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意识形态主权:严防渗透,禁毁邪说。
这是陈远最为警惕的领域。他深知思想文化的侵蚀潜移默化,危害深远。他严令:
- 严禁西洋宗教在中国人中传播。
耶稣会士等只能在澳门、广州商馆等极有限范围内,在西洋人内部进行宗教活动。
一旦发现其向中国人传教,或中国人私下入教,教士驱逐,教堂查封,入教者以论处,重则流放,轻则枷号。
对耶稣会士试图通过科学、医学服务来间接传教的行为,也保持高度警惕,要求其签署不得从事与职务无关的宗教活动的保证书。
严格审查一切进口的西洋书籍、地图、宣传品。由格致院、翰林院、都察院联合组成审查小组,凡涉及攻击中国制度、风俗、历史,宣扬西洋政治体制优越,鼓吹宗教,或含有妄诞不经内容者,一律查禁、销毁。
允许进口的科技、地理、医学类书籍,也需删除其中可能隐含宗教或政治倾向的内容。
限制西洋语言的随意传播。
只有在格致院西学馆、四夷馆等官方机构中,才允许系统教授。
民间私授西语者,需报官备案,且不得传授内容。
鼓励、扶持本土儒学、佛道及各种,通过科举、官学、乡约、旌表孝义等方式,不断强化传统价值观和社会凝聚力,抵御外来思想冲击。
军事与国防主权:利器在手,慎防窥探。
对西洋军事技术的引进,始终在绝对控制下进行。
参与火炮、战船、火药研制的西洋技师,处于半隔离状态,其活动受到严密监视,严禁其测绘中国地图、探查军事要塞、接触核心军工技术。
所有仿制或改进的西洋火器,其生产、装备、训练均由兵部、工部及皇帝直接信任的将领负责,严防技术外泄或被西洋人掌握军队动态。
在沿海要塞和重要口岸,驻有重兵,水师定期巡哨,随时准备应对来自海上的威胁。
启明八年至十五年,在陈远持之以恒的强调和一套日益完善的制度保障下,主权不能失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贯彻。
虽然与西洋国家的摩擦时有发生,但大陈朝廷始终牢牢掌握着主动权,未让西洋势力在政治、经济、司法、文化上获得任何实质性特权。
澳门葡萄牙人、广州荷兰商馆,均是在严格遵守中国法度、缴纳赋税的前提下得以存续。
耶稣会的活动被严格限制在科技服务领域。
这套有限开放,严格管控,以我为主的对外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帝国在接触早期全球化浪潮时的独立性与稳定性,使其得以相对从容地吸收技术、发展贸易,而未像同一时期的莫卧儿印度或东南亚诸国那样,迅速沦为殖民地或半殖民地。
然而,这种模式的维系,高度依赖于中央政权的强大控制力、统治者的清醒头脑、以及执行层面的坚决与高效。
一旦这些条件发生变化,来自海洋的挑战与内部的嬗变交织,这道看似坚固的堤防,能否经受住更猛烈风浪的冲击,仍是未知之数。
但至少在陈远统治的时代,帝国的航船,在汲取了西洋的些许风力后,依然牢牢掌控着自己的舵轮,航行在它自己选择的航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