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蹲在租屋的院墙上,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粗糙的砖缝,目光越过院墙根那丛半枯的狗尾草,落在通往街道蜿蜒的土路上。
秋老虎的余威还没散尽,阳光晒得后背发烫,心里却在盘算着下一笔生意的门道——上次跟着郭龟腰往城里跑了一趟脚,把山货转手给杂货铺老板时,那老板眼里一闪而过的精明劲儿,让我明白光靠帮人带货赚差价,终究是小打小闹。
正琢磨着要不要自己去山里收些稀罕的野菌子,就听见院门外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伴着粗嗓门的吆喝:“大脚兄弟,还在没?”
是郭龟腰。
我翻身跳下院墙,刚掀开褪色的蓝布门帘,就见郭龟腰扛着他那根磨得发亮的枣木扁担,圆脸上堆着褶子笑,一开口就带着股子热乎劲儿:“好家伙!你可真是块做生意的料!就跟俺跑了一趟城里,居然自己摸透了转手的门道,前儿个俺在杂货铺还听王老板夸你,说你小子会看行情,比俺这跑了五年脚的还灵光!”
他这话说得直白,倒让我想起上次郭龟腰从县城回来时,确实顺手把从村里二婶家收的几串干豆角,以高出原价两文钱的价格卖给了王老板。
我笑着往院里让他:“郭哥客气了,都是跟着你学的门道。这晌午头的,刚好没吃饭,走,咱去城上的‘迎客来’吃顿好的。”
我最后看了一眼满院的尸体,转身走向院墙,脚下用力一蹬,身形跃起,稳稳地落在墙外的小巷里。
夜色浓稠,我提着布袋,沿着墙根快步走着。
警笛声越来越近,却始终追不上我远去的脚步。
布袋里的黄金与大洋碰撞着,发出细碎的声响,像是在为这一夜的血腥伴奏。
我知道,这只是开始——县城里的“粮仓”还有很多,而我,有的是时间,一个个去“收割”。
回到客栈时,天已经快亮了。
我把金条和大洋归置好,又把那把史密斯左轮擦干净,放在枕头底下。
窗外,第一缕晨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满箱的黄金上,泛起温暖的光。
我靠在椅背上,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口,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下一个,该轮到哪个“王八”了?
我深吸一口气,猛地推开门,不等里面的人反应过来,已经冲了进去。
“你是谁?”
一个满脸横肉的汉子最先站起来,手里还端着酒碗,见我陌生,眼神立刻变得凶狠。
我没说话,直接抽出牛耳刀,刀刃划破空气,带着风声,朝着那汉子的胸口刺去。
他来不及躲闪,只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就倒在了地上,鲜血顺着刀刃流下来,滴在地上,溅起细小的血花。
屋里的人彻底乱了,有人抄起板凳,有人去摸墙上挂着的刀,还有人想往门外跑。
我脚步飞快,像一阵风似的绕到桌旁,避开飞来的板凳,刀子朝着离我最近的人挥去。
那人刚摸到刀柄,就被我划破了喉咙,双手捂着脖子,嘴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点子硬!抄家伙!”
有人嘶吼着,举起一把斧头朝我劈来。
我弯腰躲过,刀刃顺着他的胳膊划过去,深可见骨的伤口瞬间涌出鲜血,斧头“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他疼得惨叫,我却没停手,转身又是一刀,刺穿了他的小腹。
屋里的哭喊声、惨叫声、桌椅倒地的声响混在一起,却盖不住我耳边的风声和自己的心跳声。
我像在山里追猎一样,眼神锐利,脚步灵活,每一刀都朝着要害去——这些人平日里欺负百姓,抢东西、打人,手上都沾着无辜人的血,今日落在我手里,便是他们的报应。
有个瘦高个想从窗户逃跑,我扔出手里的刀子,刀柄砸在他的背上,他踉跄着摔倒在地。
我冲过去,捡起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
他吓得浑身发抖,磕头求饶:“好汉饶命!我再也不敢了!我把钱都给你!”
我看着他惊恐的脸,想起茶馆里听来的,聚义堂的人如何抢了卖菜老太太的钱,如何把讨饭的孩子打得头破血流,手里的刀子没半分犹豫,轻轻一拉,鲜血喷溅在窗户纸上,染红了一片。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屋里已经没了站着的人。
酒桌翻倒,酒菜撒了一地,鲜血顺着地板的缝隙往下流,腥味弥漫在空气里。
我站在屋子中央,握着牛耳刀,刀刃上的血顺着刀尖滴下来,“滴答”“滴答”落在地上。
我喘着粗气,却觉得浑身舒畅,就像打完一场痛快的猎,所有的力气都用在了刀刃上,所有的郁气都随着那些人的惨叫消散了。
我没停留,擦了擦刀刃上的血,把刀子揣回腰后,顺着原路返回客栈。
街上依旧安静,只有我的脚步声在石板路上回响,月光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和地上的树影叠在一起,像个沉默的猎手。
回到客栈房间,我把刀子放在桌上,看着刀刃上还未干涸的血迹,忽然觉得,县城这条路,我走对了。
上回是认路,这一回是狩猎,下回,或许还有更热闹的事等着我。
这一趟,散钱没拿多少。
但带走了一箱子的小黄鱼。
还有一些金银首饰什么的玩意儿。
一次,我就实现了在民国的财富自由。
我躺在床上,摸着腰后的牛耳刀,嘴角忍不住上扬——往后的日子,可不会再像村里那样平淡了。
暮色像一块浸了墨的绒布,沉沉压在青石巷的上空。
我推开“悦来客栈”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时,檐角的灯笼晃了晃,把细碎的光洒在我沾满尘土的靴尖上。
店小二正趴在柜台后打盹,听见动静抬起头,见是我,连忙堆起笑:“掌柜的,您可回来了,今儿个的账我都归置好了,就等您过目。”
我摆摆手,径直走向后院的储物间。
铜锁“咔嗒”一声弹开,里面堆着的木箱与布包在昏暗中泛着沉实的光。
蹲下身,我先扯开那只粗布口袋,大洋碰撞的脆响立刻灌满了整个屋子——它们被磨得发亮,边缘泛着温润的包浆,倒像是些被精心养护的宝贝。
紧接着,我掀开那口朱漆木箱,金灿灿的小黄鱼整齐码着,灯光下,每一块都透着晃眼的光,沉甸甸的分量压得木箱底板微微变形。
指尖划过冰凉的金条,封二的脸忽然浮现在我的眼前。
我记得从前和他一起喝酒,喝多了酒,红着眼眶说想在城外买两亩薄田,让家里的田地再丰富一次些。
当年,老封家分地。
封二分到了十八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