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黄土岗(1 / 2)

“第三兵团孙司令电:第51军于军长勋鉴:

惊悉贵军114师遇敌即撤,不与纠缠,现已脱离原定阻击线。此种战术,未奉兵团明令,且与当前节节抵抗、迟滞敌军之要旨完全相悖。立即停止此种行动!77军救援不力一事,本部已获报告,正在彻查。

无论缘由为何,此事自有军法裁决,绝非贵军可擅自更改全军作战方针之理由。战时纪律,不容混淆。着114师及你军所有单位即刻起,于当前所在地域,就地构筑野战工事,实施坚决之阻击。

没有兵团命令,不许再主动后撤一步!着你军即刻派员,与兵团司令部及右翼第77军取得直接战术联络,明确各自防区与交接阵地。你军所需弹药、给养,报明数量种类,本部即协调兵站前送。

伤员后送通道,由兵团卫生处统一安排。于军长学忠兄,鬼子当前,全局重于私愤。贵军之冤屈,我必查清严办;但贵军之防线,亦必须即刻稳住!望兄以抗战大局与数万将士性命为重,遵令执行,切切!

职孙连仲。即刻。”

“第五战区司令李长官电:51军于军长学忠兄勋鉴:

孙总司令报,贵军114师因愤懑而撤,防线动摇。于军长之心情,德邻感同身受。袍血未冷,竟遭此寒心之事,纵铁石亦难平。此非于军长一军之辱,乃我第五战区全体之痛!

我已以战区长官名义,下令组成特别军事法庭,由战区军法执行总监亲赴前线,专案彻查霍山战役中一切救援不力、贻误战机之行径。

无论涉及哪军哪级,一经查实,定按战时连坐法及友军互救条令最严条款惩处,并报请军委会通报全军。

此诺,天地共鉴。

然,德邻亦须直言:114师遇敌即撤,此非战之道,更非自全之策。防线一溃,追兵立至,届时贵军主力将成溃退之师,安危难料,而置大局于何地?此智者所不为也。

为今之计,万望于军长:

暂抑雷霆之怒,先行稳住阵脚。请即遵孙总司令之令,就地组织防御。此非为他人,实为贵军自身安危与重整旗鼓争取时间。于军长可遴选绝对可信之幕僚一至二人,携一切证据材料,密赴长官部,向德邻面陈一切。

我当亲聆详情,并以此为据,督办军法。贵军休整地点与后续任务,可在此事查明、公道得申之后,由于军长与德邻、孙总司令另行会商,必给贵军一个满意之安排。抗战艰难,我辈军人所受委屈,何止万千?

然唯忍辱负重,持正而行,方能不负国家,不负死难将士。盼兄深察,速复常度。

职李宗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