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小说网 > 女生言情 > 只手覆明 > 第276章 新疆建行省,西藏改土归

第276章 新疆建行省,西藏改土归(1 / 2)

当移民的足迹踏遍河西走廊,汉人的村落如星点般散布在天山北路,朝廷对新疆 的实际控制力与日俱增。

然而,其行政体制却仍延续着清朝旧制与本地并存的混乱局面:伊犁将军 统辖北疆军务并节制全疆,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 分驻各城,管理驻防八旗、绿营及部分民政;南疆(回部)则主要由伯克(当地头人)制度管理,高度自治,仅受参赞大臣(驻喀什噶尔、叶尔羌等)监督;东部哈密、吐鲁番等地则有回王 世袭。

这种军府制与伯克制并存的多元管理,效率低下,政令不一,且易于滋生地方势力尾大不掉,难以适应“启明”朝加强中央集权、直接治理边疆的战略需求。

与此同时,在帝国西南的西藏,情况更为特殊。

自前明及清初以来,西藏实行政教合一体制,达赖喇嘛 与班禅额尔德尼 为宗教领袖,噶厦政府(由噶伦等僧俗贵族组成)处理世俗政务,清朝则通过驻藏大臣 进行监督和一定程度干预。

然而,驻藏大臣权力有限,且常受制于本地贵族和宗教势力。

西藏内部农奴制 盛行,社会停滞,外部则面临廓尔喀(尼泊尔)、英属印度 的潜在威胁。朝廷在西藏的统治,更多是“羁縻”,而非直接管理。

面对新疆与西藏的不同情况,朝廷采取了“因俗而治,渐进改革”的总体方针,但具体路径迥异。

对于新疆,最终目标是“改土归流”,建立与内地一致的行省制度。

启明四十五年前后,随着北疆汉人移民社区日益稳固,南疆社会经济因与内地贸易(丝绸、茶叶、瓷器)而更加密切,且沙俄在中亚扩张步伐加快,朝廷认为彻底解决新疆行政体制问题的时机趋于成熟。

在多次朝议和实地考察后,皇太子陈弘绪力主推动新疆建省。

新疆建行省的过程,可谓“步步为营,水到渠成”:

1. 舆论与人才准备:通过《京报》等渠道,宣传新疆“土地广袤,物产丰饶,实为西北藩篱”,强调直接治理对于巩固国防、开发资源、惠及各族的重要性。

同时,提前数年开始在京师大学堂、西北大学堂 培养通晓蒙古语、维吾尔语、熟悉边情的官吏,储备人才。

2. 军事威慑与政治分化:在伊犁、乌鲁木齐 保持足够军事存在,震慑可能的地方反对势力。

同时,拉拢分化回部伯克 和蒙古王公,对愿意合作者,允诺在建省后保留其部分特权、授予虚衔爵位、其子弟可入京学习;对顽固者,则逐步削弱其权力,或以“贪腐”、“不法”等名目撤换。

3. 渐进式行政改革:首先,在汉人聚居、统治基础较好的北疆(乌鲁木齐、伊犁、塔尔巴哈台等地),试行设立府、厅、州、县,派流官治理,建立户籍、征收赋税、审理词讼,与内地制度接轨。

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南疆推广。

在此过程中,逐步将原伊犁将军 的民政权力剥离,使其专司边防军务。

4. 最终建省:启明四十八年,朝廷正式下诏,裁撤伊犁将军等处旧制,设立新疆省。

省会定于乌鲁木齐(迪化)。

全省划分为镇迪道(北疆)、伊塔道(伊犁、塔城)、阿克苏道、喀什噶尔道 等数道,下设府、厅、州、县。

任命巡抚总揽全省军政,下设布政使(管财政民政)、按察使(管司法)、提督学政(管教育)等。

伯克制被正式废除,原伯克可经考核转为流官佐贰或给予闲职。

回王制度保留,但仅限于哈密、吐鲁番等极少数地区,且权力大为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