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乾元年四月的苏州,檐角的柳絮飘得满城都是,落在府衙议事厅的青石板上,沾了些往来百姓的鞋印。厅内早挤得水泄不通,连窗台上都扒着人——底下的百姓分成了两派,男人们大多皱着眉,有的叉着腰,有的攥着拳头,嘴里念叨着“女儿家哪有分家产的道理”;女人们则攥着褪色的布条,上面用炭笔写着“求公平”“要活路”,眼神里满是期待又紧张的光。
灵瑶坐在案后,手里捏着张皱巴巴的状纸,纸角被人攥得发毛。上面写着:农户李老根死后,儿子李二郎把家里的五亩地、两间房全占了,女儿李阿菊守孝三个月,最后被弟弟赶出门,只能靠帮人洗衣糊口。这样的状纸,她这几天收了十几张,大多是类似的“家产之争”——《女性权益法案》里“子女均分遗产”的条款,在江南捅了马蜂窝。
“大人,这法案不合规矩啊!”底下一个穿蓝布长衫的中年男人喊起来,他是当地的粮商王福,家里有三个女儿,“我辛苦攒下的家产,凭啥要分给嫁出去的女儿?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哪有回头分家产的道理?”
他这话一出,男人们纷纷附和:“是啊!要是都分给女儿,儿子以后怎么养老?”“咱们江南历来没这规矩,大人不能强推啊!”
女人们也不甘示弱,一个穿粗布裙的老妇人往前挤了挤,声音发颤:“大人,我那老头子走的时候,把两亩地全给了儿子,我跟闺女连口吃的都没有,闺女只能去给人当丫鬟。这家产,凭啥女儿就不能分?”
两边吵得越来越凶,灵瑶抬手压了压,厅内才渐渐安静下来。她看着底下的百姓,心里清楚——江南讲究“父权”“族权”,“儿子继承家产”的观念根深蒂固,硬推“均分”只会激化矛盾,得找个兼顾的法子。
“大家先静一静,听本官说几句。”灵瑶的声音清亮,压过了厅外的蝉鸣,“陛下推行《女性权益法案》,不是要搅乱大家的日子,是要让每个人都有活路。女儿是爹娘的骨肉,儿子也是,手心手背都是肉,不能厚此薄彼。但本官也知道,大家担心‘儿子养老’的事,所以这条款,咱们可以改一改。”
她顿了顿,从袖中取出新拟的条款草稿,念道:“父母亡故后,家产继承按‘孝’分配:若儿子在父母生前尽了孝,比如端茶送药、养老送终,女儿已经出嫁、少有照料,那儿子可多留两成家产,女儿得八成里的一半;若儿子不孝,比如打骂父母、不管养老,反倒是女儿守孝、照料,那女儿可多分家产,最多能得六成;要是儿子女儿都尽孝,就还是均分。”
这话一出,厅内安静了不少。男人们皱着的眉头松了些,女人们也点了点头——“孝”是江南百姓最看重的,按“孝”分配,既没丢了传统,也给了女儿活路。
“还有,”灵瑶继续说,“咱们设个‘家产仲裁会’,就由各村的乡老、公学的先生、还有民生官组成。要是家里有纠纷,不用去衙门打官司,先找仲裁会评理——乡老懂规矩,先生知律法,民生官懂百姓苦,他们评的理,大家都得认。”
王福挠了挠头,小声问:“那要是仲裁会偏着女儿怎么办?”
“不会偏。”灵瑶笑着摇头,“仲裁会评理要讲证据——谁尽了孝,谁没尽孝,左邻右舍都能作证,还能看父母生前的起居记录。要是仲裁会不公,大家可以去监察卫告状,本官保证,绝不姑息。”
百姓们这下没了异议,有几个之前反对的男人,也悄悄点了头。灵瑶趁热打铁,让人把新条款抄成大字报,贴在府衙外的墙上,还派官差去各村宣讲,确保家家户户都知道。
没几天,苏州城外的张村就出了个案例。农户张老栓上个月走了,留下十亩地和一间瓦房,儿子张大山想独吞,把妹妹张翠兰赶了出去。张翠兰没办法,找到了刚成立的家产仲裁会。
仲裁会的三个成员——乡老张爷爷、公学的周先生、民生官李大人,一起去了张村。张大山梗着脖子说:“我是儿子,家产本来就该归我,妹妹嫁出去了,没资格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