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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在京州我祁同伟的话就是法律(1 / 2)

庄正贤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摆出一副专业而恳切的姿态:

“祁书记,恕我直言。

蒋正明一案,社会影响巨大,关注度极高。

从公开的报道和有限的信息来看,京州方面在办案过程中,

强调‘从快从重’,这固然体现了打击犯罪的决心,但也在业内引发了一些担忧。”

他顿了顿,观察了一下祁同伟的表情,继续说道:

“您知道,现代法治的核心精神,在于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

无论犯罪嫌疑人所犯何罪,其基本的诉讼权利,比如获得辩护、不受刑讯、公正审判的权利,都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

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与国际接轨、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必然要求。”

他侃侃而谈,试图在理论和道义上占据制高点:

“尤其是死刑问题。现在国际上废除死刑已成主流趋势,

很多法学专家也呼吁要慎用、少用死刑,更多体现教育、改造的人道主义精神。

动辄死刑,是否有些……过于严苛了?

这与当今世界文明的潮流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长此以往,恐怕会对京州,乃至汉东省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环境,产生一些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啊。”

祁同伟静静地听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直到庄正贤说完,

他才缓缓放下茶杯,目光平静地看向庄正贤:“庄律师,你说完了?”

庄正贤被这平静的目光看得微微一怔,点了点头:“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浅见,也是法律界不少同仁的共识。”

祁同伟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那弧度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

“庄律师,你口口声声的‘现代法治’、‘文明世界’,

指的不过是欧美几个自诩为标杆的国家吧?

你所说的‘国际主流’,又真正代表了多少国家、多少普通民众的意愿?”

他不等庄正贤回答,语气逐渐变得锐利:

“西方的法律制度,有其特定的历史渊源,脱胎于他们的宗教裁判传统,后来又深受所谓新自由主义思潮的浸染,

过分强调形式上的程序正义和对罪犯的所谓‘人权’庇护,这我承认。但是!”

祁同伟的声音提高了几分,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当他们不遗余力地保护罪犯的人权时,那些受害者的人权呢?

那些被蒋正明、被‘四爷’团伙害得家破人亡的普通百姓的人权,谁来保护?

那些遵纪守法、辛勤劳动的老实人,他们的安全感,又由谁来保障?”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指着窗外鳞次栉比的楼房和远处依稀可见的工地:

“你看看这京州城!看看汉东省!

蒋正明这帮蛀虫,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勾结黑恶,横行霸道多少年?

他们可曾跟那些被逼得家破人亡的百姓讲过程序?

可曾对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有过半分人权尊重?

现在,我们证据确凿,民愤极大,依法从严惩处这些罪大恶极之徒,

到了你这里,反而成了不文明、不法治了?”

祁同伟猛地转身,目光如电,直射庄正贤:

“你说的那一套,或许在你们燕京的象牙塔里,在某些高谈阔论的精英圈子里是‘政治正确’。

但它符合我们大夏的国情吗?

它符合我们最广大老百姓心中最朴素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正义观吗?

老百姓要的是什么?是要实实在在的公平!要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

要作恶的人得到应有的、相称的惩罚!

而不是眼睁睁看着那些罪大恶极的人,靠着玩弄法律程序,

靠着所谓的‘人权’幌子,继续逍遥法外,甚至苟延残喘,

让受害者家属的伤口永远无法愈合!”

“你提到的所谓‘文明世界’的法治,”

祁同伟言辞愈发犀利,

“其根本目的往往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和统治,

立法上突出议会民主实则确保党派利益,常常忽视底层民众诉求。

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严重不公,

例如鹰酱某些特殊机构知法犯法,只要对其有利,即使违法也在所不顾。

这种体系下,贫富分化加剧,表面‘平等’的法治好似‘皇帝的新衣’,

实际运行中容易沦为少数人的工具。

国际上,某些国家更是无视他国法律,横加干预内政,推行霸权主义,粗暴践踏国际法。

这种背景下,片面强调对罪大恶极者的程序保护,在某种程度上,

难道不是一种对受害者和广大民众的二次伤害吗?”

“在京州,在汉东,”

祁同伟一字一顿,声音铿锵有力,仿佛每一个字都砸在坚实的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