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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曾文正公书札卷五(一)(1 / 2)

与朱尧阶 咸丰四年正月

在县城招募水手共计约四千人。其中舵工需单独登记造册,头工亦需另立名册。舵工需四百人,内分正舵工一百三十名,副舵工二百七十名。头工需三百名。其余皆为熟练桨手。关于口粮银钱配置:普通桨手每日一钱,头工每日一钱一分,副舵工每日一钱二分,正舵工每日一钱三分。除此四等职司外,其余人员均按每日一钱发放。

水师编为十营:前营两座(正前营使用正红旗,副前营使用厢红旗),左营两座,右营两座,后营两座,中营两座。每营编制共计五百人。

每营配置快蟹船四艘,钓钩船十二艘。关于五百名水勇如何分派各船,营制章程中已有详细规定。

招募完毕的水勇中,遣两千人前往衡州,每人发给路费三百文铜钱。另遣两千人至湘潭,其中一千人交付褚太守与夏明府二位统带,另一千人交付胡维峰与胡楚峰二位管辖。褚夏二位长于水战操练,唯恐难以管束湘乡籍水勇;二胡深谙湘乡水勇习性,却恐疏于水战技艺。两处若能互为补充,全仗尧翁居中协调调度。

水手训练首重坐姿划桨,其次为火炮施放。待基本操练初具章法,便安排于二十二、二十三日将褚夏二人与二胡所辖水师战船驶往衡州,沿途即按演武之法持续操练。

复骆龠门中丞 咸丰四年正月初七日

武昌、汉阳两地民众已大半迁移,贼匪现又有向上游流窜的势头。我原本就受军情急迫所催,原定于正月二十八、九日启程。如今无论战船火炮是否齐备,形势所迫实在难以再延迟了。接到朱石樵来信,提到彭泽一带贼匪竟在登记户籍、编造名册,欲将我们的壮丁变为他们的壮丁,我们的田地夺作他们的田地,如此行径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甄师自离省城后,便再无书信寄来,不知可曾有信函送达您处。甄师本是贤明之人,待人亦无成见,竟不得他人信任,其中缘由实在费解。前次接奉来函,提及省局库存火炮可拨付百门使用,望即刻下令塔将清点移交,近日当运送至湘潭船舰上操练使用。倘若广东所造火炮运抵六百门,则这批火炮仍留存省城,不轻易携出。我去年曾行文命塔将核查呈报,至今尚未收到其回复。

近来连日大雨不止,船厂无法施工,令我焦虑万分,不知为何诸事皆如此不顺!若凡事顺遂,以我这般毫无阅历,且忠信不足使僚属信服,本已自知难有作为。何况如今又遭遇如此不顺!大军启行一月,粮饷总共需八万两,务必请您与君费心筹措。此处所截留的各项饷银及捐款,仅够发放正月及二月上半月粮饷。若本月捐款不踊跃,则二月初旬,水陆各营兵勇粮饷仍需从省城支取,那就更为艰难了。

与陈俊臣 咸丰四年正月初七日

与您分别之后,日夜盼望您的来信,却许久未能收到。您通晓军事韬略,在统率部众方面颇得古人用兵遗风。我此番东征,广求家乡忠勇果敢又兼具谋略的血性男儿共同出征。您与我既有文字之交,更有知己之情,岂能不并驾齐驱?现特派专人前往相邀,请您禀明高堂后,即刻前来阳城共商大计。正月下旬已确定启程日期。书信难以尽述衷肠,殷切期盼您振臂相随。

复徐君青 咸丰四年正月初九日

此番我归家中小住数日,因远征在即,双亲近在咫尺,若不登门拜别,实不合人之常情。且营中诸色人等亦多有返乡度岁者,诸多事务遂难速成。入春以来偏逢雨雪连绵,船厂工事难以赶办,令人心焦。然在下已决意正月底启程,尚有数事须与阁下商议,谨列于后。

今年省局制造火药一事,似乎断不可停工。皆因水师耗费弹药最多,而湖北局势紧张恐难充足供给,必须由本省持续接济。除先前所列数目之外,还望督促制造局添造火药,以便及时陆续运送前线。

出征所需口粮款项,去冬接奉尊处来信,说明需七万两。近日致函中丞,则言需八万两。此皆约计一月之需。细思此番出征,首月必驻军黄州一带,若顿兵坚城之下,第二月粮饷如何接济,实令人不堪设想。湘省司库收支规模,弟不甚明了,恳请尊兄为我筹画,日后每月能否接济二三万两?研生来信言及,兄台为此事颇感焦灼。弟深知其中艰难,然除却本省援手,他处更难以呼请相助。

关于各省协济一事,在下实在担忧无人响应。憩亭兄屡次劝我向各地致书求援,我并非吝惜一纸书信,只是担心徒劳无功。眼下较为富庶的省份,当属广东、四川为首,江西次之。在下认为,必须先在黄州、巴河等地建立功绩,方可奏请朝廷协调广东援助,但须待我军进抵湖口以下;若求江西协济,则只需部队抵达鄂城即可;至于四川协济,也需视我军声威与战果而定,断不能如同向路人乞食般贸然相求。

仁兄在蜀地为官多年,依您看来当地情势能否稍加接济楚军?四川官员中有与您交情深厚者,能否代我呈递请粮文书,如申包胥哭秦庭般竭力陈情?胡煦堂观察使与弟本是同乡至交,本欲修书恳求,不知他近日因何出缺。还望示知。

得憩亭兄回信,言其不能总办粮台事务,仅能负责办理捐输事宜,如此粮台仍缺少精干人员。另水军也须设一提调官,我意欲起用郴州邹牧。恳请您代为筹划,能否从上四属调派一人紧急接署郴州事务。若邹牧能速来任职,则感激不尽。此外尚需诸多官员,其中无实缺者?待我抵达省城再行商议。

以上各条事项,恳请逐一赐予回复。此外若有弟未能思虑周全之处,还望随时指点,不胜感激企盼。

复褚一帆 咸丰四年正月初九日

关于三板艇一事,兰坡太守先前说每艘仅需十千钱,我断定绝无此理。前次去信说建造七十艘,按每艘千串计价,已是按十四千钱估算。方才接到兰坡兄来信说需四十千钱,这与之前说法相差甚远,便不必建造八十艘之数。不仅经费无从筹措,且船只增多则需更多兵勇,实在难以调配充足。何况衡州现已建造三板艇三十艘,潭厂所造最多不应超过五十艘,两厂仍合计成八十艘为宜。

每条快蟹船配置五十人,每条长龙船配置二十五人,八号船只共计配置三百人。钓钩船一百二十艘,从中挑选灵便坚实的五十艘作为战船。共编十营,每营配备五艘,合计配置百余人。其余七十艘则用作辎重船。水师十营之中,常以八营共同出战,留两营在后护卫辎重粮台。这些辎重船上也配备火炮军械。

既然阁下与夏先生愿意统带楚勇,就请二位各领一营。阁下统辖正中营正黄旗,夏先生统辖副中营厢黄旗,每营编制四百人。这里安排成守备统领正前营,陈县令鉴源先生为副前营统领。左二营与右二营驻扎衡阳船厂,中二营和后二营驻扎湘潭船厂,其中后二营专责护卫粮台。

在湘潭采办船只的胡维峰,本是商贾中人,却怀有侠义之气,心思明达,品行清正,即便在我们这些士人中也属难得。我十分器重他,便任命他担任正后营营官,又任用其族兄胡楚峰为副后营营官,有他们守护粮台定能胜任。至于那些钓钩船只,本就是他负责采办;湘乡水手也是他熟识的;长江航道更是他惯常往来的。当今用人之际不必拘泥于出身资历,料想阁下定能明察。待二胡与朱尧阶抵达湘潭时,还劳烦阁下与他们共商诸事。

您精通水战军务,却与湘乡水勇言语不通,情意难通。胡氏兄弟熟悉水勇习性,但对水军操演和水上交战事宜则全然不知。这两者应当互相配合。您应派遣数人进入胡氏营中,教导水战之法并申明军纪。同时宜请尧阶推荐几位湘乡人加入您的营中,以沟通言语、传达情意。这样才不至于彼此隔阂难以融合。

五千名水手,除每营分配四百人、十营共四千人外,剩下的一千人配备给七十艘辎重船使用。倘若人手不足,驾驶船只不够用,可再雇佣二三百人。

湘潭四营操练必须配备火炮,计划从衡州调拨一百门广炮运往湘潭,十六七日可抵达。再从省城运送一百尊熟铁炮至湘潭。若仍有不足,待全军抵达湘潭时另行调配。

关于船舰分配:湘潭四营应配备快蟹船十六艘,现从衡州调拨六艘送往湘潭,于十二三日内发运。至于原定由湘潭调往衡州的长龙船,则不必再行运送。

关于旗帜规范:每艘战船应配备尾旗五面(采用五色标识),桅杆顶端旗一面(按营区分设正红、厢红、正白、厢白四色),另设营官旗、大旗各一面,七星旗一面。湘潭四营所需旗帜皆在本地制作,于十二三日内送达。此外临时调遣所用令旗,则由各营官自行制备。

购得钓钩船一百二十艘,已有四十余艘运抵衡州,其余船只不必再送往衡州。

每船设舱长一人(即尊函所称坐舱头目),正舵手一人,副舵手两人(即所谓帮为它护舵),头工两人(即负责大桅与二桅者)。此六人发放优厚口粮,其余皆统称水手,口粮标准一致,以免产生差异。

恳请针对以上各条逐一回复。若能派专差于两日内送达则更为妥当。

复朱尧阶 咸丰四年正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