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红星大厦地下三层的专属车库。
这里平时停满了陈峰收藏的限量版豪车,每一辆都擦得锃亮,如同博物馆里的展品。但此刻,在那辆防弹迈巴赫的后座上,正上演着一场令人啼笑皆非、却又心酸至极的“独角戏”。
车内顶灯昏黄。陈峰像个做贼的小偷,面前的真皮小桌板上摆着两样东西:一支刚让秘书去楼下便利店买的最艳俗的大红色口红,和一瓶打开了盖子的56度红星二锅头。
“呼……”
陈峰对着后视镜深吸一口气,看着镜子里那个衣冠楚楚的自己,狠狠地骂了一句:“陈峰,你是个混蛋。记住,你是个十恶不赦、始乱终弃的渣男。狠一点!别怂!”
他拿起那瓶二锅头。这不是用来喝的,是用来“腌”入味的。
“哗啦——”
陈峰闭着眼,心一横,把半瓶烈酒直接倒在了自己那件价值六位数的意大利手工衬衫上。刺鼻的酒精味瞬间在封闭的车厢里炸开,熏得他差点当场吐出来。
“咳咳咳!这味儿……够劲。”
陈峰被呛得眼泪直流,但他没敢停。他一边忍着恶心,一边把剩下的酒洒在头发上、袖口上,甚至为了逼真,还特意在裤腿上洒了一点,营造出一种“烂醉如泥、连路都走不稳”的假象。
接下来,是重头戏。
陈峰拿起那支大红色口红,手抖得像得了帕金森综合征。
他这辈子签过几千亿的合同,手都没抖过一下。可现在,面对一支小小的口红,他却觉得比扛着千斤重的杠铃还费劲。
“吻痕……吻痕长什么样来着?”
作为一个母胎单身直到遇到苏糖、婚后又洁身自好的绝种好男人,陈峰对“偷情”这种事简直是知识盲区。他努力回想着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颤颤巍巍地把口红往自己的白衬衫领口上怼。
“啵。”
他试图模仿嘴唇的形状,在领口按了一下。
拿开一看,陈峰傻眼了。
那哪里是吻痕?那分明是一个血红色的圆点,看起来像是被蚊子咬了个超级大包,又像是刚吃完死孩子没擦嘴蹭上去的。
“啧!这什么玩意儿!”
陈峰气急败坏地拿湿巾擦了擦,结果越擦越脏,那一团红色晕染开来,变成了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仿佛刚才他在领口杀了一只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