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夜,渤海,长山列岛附近。
郑芝龙的旗舰“飞虹号”静静停泊在避风港。这是一艘新下水的蒸汽帆船,长三十丈,宽六丈,三层甲板,装备四十门火炮。此刻,锅炉已经熄火,只有了望塔上还有灯火。
郑森——现在应该叫他的新名字,郑成功——站在甲板上,望着北方海面。父亲下午从京城回来,告诉他一个惊人的消息:皇帝要让他统帅奇兵,偷袭沈阳。
十六岁,统帅六千精兵,执行可能决定国运的任务。这压力,让这个早熟的少年有些喘不过气。
“害怕了?”郑芝龙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郑成功转身:“父亲。”
郑芝龙走过来,与他并肩而立:“为父十六岁时,还在海上当水手,每天想的只是怎么活下来。你比为父强,十六岁就要领兵打仗了。”
“孩儿怕……怕辜负陛下信任。”
“陛下敢用你,就不怕你辜负。”郑芝龙道,“记住,为将者,最重要的是胆识。你有胆,也有识,缺的只是经验。这次孙传庭做你的监军,他是沙场老将,多听他的。”
“孩儿明白。”
郑芝龙沉默片刻,忽然问:“森儿,你知道咱们郑家,最大的本钱是什么吗?”
“是……船队?”
“不。”郑芝龙摇头,“是信誉。在海上做生意,信誉比金银更重要。陛下这次重用你,就是在买郑家的信誉——他赌我们会倾尽全力,赌你会拼死效忠。咱们不能让他输。”
他转身,看着儿子:“这一仗,你不仅要打赢,还要赢得漂亮。要让天下人看到,咱们郑家,不是只会做生意的海盗,而是能匡扶社稷的忠臣。如此,郑家才能在大明立足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