。

但祖父把两样都藏起来,却让一块砾石陪伴终生。在他的价值体系里,显然玉佩重于玉玺。

为什么?

因为玉玺是别人给的,可以给,也可以收回;玉佩是自己传承的,与生命融为一体。

玉玺象征外在认可,玉佩象征内在认同。

对于一个历经宦海沉浮、看透荣辱的人来说,后者更重要。

四、砾石本源

最让林明德困惑的,是碗中那些砾石。

笔记里没有直接记载。他翻遍所有手稿,只在几处零星提到:

“山西矿场三月,识得各种石头。有工友拾一石,色如墨,击之有金声,视若珍宝。吾独爱河滩砾石,经千万年冲刷,圆融无棱角,安然处下。”

“人生当如砾石。不争高,不炫彩,经得起冲刷,耐得住寂寞。流水千年,砾石仍在;王朝更迭,玉石早碎。”

“今日携孙明德河边散步,拾砾石数枚。孙问:此石何用?答:无用。正因无用,方得长久。”

林明德努力回忆,隐约记起四五岁时,祖父确实常带他去河边。老人会蹲在河滩上,在万千石头中挑选,有时一蹲就是半个时辰。

“祖父,您在找什么?”

“找有缘的石头。”

“什么样的石头有缘?”

“你看到它,心里一动,就是有缘。”

小明德也学着找,捡起一块色彩斑斓的:“这个好看!”

祖父摇头:“太艳,易碎。”他拾起一块灰褐色的,“这块好,朴实,结实。”

小明德不懂,但还是把祖父给的石头小心收进口袋。那些石头后来去哪儿了?不记得了。大概玩丢了,或者混在庭院碎石里了。

没想到,祖父自己珍藏了一些。

林明德把碗中的砾石倒在掌心,一块块仔细看。确实平凡无奇:大小如核桃,颜色灰褐,表面有水流冲刷的纹理。但对着光看,每块石头都有些许不同——有的含石英,微微闪亮;有的有暗红纹路,像血管;有的布满细密孔洞,如岁月刻下的记忆。

他忽然想起父亲林念桑说过的一件事:祖父林清轩年轻时,曾在山西矿场服苦役三个月。

不是挖煤,是采玉。

五、矿场三月

那是景和十五年,林清轩因沈焕之陷害下狱,虽未定罪,却被发配山西矿场“效力赎罪”。

名义上是“效力”,实则是苦役。

林明德从未听祖父详细说过那三个月。父亲也是从只言片语中拼凑出大概:

矿场在吕梁山脉深处,条件极其艰苦。犯人、征夫、奴工混在一起,每天在暗无天日的矿洞里工作八个时辰。危险无处不在——塌方、瓦斯、 exhation。

林清轩是读书人,哪里干过这种活。第一天就被分到最苦的“背石组”,要把开采出来的矿石背出矿洞。每筐石头重百斤,山路崎岖,一天往返数十次。

晚上回到工棚,肩膀血肉模糊,手上全是水泡。同棚的老矿工看他可怜,撕下衣襟给他包扎,叹道:“读书人也来受这个罪,造孽啊。”

林清轩咬牙不哭。他想起父亲的话:“累了就回来,家里有田。”可现在,他连累的资格都没有——不背石头,监工的鞭子就抽下来。

坚持了十天,他病倒了。高烧,咳嗽,浑身酸痛。工头来看了一眼:“还能动吗?不能动就扔出去,别死在棚里晦气。”

是老矿工求情:“让他歇两天,我替他背石。”

林清轩烧得迷迷糊糊,感觉有人喂他水,用湿布敷额头。三天后,烧退了,他看见老矿工眼眶深陷,显然这几天替他背石,累坏了。

“大叔,为何救我?”

老矿工咧嘴笑,缺了两颗牙:“我看你不像坏人。读书人落难,能帮就帮。”

后来林清轩知道,老矿工姓石,真是姓石,在矿场干了三十年。儿子死在矿洞里,老伴早逝,就他一个人,无牵无挂。

“石叔,您为什么还留在这?”

“习惯了。”石叔抽着旱烟,“矿洞再苦,也是活着。出去?能去哪?天下都一样的苦。”

林清轩病好后,石叔帮他调了岗位——从背石改为选石。就是在矿石堆里,把含玉的石头挑出来。这需要眼力,但比背石轻松。

石叔教他:“看石头不能只看表面。有的石头外面普通,里头有玉;有的外面漂亮,一剖开啥都没有。就像看人,不能光看衣冠。”

林清轩学得认真。他发现挑石头是个静心的过程:在成堆的矿石中,一块块看,一块块摸,感受它们的质地、重量、温度。

石叔说:“石头不说话,但会告诉你秘密。你静下心来,就能听见。”

林清轩起初听不见。但慢慢地,他好像真的能感觉到石头的“性格”:有的石头暴躁,棱角分明;有的温顺,圆润柔和;有的深沉,颜色暗重;有的轻浮,质地疏松。

他最喜欢的,是那些被水流冲刷过的砾石。矿场附近有条河,河滩上满是这种石头。工休时,他常去河边,拾几块在手里把玩。

石叔见了,说:“你喜欢这种?这种不值钱,矿上没人要。”

“为什么喜欢?”

“它们经过了。”林清轩说,“被水冲,被沙磨,从山上滚到河里,走了很远的路,才变成现在这样圆融的样子。每一道擦痕,都是一个故事。”

石叔愣了愣,叹道:“读书人就是读书人,看石头都能看出道理。”

三个月期满,林清轩离开矿场。石叔来送他,塞给他一个小布包:“没什么好东西,几块石头,留着纪念。”

林清轩打开,是五块河滩砾石,大小不一,都被磨得圆润。

“石叔,您保重。”

“你也是。以后当了大官,别忘了这些石头。”石叔笑笑,“也别忘了,石头里出玉,玉也是石头变的。没什么高低贵贱,都是土里长的。”

林清轩深深一揖。

马车驶离矿场时,他回头望。石叔还站在矿场门口,身影在扬尘中越来越小,最后和山融为一体。

那五块石头,林清轩珍藏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