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雨还握着手机,指节发白。电话那头的王德沉默了几秒,声音又响起来,比刚才更低。
“我那时就想,这世道,好人活不长,坏人活得久。有权有势的人犯了罪,一句证据不足就能翻篇。可那些被踩进泥里的人,连喊冤的机会都没有。”
他停了一下,像是在整理思绪。
“我开始找人。孤儿、流浪汉、被通缉的逃犯,谁都没家,谁都不怕死。我把他们聚在一起,教他们偷听、跟踪、撬锁、伪装身份。”
秦雨没说话,听着。
“后来我们有了名字,叫‘暗琳’。琳是林琳的琳。每一份情报从我们手里出去,开头都印着这两个字。”
王德的语气很平,没有起伏。
“我花了五年时间查那个男人的下落。他换了身份,躲在国外边境,靠以前的积蓄活着。我派人混进他的身边,假装投靠,一点点把他的事挖出来。他贪污、贩毒、拐卖女人,什么都干。但他有了新的保护伞,没人敢动他。”
“找到他那天,我亲自带人过去。我们在山里的老宅抓住了他,没惊动任何人。我把他带回小姐坟前,绑在树上。天刚亮,我就开始动手了。”
秦雨呼吸一滞。
“我没用枪,用的刀。一刀,割开他的皮,再一刀,削掉一块肉。他一开始骂我,后来求我,最后哭得像条狗。我整整割了一天。血流进土里,坟前的草都变黑了。”
“当天晚上,他就断气了。我站在那里,手上的刀掉了。我想,我也该死了。小姐走了,仇也报了,我没了求生的意识。”
王德顿了顿。
“我回去喝了药,是自己配的毒,喝完就躺下了。我以为我会睡过去,再也不会醒来。但我醒来了。手下发现了我,把我送进医院,灌肠洗胃,救了回来。”
“我在床上躺了半个月,梦到了小姐。她穿着红嫁衣,站在我家后院的梨树下,看着我。她说:‘你要再寻死,我会生气的。’”
秦雨眼眶发热。
“我醒来以后,第一件事是把组织清理了一遍。有些人打着‘暗琳’的旗号做坏事,逼人卖命,敲诈勒索。我把这些人全抓了,关进地窖,自己审自己判。该坐牢的坐牢,该消失的消失。”
“剩下的核心成员,我留了下来。我们不再主动惹事。”
“后来我老了,回到南城。我在老街口租了个小门面,挂了块私家侦探的牌子。我只想守着小姐,过完剩下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