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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1章 故意伤害案的正义称量(2 / 2)

在证人质证环节,小区保安陈述:当晚听到301室传来的喊声,赶到时看见王建军站在门口,手里拿着带血的烟灰缸。

辩护律师追问:保安先生,你确定听到的是而不是争吵?

保安坚定回答:非常确定,是老人的声音在喊。

休庭期间,赵桐权独自来到物证室。他仔细观察那个染血的烟灰缸,突然发现缸体内部有一道细微的裂痕。技术人员证实,这是多次击打硬物造成的。

这说明烟灰缸被用来击打地板或墙壁,赵桐权自言自语,可能是王建军在发泄情绪时留下的痕迹。

重新开庭后,赵桐权直接质问被告人:王建军,你说夺过烟灰缸后只是推搡老人,但缸体上的裂痕如何解释?

王建军脸色骤变:我...我当时很害怕,可能不小心碰到了桌子。

反对!赵桐权语气严厉,根据技术鉴定,裂痕是反复击打形成的。你在老人失去反抗能力后,仍用烟灰缸击打地板,这说明你具有明显的暴力倾向。

面对确凿证据,王建军终于崩溃:是他先骂我没出息,说要把房子捐给社区!我一时冲动...

在合议庭最后的评议中,赵桐权总结道:本案既有亲属间的特殊关系,又涉及防卫性质的复杂认定。虽然王建军存在一定过错,但考虑到老人有过错在先,且王建军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判决如下:被告人王建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鉴于其与受害者的亲属关系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从轻处罚。

宣判后,赵桐权看着王建军被带离法庭的背影,陷入沉思。他深知,每个案件都是人性与法理的较量,而法官的职责就是在正义的天平上,为每个生命找到最恰当的平衡点。

夜幕降临,赵桐权站在法院顶楼,俯瞰城市的万家灯火。他知道,在某个角落,又会有新的纠纷正在萌芽。但他始终相信,只要秉持法律的温度与力度,就能为每个迷途的灵魂点亮回归的灯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