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狗屁……”红发小子伸手来抓他领子。
那只手在半空中停住了。
因为金并的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动作不快,甚至可以说从容,像握住一杯待饮的咖啡。
红发小子愣了一下,随即想抽回,却发现纹丝不动。那只戴着黑色小羊皮手套的手,像铁钳。
“松——”他刚吐出一个字。
金并五指收紧。
咔嚓。
声音清脆、干涩,像冬天踩断一根枯枝。但更深,更闷,带着血肉和骨头一起碎裂的质地。
红发小子的脸瞬间扭曲,嘴巴张大,却发不出声音——极致的疼痛会暂时剥夺人尖叫的能力。他的手腕以一个不可能的角度弯折,白森森的骨茬刺破皮肤,血珠溅在金并的西装袖口上。
龅牙和持刀者僵住了,酒精瞬间化作冷汗。
金并松开手,红发小子瘫倒在地,捂着手腕开始嘶嚎,声音像被掐住脖子的动物。
“你……”持刀者终于反应过来,尖叫着扑上来,折刀刺向金并腹部。
金并没躲。他左手抬起,用手掌侧面精准地劈在持刀者的肘关节内侧。
咔嚓。
又是一声。这次更快。
折刀脱手,在空中翻转,被金并的右手接住。他甚至没看刀,只是反手一掷。
刀锋擦着龅牙的脸颊飞过,钉在他身后的砖墙上,刀柄嗡嗡震颤。
龅牙呆立原地,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大腿流下——他失禁了。
金并低头看了看袖口的血迹,微微皱眉。他从西装内袋掏出一条纯白手帕,仔细地、缓慢地擦拭手套上的血渍,然后把手帕扔在红发小子脸上。
“垃圾,”他看着在地上抽搐的红发,“就该待在垃圾该在的地方。”
他弯腰,单手抓住红发小子的衣领,像拎一袋厨余垃圾,走到巷子角落那个锈蚀的大型垃圾箱前,掀开盖子,把还在呻吟的人扔了进去。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每一个动作都平稳、高效,仿佛在做一件日常工作。
最后,他走到龅牙面前。
龅牙瘫软在地,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嘴唇哆嗦着:“别……别杀我……我什么都……”
金并俯视他,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快意,甚至没有轻蔑。只有一种绝对的、冰冷的评估。
“你不够格。”他说。
然后转身,皮鞋踩过积水,走向巷口。手杖点地,发出规律的叩击声,像某种倒计时。
巷外,霓虹更亮,人声嘈杂。前方五十米,一栋破旧的三层建筑挂着闪烁的招牌——“雷鸟酒吧”。门口站着几个抽烟的彪形大汉,目光像秃鹫一样扫视街道。
金并停下脚步,抬头看了看招牌,又低头整理了一下西装领口,抹平袖口那不存在的褶皱。
他迈步向前。
白手帕留在小巷的血泊里,像一块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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