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好怕的,跟着晴晴就行!”狗剩指了指沈言肩上的怒晴鸡,咧嘴笑,“晴晴比狼厉害,上次还帮二柱子把掉进冰窟窿的羊叼上来了呢!”
怒晴鸡似乎听懂了夸奖,得意地挺了挺胸脯,啼鸣一声,声音清亮,在山坳里回荡。
往回走的路上,狗剩叽叽喳喳地说着屯子里的新鲜事:“王婶家的老母鸡孵出小鸡了,毛茸茸的可好玩;李书记家的大丫头考上县里的中学了,是咱屯子第一个中学生;还有啊,供销社的王主任说,下个月要给咱屯子通上电了,以后晚上不用点煤油灯了……”
沈言听着,偶尔应一声。这些事琐碎、平凡,却带着蓬勃的生气,比任何古墓里的秘闻都让他上心。他知道,这就是时代在往前走,从煤油灯到电灯,从土坯房到砖瓦房,从靠打猎填肚子到能吃上白米饭——这些一点点的变化,汇聚成了比任何法术都强大的力量,把日子往好里推。
路过一片松树林时,沈言忽然停下脚步,望气术下意识地扫过林间。那里有股淡淡的煞气,很弱,像是刚死不久的动物留下的。他皱了皱眉,对狗剩说:“你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
走进树林,果然看到一棵松树咬的。沈言蹲下身,用手指沾了点野兔身上的血,放在鼻尖闻了闻——有股淡淡的腥气,不是狼,也不是狐狸,倒像是……山猫?
他抬头看了看四周,望气术仔细探查,却没发现别的动静。看来只是只普通的山猫捕猎,没什么稀奇的。换在以前,他或许会追上去看看,甚至出手“清理”,现在却只是站起身,将野兔捡起来,递给外面的狗剩:“拿着,回去让你娘炖了,给你补补。”
“谢谢陆安哥!”狗剩接过野兔,笑得合不拢嘴。
回到屯子时,夕阳正落在西山头,把林子染成一片金红。家家户户的烟囱都冒起了烟,饭菜的香味混着柴火的气息飘过来,让人心里暖暖的。沈言去供销社领了盐,又给怒晴鸡买了包小米——这是小家伙的最爱,以前在古墓里哪吃过这个,现在却吃得比谁都香。
晚饭是玉米饼子就着野菜汤,还有中午剩下的狍子肉干——那是上礼拜王铁蛋打的,分了他一块。沈言坐在炕桌旁,慢慢吃着,怒晴鸡蹲在他脚边,小口啄着小米,灶膛里的火噼啪作响,映得屋子暖融融的。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谁家的收音机在唱着红歌,声音断断续续的,却透着股安稳。沈言放下碗筷,摸了摸怀里的定魂珠,珠子依旧温润,只是不再用来对抗凶煞,更多时候是被他当成普通的玉石,在手里摩挲着打发时间。
他知道,自己这辈子大概都不会再回四九城了。那里的繁华、权谋、还有那些关于修行的执念,都像上辈子的事。现在的他,属于靠山屯,属于这片林海雪原,属于这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寻常日子。
道途断了又如何?长生无望又怎样?能看着狗剩这样的孩子长大,能看着屯子里的人过上好日子,能在冬天的炕头上喝着热汤,听着窗外的风雪声——这样的日子,就算只有百年,也足够了。
夜渐渐深了,沈言吹熄了煤油灯,躺在炕上,听着怒晴鸡均匀的呼吸声,很快就睡着了。梦里,没有古墓,没有刀光剑影,只有一片无边无际的麦田,风吹过,麦浪翻滚,像一片金色的海洋。他站在麦田里,笑着,跑着,像个真正的普通人一样,把日子过成了流水,平淡,却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